国泰恒生A股电网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5-03-26
国泰恒生A股电网设备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投)、
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1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6日
基金名称 国泰恒生A股电网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恒生A股电网设备ETF发起联接
基金主代码 0236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年3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国泰恒生A股电网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国泰恒生A股电网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年3月27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3月27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年3月27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年3月27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5年3月2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泰恒生A股电网设备ETF发起联接A 国泰恒生A股电网设备ETF发起联接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3638 02363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是 是
业务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
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该类3 基日金常份申额购申业购务、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
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
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基金总规模上
限、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
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3.2。申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
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00%
50万元≤M〈100万元 0.60%
3.3其他与申M购≥1相00关万元的事项 按笔收取,100元/笔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
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
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
用。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
为1.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
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赎回
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10.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直销
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
销售机构对基金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
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上公告4.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份额持续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00%
(4注.3其:赎他回与份赎额回持相续关持的有事期项,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
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
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
用。5 日常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持有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
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
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任一基金
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5。.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
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
定。基5.1金.1转转换入费基用金由申基购金补份差额费持:按有照人转承入担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
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
出基金5.1申.2购转费出率基高金于赎或回等费于:按转转入出基基金金的正申常购赎费回率时的的,补赎差回费费为率零收。取费用。
①5.2本本基基金金可转支换持业转务换开本通基情金况管理人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产品。
②③同若一涉基及金由不中同国份证额券类登别记之结间算不有可限进责行任转公换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的转
换业务5.3仅重限要于提通示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渠道办理。
①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1.00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相关公
告及规定。如投资者在单一销售机构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低于规定时,需一次
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本基金管理人的
直销机构对本基金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为100.00份。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
售机构②对基本金基转金换最只低能转在换同份一额销有售其机他构规进定行的。,转以换各的销两售只机基构金的必业须务都规是定该为销准售。机
构销售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
售机构③开本通基转金换管业理务人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④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本
基金管⑤理本人基公金布管的理基人金有网权上根交据易市相场关情业况务或规法则律或法公规告变等化文调件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
有关限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⑥信本息基披金露管媒理介人公旗告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所有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
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
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
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
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
10.00本元基(含金申管购理费人)的。直除销直机销构机对构本以基外金的定其期他定各额销投售资机的构每是期否扣开款通最定低期金定额额投为
资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具体办理程序
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为准。
77.1基直金销销机售构机构
①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5-20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②国真泰:0基21金-3管10理81有86限1 公网司址直:w销ww电.g子tfu交nd易.co平m台
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www.gtfund.com登录网上交易页面申
购本基金,申购期内提供7×24小时申购服务。
智能手机APP平台:手机交易客户端、“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7.2话其:他02销1-售31机08构9000 联系人:赵刚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增减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示。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
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