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2-12-22
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现金管理货币
基金主代码 0200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1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2年12月25日
赎回起始日 2012年12月2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泰现金管理货币A 国泰现金管理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031 02003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代销机构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 首次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网点保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000.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电话:021-38561759
传真:021-68775881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8569000
联系人:蔡丽萍
网址: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柜台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第5层
电话:010-66553078
传真:010-66553082
联系人:王彬
3、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电话:021-38561739
联系人:徐怡
5.2 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金百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2年12月25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在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若遇法定节假日指定报刊休刊,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首个出报日。)公布该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以及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