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关于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新增销售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7-06-16
国泰上证180金融联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新增销售旗下 部分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转换业务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与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信普泽”)签订了以下基金的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 宜信普泽自2017年6月16日起销售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以下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宜信普泽办 理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赎回等相关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列表及业务范围: 定期定额 基金 申购金额 是否开通 基金名称 投资金额 代码 下限 转换业务 下限 002458 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元 不开通 开通 003515 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 0.01 元 0.01 元 开通 160211 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160212 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160213 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160215 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160216 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160217 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160218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160219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160220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160221 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160222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160224 国泰深证 TMT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160225 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160226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501016 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519020 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519021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519606 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元 10 元 不开通 (1)如宜信普泽对上述表格内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下限有不同规定,投资 者通过宜信普泽办理相关业务时,需同时遵循宜信普泽的具体规定。 (2)投资者通过宜信普泽办理上述表格内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否享受 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宜信普泽活动公告为准;活动期间,优惠 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受费率优惠。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 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 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 申购费率相同,每期扣款金额以各销售渠道为准。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 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 体规定为准。 三、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 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其 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 务模式。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1、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服电话:400-888-8688 网址: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