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1-01-12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沪深300指数
基金主代码02001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11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1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泰沪深300指数A国泰沪深300指数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20011 005867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216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655,353,952.22-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1.674-
注:(1)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的面值。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2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
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1年1月15日
除息日2021年1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1年1月1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照2021年1月15日除息后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对红利再投资所确定的基金份额于2021年1月
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1年1月1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利润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
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
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