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金经理休假期间由他人代为履职的公告
2021-02-19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经理休假期间由他人代为履职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经理丁士恒女士,因休产假自2021年2月18日起将暂离工作岗位超过30日。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决定,在丁士恒女士休假期间,其所管理的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利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惠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经理胡智磊先生代为管理。共同管理上述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正常履职。丁士恒女士休假结束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上述事项将根据相关法规向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