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马: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二号)
2019-12-31
国泰金马稳健混合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 年第二号) 重要提示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4 月 27 日 发布的证监基金字[2004]62 号文批准发起设立。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04 年 6 月 18 日成立正 式生效。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 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拟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股票时,会面临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包括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进行了公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 2019 年 9 月 1 日生效的《信息披露办法》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的修订更新了相关章节,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章节的相关内容,上述内容更新截止日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其他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6 月 18 日,投资组合报告为 2019 年 1 季度报告,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