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补充提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补充提示 根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构可对基金产品重新进行风险评级,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风险 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 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基金的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 期货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经营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 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 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 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时,提供给销售机构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并及时更新,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基金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 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基金销售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 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特此提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