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7]13 号)等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12 月 4 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东旭光电”
(代码:000413)股票按照 1.65 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东旭光电”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待“东旭光电”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
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