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龙债券:《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二条、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十条、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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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十条、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七)申购费和赎回费 3、本系列基金各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
第十条、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资产变现可能使该基金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 的资产变现可能使该基金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该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该
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
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 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
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开 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开
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该下一个开放日 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该下一个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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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该基金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的该基金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若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该基
金总份额 5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 50%的部
分,可以根据前段“(1)接受全额赎回”或“(2)部分
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一并办理。
第十条、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的情形及处理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
导 致 单一 投 资人 持 有基金 份 额的 比 例达 到 或者超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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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的情形及处理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第十六条、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总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总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一、国泰金龙债券基金 的 80%,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产的 80%,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十)投资组合的比例限制 投资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20%;
资产净值的 5%。 2、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新增内容如下: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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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
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投资组合暂时超过上 除第 2、4、5 项另有约定外,因基金规模或市场的
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基金管理人应在十个交易 变化导致投资组合暂时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
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比例限制的要求。法律法规或监 内,基金管理人应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比
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例限制的要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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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第十六条、基金的投资 新增内容如下:
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九)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
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
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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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投资组合暂时超过上 除第 7、8 项另有约定外,因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
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基金管理人应在三个交易 导致投资组合暂时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
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比例限制的要求。 基金管理人应在三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比例限
制的要求。
第十八条、基金资产估值 新增内容如下: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第二十二条、基金的信息披露 新增内容如下:
(四)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投资 5、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
组合公告和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公告 超过该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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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第二十二条、基金的信息披露 新增内容如下:
(五)基金的临时报告与公告 20、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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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总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总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80%,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投资 产的 80%,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一)本系列各基金在投资策
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 (2)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值的 5%。
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投资降低基金资产的非系统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
新增内容如下:
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循以下限制: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1、国泰金龙债券基金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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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新增内容如下:
(一)本系列各基金在投资策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投资降低基金资产的非系统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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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 30%;
循以下限制:
……
2、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
(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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