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龙债券:《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二条、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 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 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 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十条、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 1 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 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十条、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七)申购费和赎回费 3、本系列基金各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 第十条、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 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的资产变现可能使该基金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 的资产变现可能使该基金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发生较大波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该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该 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 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 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 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开 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开 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该下一个开放日 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该下一个开放日 2 的该基金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的该基金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若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该基 金总份额 5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 50%的部 分,可以根据前段“(1)接受全额赎回”或“(2)部分 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一并办理。 第十条、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的情形及处理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 导 致 单一 投 资人 持 有基金 份 额的 比 例达 到 或者超 过 3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的情形及处理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 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第十六条、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总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总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一、国泰金龙债券基金 的 80%,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产的 80%,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十)投资组合的比例限制 投资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20%; 资产净值的 5%。 2、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新增内容如下: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 4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 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投资组合暂时超过上 除第 2、4、5 项另有约定外,因基金规模或市场的 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基金管理人应在十个交易 变化导致投资组合暂时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 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比例限制的要求。法律法规或监 内,基金管理人应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比 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例限制的要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5 定。 第十六条、基金的投资 新增内容如下: 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九)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 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 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 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 致; 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 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 6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投资组合暂时超过上 除第 7、8 项另有约定外,因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 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基金管理人应在三个交易 导致投资组合暂时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 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比例限制的要求。 基金管理人应在三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比例限 制的要求。 第十八条、基金资产估值 新增内容如下: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第二十二条、基金的信息披露 新增内容如下: (四)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投资 5、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 组合公告和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公告 超过该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 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 7 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第二十二条、基金的信息披露 新增内容如下: (五)基金的临时报告与公告 20、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 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8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总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总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80%,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投资 产的 80%,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一)本系列各基金在投资策 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 (2)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值的 5%。 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投资降低基金资产的非系统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 新增内容如下: 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循以下限制: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1、国泰金龙债券基金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9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新增内容如下: (一)本系列各基金在投资策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投资降低基金资产的非系统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10 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 30%; 循以下限制: …… 2、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 (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