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落实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相关安排的公告
2025-10-18
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ETF联接A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落实中证国新央企科技 引领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相关安排的公告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修订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指数编制方案(以下简称“编制方案”),并将于2025年10月20日实施,此次编制方案修订内容包括:(1)央企选样范围调整为央企或国企资本参股比例不低于10%且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证券;(2)综合得分计算方法调整为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研发支出占比、营业收入增速、归母净利润增速的升序百分比排名按40%、20%、20%、20%的权重加权平均;(3)加权方式调整为“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10%;非国务院国资委或国资委下属中央企业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证券样本权重不超过5%,合计权重不超过20%;单个中证二级行业权重和不超过30%”;(4)新增定期调整比例限制,每次调整的样本比例一般不超过3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3050,场内简称:科技央企,扩位证券简称:央企科技50ETF,以下简称“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ETF”)和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 技引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主代码:019493,以下简称“易方达 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ETF联接”)标的指数均为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指数。基于本次标的 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根据相关法规和基金法律文件规定,本公司相应更新上述基金招募说 明书中关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相关内容,并根据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后的最新成份股及 权重调整基金投资组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根据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内容,本公司将更新《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二、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公司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及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后的最新成份股及权重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三、相关业务规则 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ETF和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ETF联接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规则保持不变,调整期间不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ETF和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ETF联接落实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相关安排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ETF和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ETF联接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和相关公告。 2、由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ETF在相应的投资组合调整中可能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ETF联接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也会受到影响。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ETF和易方达中证国新央企科技引领ETF联接有关风险请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的“风险揭示”章节。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