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ETF联接发起式: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9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ETF联接发起式A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8 月 8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7 2.4 信息披露方式......7 2.5 其他相关资料......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8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 3.2 基金净值表现......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2 §4 管理人报告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4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7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7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7 §5 托管人报告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8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8 §6 审计报告 ......18 6.1 审计意见......18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19 6.3 其他信息......19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19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19 §7 年度财务报表 ......20 7.1 资产负债表......20 7.2 利润表......22 7.3 净资产变动表......24 7.4 报表附注......25 §8 投资组合报告 ......5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0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50 8.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0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0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1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1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1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1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1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51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1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53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4 §11 重大事件揭示 ......5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5 11.8 其他重大事件......5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7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57 §13 备查文件目录 ......58 13.1 备查文件目录......58 13.2 存放地点......58 13.3 查阅方式......5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基金名称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855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8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1,424,704.7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A 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557 01855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3,789,610.18 份 27,635,094.56 份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32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 月 19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2 年 2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 资于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 踪,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 制在 4%以内,主要投资策略包括目标 ETF 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 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策略、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 投资策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融资业务策略等。 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95%+活期 业绩比较基准 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 药卫生综合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 表现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 场,除了需要承担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 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 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 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 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 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 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本基 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 控制在 3%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 投资策略 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将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 益性,适当参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 生产品。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 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 管理人可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目标、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业务,以提高投资效 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 合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 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 场,除了需要承担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 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王玉 石立平 信 息 披 露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10-63639180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95 传真 020-38798812 010-63639132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注册地址 188号6层 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 办公地址 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 51062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王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www.efunds.com.cn 网网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40-43 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 通合伙) 大楼 17 层 01-12 室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 注册登记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8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A ETF 联接发起式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324,662.87 -266,599.71 本期利润 -2,061,953.88 -2,297,728.8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0.0850 -0.1492 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8.57% -15.0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94% -5.10% 2023 年末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A 联接发起式 C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669,969.17 -1,409,546.5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0.0494 -0.0510 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2,119,641.01 26,225,548.0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06 0.9490 2023 年末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A ETF 联接发起式 C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4.94% -5.1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8 月 8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4.35% 1.82% -2.57% 1.96% -1.78% -0.14%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4.94% 1.64% -4.66% 1.82% -0.28% -0.18% 效起至今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4.47% 1.82% -2.57% 1.96% -1.90% -0.14%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5.10% 1.64% -4.66% 1.82% -0.44% -0.18% 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3 年 8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A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C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已经转换为以人民币计价。 2.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8 月 8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报告期本基金处于建仓期内。 4.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9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66%;C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66%。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A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C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8 月 8 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 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8 月 8 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 号文批准,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17 日,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公募、社保、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多资产投资、海外投资、 FOF 投资、另类投资等领域全面布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解决方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 证券 姓 职务 理)期限 从业 说明 名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 100ETF 联接、易方达创业板 ETF 任华泰联合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 联接、易方达深证 100ETF、易方达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 创业板 ETF、易方达恒生国企联接 室交易员、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指数基 (QDII)、易方达恒生国企 金运作专员、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 (QDII-ETF)、易方达上证科创板 中小板指数(LOF)、易方达银行分 50ETF、易方达上证科创 50 联接、 级、易方达生物分级、易方达重组分 易方达恒生科技 ETF(QDII)(自 级、易方达深证成指 ETF、易方达深 成 2021 年 05 月 18 日至 2023 年 09 月 2023- 证成指 ETF 联接、易方达 MSCI 中国 曦 08 日)、易方达中证科创创业 08-08 - 15 年 A 股 国 际 通 ETF、 易 方 达 原 油 50ETF、易方达中证沪港深 500ETF (QDII-LOF-FOF)、易方达纳斯达克 (自 2021 年 08 月 03 日至 2023 年 100 指数(QDII-LOF)、易方达 MSCI 03 月 17 日)、易方达中证科创创业 中国 A 股国际通 ETF 联接发起式、 50 联接(自 2021 年 08 月 24 日至 易方达上证 50ETF、易方达上证 2023 年 03 月 17 日)、易方达中证 50ETF 联接发起式、易方达中证香港 稀土产业 ETF(自 2021 年 09 月 01 证券投资主题 ETF、易方达中证创新 日至 2023 年 09 月 08 日)、易方达 药产业 ETF、易方达中证智能电动汽 中证沪港深 300ETF(自 2021 年 09 车 ETF 的基金经理。 月 15 日至 2023 年 03 月 17 日)、易 方达中证消费电子主题 ETF、易方 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中国 100ETF、易 方达中证消费 50ETF(自 2022 年 0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09 月 08 日)、 易方达恒生科技 ETF 联接(QDII) (自 2022 年 04 月 29 日至 2023 年 09 月 08 日)、易方达深证 50ETF 的 基金经理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中 证科创创业 50 联接、易方达中证科 创创业 50ETF、易方达中证 500 质 量成长 ETF、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 所碳中和 ETF、易方达中证创新药 产业 ETF、易方达中证智能电动汽 车 ETF、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ETF 联接(QDII-LOF)、易方达中证港 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易方达中 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易 方达中证绿色电力 ETF、易方达中 伍 证光伏产业指数发起式、易方达中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 臣 证软件服务 ETF、易方达中证 2023- - 6 年 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支 东 100ETF、易方达中证绿色电力 ETF 09-16 持专员、指数研究员。 联接发起式、易方达中证 500 质量 成长 ETF 联接发起式、易方达中证 软件服务 ETF 联接发起式、易方达 中证创新药产业ETF联接发起式的 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科创 50 联 接、易方达上证科创板 50ETF、易 方达中证稀土产业 ETF、易方达中 证沪港深 500ETF、易方达中证消费 电子主题 ETF、易方达中证消费 50ETF、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ETF (QDII)、易方达上证科创板成长 ETF 的基金经理助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 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 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3.为加强基金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安排了相关人员协助基金经理进行现金头寸与流动性管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 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规和自律规则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原则和内容、管控措施、公平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原则、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境外投资、衍生品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 公平交易的管控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原则上应当做到“同时同价”,合理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向交易价差;建立并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反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47 次,其中 40 次为旗下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 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7 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为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的联接基金,报告期内主要通过投资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跟踪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该指数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 50 只流动性较好、市值较大的医疗卫生行业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医药卫生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回顾 2023 年,外部环境复杂严峻,通胀压力从高位边际缓解,但发达国家利率仍维持较高水平。国内疫情防控平稳转段,经济社会恢复常态化运行,整体回升向好,经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全年 GDP 同比增长 5.2%,但仍然面临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等挑战。港股市场表现来看,受海外流动性及投资者风险偏好影响,市场整体呈现震荡回调态势,大部分行业指数下跌,能源、电讯、原材料等行业表现相对领先,地产建筑、必需消费、医疗保健等行业表现相对落后。港股医药板块涵盖了众多制药公司、医药外包公司、医疗器械公司以及互联网医疗和医疗服务相关公司,股票价格受行业政策变化及海外利率变化影响较大。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港币计价的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略有下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建仓期间内本基金采取相对灵活以及审慎的建仓策略,在严格按照基金合同要求以及尽量减少市场冲击的原则下进行建仓工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0.9506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94%,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66%;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949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66%。受建仓期影响,年化跟踪误差 6.4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4 年,中国经济将持续回升向好,尽管当前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但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支撑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利要素条件在不断积累增多。海外流动性方面,市场普遍预期 2024 年美联储将开启降息,包括新兴市场在内的全球流动性有望得到显著改善。长期来看, 人口老龄化和居民消费升级带来的养老以及健康保健需求将推动医药行业的持续增长,在鼓励药品创新研发的总体基调和顶层设计下,在上市融资制度对创新药企的有利扶持下,港股医药板块将有较大发展空间,长期的投资和配置价值值得关注。 作为被动型投资基金,本基金将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为投资者提供质地优良的指数投资工具,为长期看好港股医药板块投资前景的投资者提供方便、高效的投资工具。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继续围绕严守合规底线、履行合规义务、防控重大风险等完善公司内控,持续审视健全制度流程并强化对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了旗下基金及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稳健有序运作开展。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主要监察稽核工作及措施如下: (1)不断推进公司合规和廉洁从业文化建设,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理念,坚持投资者利益至上,持续督促廉洁从业、执业操守和道德规范等规定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宣导,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事业观、职业观,不断推动建设风清气正的公司及行业生态环境。 (2)持续完善投资合规监控手段,协同投资、研究、交易等业务部门完善相应的内控机制,共同巩固投资合规内控防线。升级风控系统,提升投资合规监控工作效能,有效保障各类资产组合的合规运作。持续加强关联交易、公平交易、异常交易和内幕交易等监测管控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 (3)持续督促优化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质量内控机制和工具手段,提升产品合规审查质效;坚持以风险可测可控、投资者有效保护为前提,审慎评估论证各类新产品与新业务方案,全面充分揭示产品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持续贯彻落实基金销售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坚持以投资者视角审核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自媒体账号、对外言论发布、投资者交流等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深入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纠纷,切实加大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力度。 (5)持续落实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基金合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机制流程,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监测触发、制作、审核、报送的自动化水平和合规风险控制能力,做好公司及旗下各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和易得。 (6)贯彻落实风险为本的工作方法,持续完善洗钱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流程,深入开展反洗钱系统建设与数据治理,探索优化风险评估识别方法,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全面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履职质效。 (7)以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投研交易、基金销售、运营、人员规范、反洗钱等工作领域开展内审检查,同时聘请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 ISAE3402内控鉴证、GIPS(全球投资业绩标准)鉴证项目,聘请律师事务所完成年度合规有效性评估工作,从不同视角更加全面审视公司合规内控机制和执行情况,督促改进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司合规管理及内控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努力防范和控制重大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A: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C: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且发起资金持有期限不满三年,不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披露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13033_G118 号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 8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 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8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雅 李飘飘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2024 年 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3,161,328.85 结算备付金 127,788.06 存出保证金 8,713.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5,175,333.57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55,175,333.57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369,354.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5 - 资产总计 59,842,517.93 本期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794,487.16 应付赎回款 680,484.86 应付管理人报酬 412.60 应付托管费 137.52 应付销售服务费 6,799.52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6 15,007.24 负债合计 1,497,328.9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61,424,704.74 未分配利润 7.4.7.8 -3,079,515.71 净资产合计 58,345,189.0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9,842,517.93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8 月 8 日,2023 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2.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 0.9506 元,C 类基金份额净值 0.9490 元; 基金份额总额 61,424,704.74 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 类基金份额总额 33,789,610.18份,C 类基金份额总额 27,635,094.56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8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8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4,323,430.78 1.利息收入 12,233.6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12,233.66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87,316.5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1 -587,316.5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6 -3,768,420.14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20,072.23 减:二、营业总支出 36,251.94 1.管理人报酬 2,174.74 2.托管费 724.92 3.销售服务费 17,765.86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信用减值损失 7.4.7.18 - 7.税金及附加 186.42 8.其他费用 7.4.7.19 15,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4,359,682.7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359,682.7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359,682.72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8 月 8 日,2023 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8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8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 20,427,191.22 - 20,427,191.22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40,997,513.52 -3,079,515.71 37,917,997.81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4,359,682.72 -4,359,682.72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净 40,997,513.52 1,280,167.01 42,277,680.53 资产减少以“-”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88,876,572.98 547,770.49 89,424,343.47 款 2.基金赎回 -47,879,059.46 732,396.52 -47,146,662.94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61,424,704.74 -3,079,515.71 58,345,189.03 产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8 月 8 日,2023 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荣,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永铿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036 号《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进行募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8 月 8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427,191.22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 资金利息折合 1,059.7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24 日至 2023 年 8 月 4 日,募集金额总额为人民币 20,427,191.22 元,其中: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0,426,131.49 元,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 1,059.73 元,经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0468000_G31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惟本会计年度期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 损失)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 损失)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损)”。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按出借起始日证券账面价值及出借费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在转融通证券实际出借期间内逐日计提。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实际发生时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 (5)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 失; (8)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1)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 1‰,由出让方缴纳。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 《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 半征收。 (2)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 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 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 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 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 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 7%、3%和 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3)企业所得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 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 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3,161,328.85 等于:本金 3,160,583.65 加:应计利息 745.20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合计 3,161,328.8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 - - - - 场 债券 银行间市 - - - - 场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58,943,753.71 - 55,175,333.57 -3,768,420.14 其他 - - - - 合计 58,943,753.71 - 55,175,333.57 -3,768,420.14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7.24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15,000.00 合计 15,007.24 7.4.7.7 实收基金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8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5,913,564.89 15,913,564.89 本期申购 26,731,081.02 26,731,081.0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8,855,035.73 -8,855,035.73 本期末 33,789,610.18 33,789,610.18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8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4,513,626.33 4,513,626.33 本期申购 62,145,491.96 62,145,491.9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9,024,023.73 -39,024,023.73 本期末 27,635,094.56 27,635,094.56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8 月 8 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427,191.22 份 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059.73 份基金份额。 2.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8 未分配利润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324,662.87 -1,737,291.01 -2,061,953.8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3,599.03 388,385.68 391,984.71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7,655.12 379,340.05 371,684.93 基金赎回款 11,254.15 9,045.63 20,299.78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21,063.84 -1,348,905.33 -1,669,969.17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266,599.71 -2,031,129.13 -2,297,728.8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27,575.20 915,757.50 888,182.30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19,390.14 295,475.70 176,085.56 基金赎回款 91,814.94 620,281.80 712,096.74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94,174.91 -1,115,371.63 -1,409,546.54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8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1,905.3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80.32 其他 47.99 合计 12,233.66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7.4.7.10.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0.2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8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申购基金份额总额 30,146,732.32 减:现金支付申购款总额 30,146,732.32 减:申购股票成本总额 - 减:交易费用 - 申购差价收入 - 7.4.7.11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8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8,429,426.76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9,013,356.26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额 1,553.51 减:交易费用 1,833.52 基金投资收益 -587,316.53 7.4.7.12债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利收益。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3年8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3,768,420.14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3,768,420.14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合计 -3,768,420.14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8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20,068.02 其他 4.21 合计 20,072.23 7.4.7.18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8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15,000.00 信息披露费 - 证券出借违约金 - 其他 400.00 合计 15,400.00 7.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 机构、基金发起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祺荣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祺泰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祺丰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聚宁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聚弘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聚莱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控制的公司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本基金是该基金的联接基金 券投资基金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10.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关联方报酬 7.4.10.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8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174.74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857.22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3,682.48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目标 ETF 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对于基金中基金、ETF 联接基金等特殊类型的基金产品,由于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收取管理费,但客户维护费的收取标准并不调减,可能出现净管理费为负值的情况。 7.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8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24.92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0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目标 ETF 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7.4.10.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年8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关联方名称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 合计 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A 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C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 5,339.04 5,339.04 公司 广发证券 - 13.41 13.41 合计 - 5,352.45 5,352.45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按 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3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2023年8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项目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联接发起式A ETF联接发起式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8 月 8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450.04 -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450.04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29.5962%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08 月 08 日。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 相关法律文件有关规定支付。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A 无。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C 无。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年8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银行-活期存 3,161,328.85 11,905.35 款 注:本基金的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8.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 69,263,537 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 4.17%。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A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C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 0,无抵押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 0,无抵押债券。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全面管理、专业分工”的思路,将风险控制嵌入到全公司的组织架构中,对风险实行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管理。从投资决策的层次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门总经理和基金经理对投资行为及相关风险进行管理、监控,并根据其不同权限实施风险控制;从岗位职能的分工上看,基金经理、监察合规管理部门、集中交易部门、核算部以及投资风险管理部从不同角度、不同环节对投资的全过程实行风险监控和管理;从投资管理的流程看,已经形成了一套贯穿“事前的风险定位、事中的风险管理和事后的风险评估”的健全的风险监控体系。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包括债券发行人出现拒绝支付利息或到期时拒绝支付本息的违约风险,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及因交易对手违约而产生的交割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内部信用评级制度,通过严格的备选库制度和分散化投资方式防范信用风险。本基金在 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交收和款项清算对手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主要通过交易对手库制度防范交易对手风险。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为 0.00%。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A-1 0.00 A-1 以下 0.00 未评级 0.00 合计 0.00 注:1. 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 未评级债券为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票及未有第三方机构评级的短期融资券。 3. 债券投资以全价列示。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A-1 0.00 A-1 以下 0.00 未评级 0.00 合计 0.00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A-1 0.00 A-1 以下 0.00 未评级 0.00 合计 0.00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AAA 0.00 AAA 以下 0.00 未评级 0.00 合计 0.00 注:1. 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 未评级债券为剩余期限大于一年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票。 3. 债券投资以全价列示。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AAA 0.00 AAA 以下 0.00 未评级 0.00 合计 0.00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AAA 0.00 AAA 以下 0.00 未评级 0.00 合计 0.00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包括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以合理价格及时进行证券交易的风险,或投资组合无法应付客户赎回要求所引起的违约风险。本基金采用分散投资、控制流通受限证券比例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同时公司已经建立全覆盖、多维度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投资风险管理部独立于投资部门负责流动性压力测试的实施与评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 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计 息但该利息金额不重大)以外,本基金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组合的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所持大部分证券在流动性良好的证券交易所或者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除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章节中所列示券种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评估结果显示组合高流动性资产比重较高,组合变现比例能力较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受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基金所持证券及其衍生品市场价格不利波动,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投资管理人通过 久期、凸度、VAR 等方法评估组合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 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3,161,328.85 - - - 3,161,328.85 结算备付金 127,788.06 - - - 127,788.06 存出保证金 8,713.41 - - - 8,713.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55,175,333.57 55,175,333.57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 - - 产 应收清算款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1,369,354.04 1,369,354.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3,297,830.32 - - 56,544,687.61 59,842,517.93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 - - - - - 产款 应付清算款 - - - 794,487.16 794,487.16 应付赎回款 - - - 680,484.86 680,484.86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12.60 412.60 应付托管费 - - - 137.52 137.5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6,799.52 6,799.52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 -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15,007.24 15,007.24 负债总计 - - - 1,497,328.90 1,497,328.9 0 利率敏感度缺口 3,297,830.32 - - 55,047,358.71 58,345,189.03 注:各期限分类的标准为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不包括可转债),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 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 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跟踪的目标 ETF、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 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 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 Barra 风险管 理系统,通过标准差、跟踪误差、beta 值、VAR 等指标,监控投资组合面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55,175,333.57 94.57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55,175,333.57 94.57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5% 2,903,964.92 2.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5% -2,903,964.92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55,175,333.57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55,175,333.57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55,175,333.57 92.20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计 3,289,116.91 5.50 8 其他各项资产 1,378,067.45 2.30 9 合计 59,842,517.93 100.00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易方达中证 港股通医药 1 卫生综合交 股票型 交易型开 易方达基金管理 55,175,333.57 94.57 易型开放式 放式 有限公司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8.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3.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8.5.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交易。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2.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3.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 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713.41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369,354.0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78,067.45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易方达中证港股 通医药卫生综合 1,824 18,525.01 10,000,450.04 29.60% 23,789,160.14 70.40% ETF 联接发起式 A 易方达中证港股 2,243 12,320.59 711,095.90 2.57% 26,923,998.66 97.43% 通医药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式 C 合计 4,067 15,103.20 10,711,545.94 17.44% 50,713,158.80 82.5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 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 5,324,351.47 15.7574% 式 A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 有本基金 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 13,155.59 0.0476% 式 C 合计 5,337,507.06 8.689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 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 >10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式 A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 0 式 C 合计 >100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 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 10~50 式 A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 放式基金 卫生综合 ETF 联接发起 0 式 C 合计 10~5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 发起份额 项目 占基金总 占基金总 承诺持有 份额比例 份额比例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450.04 16.2808% 10,000,450.04 16.2808% 不少于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450.04 16.2808% 10,000,450.04 16.2808%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 合 ETF 联接发起式 A 合 ETF 联接发起式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8 月 8 15,913,564.89 4,513,626.33 日)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申购份额 26,731,081.02 62,145,491.96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 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8,855,035.73 39,024,023.73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789,610.18 27,635,094.56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发布公告,自 2023 年 4 月 22 日起王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级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市场官)。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发布公告,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刘晓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联席),并仍担任公司总经理,原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自行免 去;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吴欣荣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经理(总经理级),原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自行免去。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15,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措施 1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03-24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出具警示函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个别规定及制度未严格执行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提 已整改完成 出整改意见) 其他 /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长江证券 1 - - - - - 国投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注:a) 本报告期内新增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券商 债券成 债券回 权证成 基金成 名称 成交金额 交总额 成交金额 购成交 成交金额 交总额 成交金额 交总额 的比例 总额的 的比例 的比例 比例 长江 - - - - - - - - 证券 国投 - - - - - - - - 证券 申万 - - - - - - 45,843,46 100.00 宏源 7.86 % 中泰 - - - - - - - - 证券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 1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8-09 同生效公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联席)任职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 2 公告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8-23 金电子披露网站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 3 公告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8-23 金电子披露网站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 4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开放日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9-01 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 金电子披露网站 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 5 2023 年 9 月 8 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9-08 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关于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 6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9-09 2023 年港股通非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转 金电子披露网站 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基金经理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 7 助理的公告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9-16 金电子披露网站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2023 年 10 月 23 日因港股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 8 通非交易日及境外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暂停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10-18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提示 金电子披露网站 性公告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3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 9 年12月26日因港股通非交易日及境外主要投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12-20 资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 金电子披露网站 额投资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投资 况 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份额占 别 序号 到或者超过20%的时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比 间区间 机构 1 2023 年 08 月 08 日 10,000,450. 0.00 0.00 10,000,450.0 16.28 ~2023 年 11 月 06 日 04 4 %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当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较为集中时,个别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基金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极端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如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决定部 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赎回业务办理;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时,若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后本基金出现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注册的文件; 2《.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3《.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3.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