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2023-07-19
华富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
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7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富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富数字经济混合
基金主代码0183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6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华富数字经济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富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23年7月21日
赎回起始日2023年7月21日
转换转入、转出起始日2023年7月21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3年7月2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富数字经济混合A华富数字经济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18358 01835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上述业务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
笔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
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
民币(含申购费)。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中心进行交易要受直销中心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
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
金申购业务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
(含申购费)。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不得达
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1.5%
100万≤M<200万1.0%
200万≤M<500万0.6%
500万≤M 1000元/笔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
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其中1年指365日):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赎回费率
Y<7日1.5%
7日≤Y<30日0.75%
30日≤Y<1年0.5%
Y≥1年0
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赎回费率
Y<7日1.5%
7日≤Y<30日0.5%
Y≥30日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
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0日(含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
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含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25%归入
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相关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适用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6月6日公告的《关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
一步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以及2010年3月9日公告的《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无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手续费)。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
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7.1.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
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量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
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
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23年7月21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
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华富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等有关事项予以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华富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富数字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9.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或通
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9.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将于开始实
施前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
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