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关于降低旗下部分基金最低赎回、转换转出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2025-06-12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降低旗下部分基金最低赎回、转换转出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6月12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单个账户最低赎回、转换转出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列表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全称
1 007280 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A
2 019449 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
3 006282 摩根欧洲动力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A
4 019450 摩根欧洲动力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
5 017970 摩根海外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FOF)人民币A
6 020512 摩根海外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FOF)人民币C
7 019172 摩根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A
8 019173 摩根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C
二、最低赎回、转换转出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调整
上述各基金份额最低赎回、转换转出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调整为:
基金投资人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或转换转出的份额不得低于0.01份,基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0.01份,如进行一次赎回或转换转出后,基金账户中基金份额余额将低于0.01份,应一次性赎回或转换转出。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0.01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或转换转出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或转换转出。
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整最低赎回、转换转出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所列示份额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人可通过如下途径咨询详情: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am.jpmorgan.com/cn
3、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