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8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C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05-28 送出日期:2024-06-28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 基金代码 017635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017635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C 下属基金代码 017636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 2023-01-20 日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向伊达 2023-01-20 2013-02-25 苏静然 2023-01-20 2003-08-01 注:1、本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偏股混合型) 2、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基 金的投资”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 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 持机构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 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港股通 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 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 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相应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或以变更后的规则为准。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经济基本面、宏观政 策、市场情绪、行业周期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对相关资产 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2、A股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紧跟中国经济发展的趋势,深入分析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包括产 业结构升级、新兴产业发展、消费升级等因素,挖掘个股的投资价值,精选具备 持续盈利增长潜力、较高成长动力,有望在自身所处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具备 技术创新能力、铸造行业升级动力的优质企业。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4、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5、债券投资策略 6、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8、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0%+中债综合 指数(全价)×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 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M<200万元 1.0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 0.60% 500万元≤M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赎回费 30日≤N<365日 0.50% 365日≤N<730日 0.25% 730日≤N 0%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30日≤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A - 销售机构 务费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C 0.60% 审计费用 5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 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基金的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审计 费、信息披露费、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A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2%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C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0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 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混合型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 2、港股通机制下,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面临的风险 (1)港股通标的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2)汇率风险 (3)港股通交易日风险 (4)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 (5)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6)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7)法律和政治风险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8)税务风险 3、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 4、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1)基差风险 (2)系统性风险 (3)保证金风险 (4)合约展期风险 5、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 6、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 (1)流动性风险 (2)价格风险 (3)操作风险 7、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8、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9、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10、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11、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 12、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1)上市公司经营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3)流动性风险、(4)转板风险、(5)退市风险、(6)系统性风险、(7)集中度风险、(8)政策风险、(9)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银华动力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