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民生需求股票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8
摩根民生需求股票C
摩根民生需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民生需求股 票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7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摩根民生需求股票 基金代码 000524 下属基金简称 摩根民生需求股票C 下属基金代码 017099 基金管理人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03-14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9-04-26 基金经理 杨景喻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9-07-27 注:本基金自2022年11月11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八章“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民生需求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分享中国经济增长 投资目标 模式转变带来的民生需求行业的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 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 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 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投资范围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不 低于 8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民生需求相关行业股票;其余资产 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权证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通过系统和深入的基本面研究,重点投资于与民生相关行业 的上市公司,将不低于8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民生需求相关行 业,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带来的投资机会。在行业配置层面, 本基金将从行业生命周期、行业景气度、行业竞争格局等多角度,综 合评估各个行业的投资价值,对基金资产在行业间分配进行安排。在 主要投资策略 个股选择层面,本基金将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在备选行业 内部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综合分析上市公司的业绩质 量、成长性和估值水平等各方面信息,精选具有良好成长性、估值合 理的个股。 具体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行业配置策略、固定 收益类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水平的基金产品。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管理人和相关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 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 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本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0天≤ N < 7天 1.50% 赎回费 7天≤ N < 30天 0.50% N ≥ 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费方 管理费 1.5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6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55,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 1.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 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49%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年报基金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推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欲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市场风险 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2、管理风险 3、流动性风险 4、特定风险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将维持较高的股票持仓比例,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的下跌风险。 本基金将不低于 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民生需求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由于这类公司的经营运作将受到经济运行情况、国家政策、居民收入水平、人口结构多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变化将影响本基金重点投资标的的收益水平,进而影响基金业绩。 5、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风险 6、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 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科创板股票的流动性风险、科创板企业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市场风险、系统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政策风险 7、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8、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9、操作或技术风险 10、合规性风险 11、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 12、其它风险 关于本基金完整的风险揭示请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am.jpmorgan.com/cn 客服电话:400-889-488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