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3季度报告
2024-10-25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4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25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10 月 2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41,250,059.65 份
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中国能源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带来的相关产业
成长机会,实现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遵循“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投
资策略,寻找投资主题当中最具爆发力子行业中的龙头
企业。债券投资采取利率预期策略、流动性策略和时机
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
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
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A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60112 01709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863,115,281.30 份 378,134,778.35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9 月 30 日)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A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74,685,670.39 36,377,113.44
2.本期利润 225,074,085.47 41,743,856.4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130 0.097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785,063,317.73 963,450,999.34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2.568 2.54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A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5.46% 0.99% 13.09% 1.26% -7.63% -0.27%
过去六个月 7.18% 0.85% 11.60% 1.00% -4.42% -0.15%
过去一年 17.58% 0.79% 8.81% 0.88% 8.77% -0.09%
过去三年 44.03% 0.71% -10.90% 0.87% 54.93% -0.16%
过去五年 92.98% 0.68% 10.86% 0.94% 82.12% -0.26%
自基金合同 372.95% 1.12% 40.88% 1.10% 332.07% 0.02%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C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5.38% 0.99% 13.09% 1.26% -7.71% -0.27%
过去六个月 6.97% 0.85% 11.60% 1.00% -4.63% -0.15%
过去一年 17.15% 0.80% 8.81% 0.88% 8.34% -0.08%
自基金合同 41.63% 0.73% 9.92% 0.81% 31.71% -0.08%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开始对 C 类份额进行
估值。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60%-9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投资于与能源及基建业务相关的上市公司所发行股票的比例高于基金股票投资的 80%。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 年 10 月 20 日)起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达到上述
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本基金自 2022 年 11 月 2 日起增设 C 类基金份额。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工学硕士。曾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
合研究所行业研究员。2009 年 12 月加入
鲍无可 本基金的 2014年6 月27 - 16 年 本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
基金经理 日 自 2014 年 6 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
理,现任股票投资部执行总监、基金经理。
具有 16 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4 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国内的宏观环境较为低迷,整体经济趋于下行。在季度末,国家开始出台一系列的刺激政策,政策的出台使我们对于未来的经济预期有一定程度的上修。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内居民杠杆率较高和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内需的长远发展不仅需要财政和货币政策刺激,还需对制度进行深层次改革。
三季度,A 股和港股市场先跌后涨,整体呈现上涨走势。报告期内,本基金由于仓位和结构
的原因,净值表现跑输指数。持仓结构上,由于担心国内经济超预期下行,本基金小幅降低了周期行业的占比。
目前本基金的持仓都符合我们的投资理念,拥有较佳的商业模式和极强的经营壁垒,当前的估值也处于合理的范围,我们希望能够长期持有这些公司,力争给持有人带来持续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4 年 3 季度,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4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09%。
2024 年 3 季度,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3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0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804,561,647.20 65.49
其中:股票 3,804,561,647.20 65.4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99,035,884.94 25.8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 -
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4,429,408.39 7.99
8 其他资产 41,691,409.67 0.72
9 合计 5,809,718,350.20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626,824,846.04 10.90
C 制造业 2,502,613,794.02 43.5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514,025,393.00 8.94
E 建筑业 704,600.00 0.01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9,029,390.70 0.85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2,673.76 0.00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0,060,296.00 1.74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100,151.68 0.07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7,140,502.00 0.12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804,561,647.20 66.18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1899 紫金矿业 31,596,976 573,169,144.64 9.97
2 600690 海尔智家 9,217,920 296,356,128.00 5.16
3 600025 华能水电 22,374,543 258,425,971.65 4.50
4 000333 美的集团 3,393,241 258,089,910.46 4.49
5 600674 川投能源 13,559,651 255,599,421.35 4.45
6 000933 神火股份 12,443,504 249,865,560.32 4.35
7 002444 巨星科技 5,856,666 183,606,479.10 3.19
8 603599 广信股份 13,823,538 176,250,109.50 3.07
9 300760 迈瑞医疗 543,697 159,303,221.00 2.77
10 002262 恩华药业 5,730,908 156,167,243.00 2.72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98,639.9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4,239,715.3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6,853,054.43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41,691,409.67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A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127,458,473.01 470,452,339.51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43,940,249.58 31,891,830.4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08,283,441.29 124,209,391.64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63,115,281.30 378,134,778.35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