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产业臻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3-01-18
创金合信产业臻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创金合信产业臻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22年10月9日证监许可
[2022]2398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3、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
放式。
4、本基金将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5月12日通
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和非直销渠道公
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
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4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
期利息)。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
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认购
申请金额超过4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
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
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
则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由此产生的损失
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40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
金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
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
果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7、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及基金管
理人电子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
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
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
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追加
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本基
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按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合并计算,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
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
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
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
购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8、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
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
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
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
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登记机
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
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创金合信产业臻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
公司网站(www.cjhx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2、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
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
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68-0666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除可投资A股外,还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标
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
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
技术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港股通机制及存托
凭证相关的特定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
等。敬请投资人详细阅读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以便全面了解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
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
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
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
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
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
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
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
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
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
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
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
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
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
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产业臻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创金合信产业臻选平衡混合A,
016997;创金合信产业臻选平衡混合C,016998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募集场所
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及电子直销平台)和
非直销销售渠道公开发售。
(八)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九)募集时间安排及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5月
12日。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
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
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
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
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
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
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4、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
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5、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
件,则本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
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
后三十日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规定
(一)认购账户
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
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二)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
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
销。
(三)认购费率
1、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
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指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
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
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
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
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
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认购本基金的销
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网站公示。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
示: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笔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
费。
3、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4、各销售机构销售的份额类别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敬请投资
者留意。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
1.00元。
2、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1)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利息折算份额=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2)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份额=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
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认购份额的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利息折算的基
金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以后部分舍
去归基金财产。
举例说明: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群体)投资100,000元
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1.20%,在募集期间产
生利息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总份额计算方法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20%)=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利息折算份额=50.00/1.00=50.00份
认购份额=98,814.23/1.00=98,814.23份
认购总份额=98,814.23+50.00=98,864.23份
即:该投资者(非特定投资群体)投资100,000元认购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1.20%,加上认购款项在认购
期间获得的利息折算的份额,可得到98,864.23份A类基金份
额。
举例说明:某投资者(特定投资群体)投资100,000元认
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0.12%,在募集期间产生
利息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总份额计算方法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0.12%)=99,880.14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9,880.14=119.86元
利息折算份额=50.00/1.00=50.00份
认购份额=99,880.14/1.00=99,880.14份
认购总份额=99,880.14+50.00=99,930.14份
即:该投资者(特定投资群体)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
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0.12%,假设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50.00元,加上认购款项在认购期间获得的利息折算的份额,可
得到99,930.14份A类基金份额。
(3)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认购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利息折算份额=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总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认购份额的计
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利息折算的基
金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以后部分舍
去归基金财产。
举例说明:某投资人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
份额,假定该笔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利息50.00元,则其可
得到的认购总份额为:
利息折算份额=50.00/1.00=50.00份
认购份额=100,000.00/1.00=100,000.00份
认购总份额= 100,000.00+50.00 =100,050.0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
募集期间产生利息50.00元,加上认购款项在认购期间获得的利
息折算的份额,可得到100,050.00份C类基金份额。
(五)认购的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
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
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六)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认购限制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及基金管理
人电子直销平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
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
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
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0元,追加
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按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合并计算,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
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
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
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
购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八)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非直销销售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
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
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
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
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玄
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
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
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
证券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
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
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如在募集期间新增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
三、本基金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渠道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公司直销渠道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投资者可通过本公
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详细情况。
(二)通过代销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代销银行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营业,如销售机
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开立基金交易账户
(1)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代销银行的基金交易账户时应提供
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借记卡;
■填妥的基金交易开户业务申请表。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代销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
列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
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非法人机构则为机构负责人,
以下同)的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
■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填妥的基金交易开户业务申请表。
T+2工作日,机构投资者在代销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
销售网点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基金开户业务确认书。
3、提出认购申请
(1)个人投资者在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
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银行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代销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
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
资者可在T+2工作日在代销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
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
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2)机构投资者在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
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加盖预留印鉴的授权委托书;
■转账支票或资金账户卡。
代销银行网点柜员对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
理认购并打印基金认购业务回单。
代销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
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
资者可在T+2工作日在代销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
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
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三)通过代销券商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
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券商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
2、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
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1)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机构负责人,以下
同)签章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
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预留印鉴;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1)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该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填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
■本人签字确认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2)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机构负责人,
以下同)签章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在该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1)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
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
以下材料: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该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
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2)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机构负责人,
以下同)签章的认购申请表;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在该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
式提出认购申请。
(四)通过第三方销售机构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第三方销售机构,仅供
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第三方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
2、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第三方销售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
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1)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第三方销售机构指定银行的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复印
件。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机构负责人,以下
同)签章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
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
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预留印鉴;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1)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该第三方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填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
(2)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机构负责人,
以下同)签章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在该第三方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1)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
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
以下材料: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该第三方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第三方销售机构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
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2)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则为机构负责人,
以下同)签章的认购申请表;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在该第三方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
式提出认购申请。
四、清算与交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登
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入专门账
户,募集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
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
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基金募集截止,基金管理人应督促本基金的登记机构将募集
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
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
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
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
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
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
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
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
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
的款项。
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华润前海大厦A座36-38楼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成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联系电话:0755-23838000
联系人:吕阿鹏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
东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三)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华润前海大厦A座36-38楼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传真:0755-82769149
联系人:欧小娟
客服电话:0755-23838923
网址:www.cjhxfund.com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
官方网址:www.1234567.co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88-8
官方网址:http://www.fund123.cn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2555
官方网址:http://www.ijijin.com.cn/
(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官方网址:http://www.yingmi.cn
(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官方网址:www.jjmmw.com
(6)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官方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官方网址:http://www.licaike.com/
(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官方网址:www.jiyufund.com.cn
(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302-888
官方网址:www.jfzinv.com
(10)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 (个人业务)
400 088 8816 (企业业务)
官方网址:http://kenterui.jd.com/
(1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官方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1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9050
官方网址:www.hcjijin.com
(1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99-1888
官方网址:www.520fund.com.cn
(1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官方网址:www.wacaijijin.com
(15)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官方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1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官方网址:www.66zichan.com
(1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77
官方网址:www.snjijin.com
(1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官方网址:www.erichfund.com
(19)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17转1转8
官方网址:www.tenganxinxi.com
(2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86-010-62675369
官方网址:www.xincai.com
(21)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0-888
官方网址:http://www.zzfund.com
(22)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官方网址:www.msftec.com
(23)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99100
官方网址:www.yibaijin.com
(24)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8-5050
官方网站:www.TL50.com/www.9ifund.com
(25)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06-08989
官方网站: www.ajwm.com.cn
(2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01-9301
官方网站:https://www.tonghuafund.com
(27)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80-3928
官方网站: www.simuwang.com
(28)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701003
官方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n/
(29)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官方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0)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80-3388
官方网址:http://www.puyiwm.com/
(31)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官方网址:www.ifastps.com.cn
(32)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官方网址:www.jnlc.com
(33)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
官方网址:https://www.taixincf.com/
(3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官方网站:http://www.leadfund.com.cn/
(35)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4-82280606
官方网站:http://www.caizidao.com.cn/
(3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1176
官方网址:https://www.jimu.com/
(37)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8-1016
官方网址:www.fundhaiyin.com
(38)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0-5568
官方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39)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68889283
官方网址:www.pyfunds.cn
(40)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6
官方网址:https://m.njzq.cn/
(41)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86340269
官方网址: www.kunyuanfund.com
(4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3
官方网址:www.htsec.com
(43)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2
官方网址:https://www.ciccwm.com/ciccwmweb/
(4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40028
官方网址:www.wkzq.com.cn
(4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5
官方网址:www.cmschina.com
(4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官方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官方网址:www.citicsf.com
(4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官方网址:www.citics.com
(49)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官方网址:www.gzs.com.cn
(5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官方网址:www.sd.citics.com
(5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官方网址:www.essence.com.cn
(5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7
官方网址:www.csc108.com
(5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28
官方网址:www.dgzq.com.cn
(5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8-3888
官方网址:www.chinalions.com
(55)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8888
官方网址:www.bocichina.com
(5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官方网址:www.ebscn.com
(5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323
官方网址: www.cfsc.com.cn
(5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官方网址:www.gjzq.com.cn
(59)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0
官方网址:www.dwzq.com.cn
(60)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555-671
官方网址:www.hgccpb.com
(61)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4
官方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62)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官方网站:www.yixin.fund.com
(6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67-523
官方网址:http://www.zzwealth.cn/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
的机构进行本基金的发售,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201室(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华润前海大厦A座36-38楼
法定代表人:钱龙海
电话:0755-23838000
传真:0755-82737441-0187
联系人:吉祥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陆奇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
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
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021)2323 8800
联系人:李崇
经办注册会计师:郭素宏、李崇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