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2-10-28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设C类
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并同步修改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涉及本公司旗下3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1 上投摩根香港精选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上投摩根智慧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上投摩根整合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3只基金的修改将自2022年10月28日起正式生效。
二、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上述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根据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
上述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公告。本次新增C类基金份额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公司旗下3只基金增设的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的详细情况如下所示: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以上(含),30日以内 0.5%
30日以上(含) 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
序号 基金名称 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
1 上投摩根香港精选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5%
2 上投摩根智慧互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5%
3 上投摩根整合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5%
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三、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上述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其他销售机构请以本公司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3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可以附件(《上投摩根香港精选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上投摩根香港精选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及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为参考。
五、重要提示
本次对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的修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也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上述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改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相关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1、《上投摩根香港精选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上投摩根香港精选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附件1:《上投摩根香港精选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版本 修订后版本
内容 内容
第 二 无 56、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
部 分 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
释义 用
57、基金份额的分类: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
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8、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
59、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
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
第 三 无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部 分 本基金根据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的不同,将基
基 金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
的 基 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 情 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
况 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公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
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
可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取消某基金份额类别或
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此项调整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
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 六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部 分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
基 金 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份 额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的 申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购 与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
赎回 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
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
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 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
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
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
由基金财产承担。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
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
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 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
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
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4、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 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处理。 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的公告 的公告
2、基金发生暂停申购或赎回并重新开放的,基金管2、基金发生暂停申购或赎回并重新开放的,基金管
理人应提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理人应提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 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
的基金份额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2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
额净值。 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
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束, 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1次。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
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公告,并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 分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基 金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合 同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当 事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人 及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权 利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义务 ……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
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 八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部 分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
基 金 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
份 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份额持有人大会:
持 有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提
人 大 2、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高销售服务费;
会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2、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3)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整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收费方式或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3)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
销售服务费率、调整收费方式或调整本基金份额类
别的设置;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
约定 约定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
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 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 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
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 账户内的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
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
表决权。
第 十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四 部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
分 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基 金 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
资 产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国
估值 其规定。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
按规定公告。 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
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 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 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
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 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
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 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
应当公告。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 十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五 部 无 3、销售服务费;
分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 金 …… ……
费 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 3、销售服务费
与 税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
收 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
付。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
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
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
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
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
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费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1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费用调整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协商
商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 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
登公告。 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 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六 部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分 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 投资,投资者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
基 金 除权日除权后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 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的 收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
益 与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
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
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 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务规则》执行。 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 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 部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分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基 金 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 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
的 信 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息 披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
露 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 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1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申购费、基金 1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基金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 申购费、基金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更; 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
零点五;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4、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
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
电子确认。 面或电子确认。
附件2:《上投摩根香港精选港股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修订 原托管协议内容 修订后托管协议内容
章节
三、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
基金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
托管 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
人对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 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
基金 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管理
人的
业务
监督
和核
查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
基金 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 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
管理 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 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
人对 和投资所需其他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户和投资所需其他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基金 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
托管 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人的
业务
核查
八、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计算 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各类基金份
和会 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
计核 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
算 定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规基定金的管,理从人其应规每定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 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 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
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 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
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
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 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
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金净值予以公布。
九、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收益 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 资,投资者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
分配 除权后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 红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日除权后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是现金分红;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
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十、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信息 和信息披露程序 和信息披露程序
披露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
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十 无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一、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
基金 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
费用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
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协商 整
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必须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协商酌
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情调整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告。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复
式和时间。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
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 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
绝执行。 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
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
进行复核。 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
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
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
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
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
人服务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