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接: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9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3 月 2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7
2.5 其他相关资料......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1
§4 管理人报告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7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7
§5 托管人报告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7
§6 审计报告 ......18
6.1 审计意见......18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18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18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19
§7 年度财务报表 ......20
7.1 资产负债表......20
7.2 利润表......21
7.3 净资产变动表......23
7.4 报表附注......24
§8 投资组合报告 ......4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49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50
8.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0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0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0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1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1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1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1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51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2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4
§11 重大事件揭示 ......5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5
11.8 其他重大事件......56
§12 备查文件目录 ......57
12.1 备查文件目录......57
12.2 存放地点......57
12.3 查阅方式......5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基金名称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68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3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5,268,625.1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和 ETF 联接 A 中和 ETF 联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899 01690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6,126,513.54 份 39,142,111.64 份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6299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11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2 年 7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
于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主要投资策略包括目标 ETF 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
证投资策略、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策略、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投资
策略、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融资业务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
风险收益特征
所碳中和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
现与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
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
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
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
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本基
投资策略 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
制在 2%以内。此外,本基金将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
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性,适当参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为
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在加强风
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并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业务。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风险收益特征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
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王玉 郭明
信 息 披 露
联系电话 020-85102688 010-6610579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efunds.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1 8088 95588
传真 020-38798812 010-66105798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188号6层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邮政编码 510620 100140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www.efunds.com.cn
网网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40-43 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
会计师事务所
殊普通合伙) 心 42 楼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
注册登记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3 年 3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A 联接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63,117.14 -1,968,719.33
本期利润 -6,008,211.90 -9,886,893.1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0.1779 -0.1704
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9.32% -18.3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9.51% -19.70%
2023 年末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ETF联
接 A 接 C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5,097,903.38 -7,712,098.3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0.1951 -0.1970
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028,610.16 31,430,013.2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049 0.8030
2023 年末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A 联接 C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9.51% -19.7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7.91% 0.97% -8.03% 0.97% 0.12% 0.00%
过去六个月 -14.60% 0.89% -15.35% 0.90% 0.75% -0.01%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19.51% 0.90% -18.35% 0.93% -1.16% -0.03%
效起至今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C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7.98% 0.97% -8.03% 0.97% 0.05% 0.00%
过去六个月 -14.73% 0.89% -15.35% 0.90% 0.62% -0.01%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19.70% 0.90% -18.35% 0.93% -1.35% -0.03%
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A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C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5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35%;C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35%。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A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C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
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3 月 21 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 号文批准,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17 日,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公募、社保、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投资等业务资格,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多资产投资、海外投资、 FOF 投资、另类投资等领域全面布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解决方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 证券
姓
职务 理)期限 从业 说明
名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科
创创业 50 联接、易方达中证科创创
业 50ETF、易方达中证 500 质量成
长 ETF、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
中和 ETF、易方达中证创新药产业
ETF、易方达中证智能电动汽车
ETF、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ETF 联接
(QDII-LOF)、易方达中证港股通
医药卫生综合 ETF、易方达中证绿
色电力 ETF、易方达中证光伏产业
伍 指数发起式、易方达中证软件服务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
臣 ETF、易方达中证 100ETF、易方达 2023- - 6 年 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支
东 中证绿色电力 ETF 联接发起式、易 03-21 持专员、指数研究员。
方达中证 500 质量成长 ETF 联接发
起式、易方达中证软件服务 ETF 联
接发起式、易方达中证创新药产业
ETF 联接发起式的基金经理,易方
达上证科创 50 联接、易方达上证科
创板 50ETF、易方达中证稀土产业
ETF、易方达中证沪港深 500ETF、
易方达中证消费电子主题 ETF、易
方达中证消费 50ETF、易方达中证
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ETF联接发起
式、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ETF
(QDII)、易方达上证科创板成长
ETF 的基金经理助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相关规定。
3.为加强基金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安排了相关人员协助基金经理进行现金头寸与流动性管理。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规和自律规则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原则和内容、管控措施、公平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原则、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境外投资、衍生品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
公平交易的管控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原则上应当做到“同时同价”,合理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向交易价差;建立并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反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
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47 次,其中 40 次为旗下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
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7 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为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的联接基金,报告期内主要通过投资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跟踪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该指数选取清洁能源、储能等深度低碳领域中市值较大的,以及火电、钢铁等高碳减排领域中碳减排潜力较大的合计 100 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对碳中和贡献较大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回顾 2023 年,外部环境复杂严峻,通胀压力从高位边际缓解,但发达国家利率仍维持较高水平。国内疫情防控平稳转段,经济社会恢复常态化运行,整体回升向好,经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全年 GDP 同比增长 5.2%,但仍然面临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等挑战。货币政策方面,国内央行适度宽松,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年内多次下调 MLF(中期借贷便利)、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等政策利率,同时引导金融更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财政政策方面,强化税费政策供给,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四季度中央财政增发 1 万亿特别国债,提振微观主体信心。资本市场改革方面,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推动提升上市公司分红稳定性和持续性,从投资端、融资端、交易端等方面入手,改善市场生态与提振投资者风险偏好。A股市场表现来看,2023 年各主要指数呈震荡下跌态势,上证综指跌破 3000 点,年内跌幅 3.7%,行
业板块分化较大,通信、传媒、计算机等板块在上半年行情带领下全年涨幅居前,美容护理、商贸零售、房地产等板块跌幅较大。受供需格局影响,电力新能源板块同样跌幅较大。碳中和指数同时覆盖深度低碳以及高碳减排两大领域,涵盖清洁能源与储能、新能源车、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等多个行业。本报告期内,双碳战略稳步推进,深度低碳领域成份股在数量和权重上相较高碳减排领域首次超出 2 倍,股价表现上来看,两大领域各行业股价表现为不同程度下跌,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跌幅较大。
本报告期涵盖本基金的建仓期,建仓期间内本基金采取相对灵活以及审慎的建仓策略,在严格按照基金合同要求以及尽量减少市场冲击的原则下进行基金的建仓工作。在基金的正常运作期,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依据基金申赎变动等情况进行日常组合管理,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0.8049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51%,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35%;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0.8030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35%,年化跟踪误差 2.55%,各项指标均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4 年,中国经济将持续回升向好,尽管当前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但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支撑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利要素条件在不断积累增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偏积极的政策基调,财政政策适度加力,货币政策稳健宽松,加快经济筑底企稳步伐。科技创新也将继续助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创新、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激发经济潜能。长期来看,碳中和是紧扣能源安全、绿色发展的国家战略主线,既是挑战,也是新能源及传统高耗能产业升级的巨大机遇,“双碳”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战略支持政策陆续出台,相关行业将充分受益于我国能源系统、经济系统和科技创新系统绿色转型过程中的时代贝塔红利,长期的投资和配置价值值得关注。
作为被动型投资基金,本基金将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为投资者提供质地优良的指数投资工具,为长期看好碳中和主题投资前景的投资者提供方便、高效的投资工具。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继续围绕严守合规底线、履行合规义务、防控重大风险等完善公司内控,持续审视健全制度流程并强化对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了旗下基金及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稳健有序运作开展。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主要监察稽核工作及措施如下:
(1)不断推进公司合规和廉洁从业文化建设,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理念,坚持投资者利益至上,持续督促廉洁从业、执业操守和道德规范等规定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宣导,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事业观、职业观,不断推动建设风清气正的公司及行业生态环境。
(2)持续完善投资合规监控手段,协同投资、研究、交易等业务部门完善相应的内控机制,共同巩固投资合规内控防线。升级风控系统,提升投资合规监控工作效能,有效保障各类资产组合的合规运作。持续加强关联交易、公平交易、异常交易和内幕交易等监测管控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
(3)持续督促优化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质量内控机制和工具手段,提升产品合规审查质效;坚持以风险可测可控、投资者有效保护为前提,审慎评估论证各类新产品与新业务方案,全面充分揭示产品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持续贯彻落实基金销售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坚持以投资者视角审核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自媒体账号、对外言论发布、投资者交流等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深入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妥善处理客户投诉纠纷,切实加大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力度。
(5)持续落实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基金合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机制流程,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监测触发、制作、审核、报送的自动化水平和合规风险控制能力,做好公司及旗下各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和易得。
(6)贯彻落实风险为本的工作方法,持续完善洗钱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流程,深入开展反洗钱系统建设与数据治理,探索优化风险评估识别方法,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全面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履职质效。
(7)以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投研交易、基金销售、运营、人员规范、反洗钱等工作领域开展内审检查,同时聘请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 ISAE3402内控鉴证、GIPS(全球投资业绩标准)鉴证项目,聘请律师事务所完成年度合规有效性评估工作,从不同视角更加全面审视公司合规内控机制和执行情况,督促改进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司合规管理及内控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努力防范和控制重大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
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直接的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A: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C: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24362 号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 3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3 月 21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珏 成磊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2024 年 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 产 附注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2,777,502.02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2,359.6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49,719,180.17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49,719,180.17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清算款 167,493.3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2,709.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5 -
资产总计 52,699,245.05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91,145.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88.14
应付托管费 237.65
应付销售服务费 8,050.84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6 40,000.00
负债合计 240,621.63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7 65,268,625.18
未分配利润 7.4.7.8 -12,810,001.76
净资产合计 52,458,623.4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2,699,245.05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
同期对比数据。
2.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 0.8049 元,C 类基金份额净值 0.8030 元;
基金份额总额 65,268,625.18 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 类基金份额总额 26,126,513.54份,C 类基金份额总额 39,142,111.64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3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3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15,627,336.30
1.利息收入 128,346.9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9 61,581.49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6,765.44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999,040.6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0 45,818.00
基金投资收益 7.4.7.11 -3,044,858.68
债券投资收益 7.4.7.12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股利收益 7.4.7.15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6 -12,763,268.57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7 6,626.02
减:二、营业总支出 267,768.74
1.管理人报酬 83,740.70
2.托管费 16,748.20
3.销售服务费 123,823.87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信用减值损失 7.4.7.18 -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 7.4.7.19 43,455.9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5,895,105.0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895,105.0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895,105.0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3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3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 293,443,462.79 - 293,443,462.79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228,174,837.61 -12,810,001.76 -240,984,839.37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15,895,105.04 -15,895,105.04
总额
(二)、本期基金 -228,174,837.61 3,085,103.28 -225,089,734.33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净
资产减少以“-”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22,259,740.56 -1,456,722.01 20,803,018.55
款
2.基金赎回 -250,434,578.17 4,541,825.29 -245,892,752.88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 - -
资产变动(净资产
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65,268,625.18 -12,810,001.76 52,458,623.42
产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2023 年度实际报告期间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荣,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永铿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275 号《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进行募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
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
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93,443,462.79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15,767.21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募集金额总额为人民币293,443,462.79元,其中: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293,327,695.58 元,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 115,767.21 元,经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0468000_G10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本基金合同和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惟本会计年度期间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和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对于曾经实施份额拆分或折算的基金,由于基金份额拆分或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或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拆分前或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或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对于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基金,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以及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针对基金合同约定费率和计算方法的费用,本基金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字[2022]566 号《关于发布<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之附件《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
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2,777,502.02
等于:本金 2,777,231.72
加:应计利息 270.30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合计 2,777,502.02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
- - - -
场
债券 银行间市
- - - -
场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62,482,448.74 - 49,719,180.17 -12,763,268.57
其他 - - - -
合计 62,482,448.74 - 49,719,180.17 -12,763,268.57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7.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40,000.00
合计 40,000.00
7.4.7.7 实收基金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3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96,747,459.01 96,747,459.01
本期申购 2,794,566.28 2,794,566.2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73,415,511.75 -73,415,511.75
本期末 26,126,513.54 26,126,513.54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3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96,696,003.78 196,696,003.78
本期申购 19,465,174.28 19,465,174.2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77,019,066.42 -177,019,066.42
本期末 39,142,111.64 39,142,111.64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93,443,462.79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15,767.21 份基金份额。
2.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8 未分配利润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1,163,117.14 -4,845,094.76 -6,008,211.9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97,270.07 813,038.45 910,308.52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4,591.84 -204,272.06 -238,863.90
基金赎回款 131,861.91 1,017,310.51 1,149,172.42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065,847.07 -4,032,056.31 -5,097,903.38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期初 - - -
本期利润 -1,968,719.33 -7,918,173.81 -9,886,893.1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290,418.29 1,884,376.47 2,174,794.76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74,295.73 -1,043,562.38 -1,217,858.11
基金赎回款 464,714.02 2,927,938.85 3,392,652.8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678,301.04 -6,033,797.34 -7,712,098.38
7.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3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9,864.2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625.74
其他 91.53
合计 61,581.49
7.4.7.10 股票投资收益
7.4.7.10.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3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6,948.73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2,766.7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合计 45,818.00
7.4.7.10.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3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
减:交易费用 26,948.73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6,948.73
7.4.7.10.3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3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申购基金份额总额 91,943,100.00
减:现金支付申购款总额 45,303,085.97
减:申购股票成本总额 46,567,247.30
减:交易费用 -
申购差价收入 72,766.73
7.4.7.11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3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27,021,891.04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30,064,851.56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额 -
减:交易费用 1,898.16
基金投资收益 -3,044,858.68
7.4.7.12债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利收益。
7.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3年3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2,763,268.57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12,763,268.57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合计 -12,763,268.57
7.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3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6,530.58
其他 95.44
合计 6,626.02
7.4.7.18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3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40,000.00
信息披露费 -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汇划费 3,055.97
其他 400.00
合计 43,455.97
7.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
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祺荣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祺泰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祺丰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聚宁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聚弘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聚莱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控制的公司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本基金是该基金的联接基金
投资基金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年3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46,567,247.30 100.00%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10.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年3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100,000,000.00 100.00%
7.4.10.1.5 基金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年3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23,352,491.94 84.41%
7.4.10.1.6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年3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 占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佣金 总量的比例 金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23,284.09 100.00% -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10.2关联方报酬
7.4.10.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3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3,740.70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35,829.07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52,088.37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目标 ETF 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3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对于基金中基金、ETF 联接基金等特殊类型的基金产品,由于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收取管理费,但客户维护费的收取标准并不调减,可能出现净管理费为负值的情况。
7.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年3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6,748.20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调整后的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本基金持有的目标 ETF 公允价值,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3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7.4.10.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年3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 合计
和 ETF 联接 A 和 ETF 联接 C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 2,781.88 2,781.88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 14,595.18 14,595.18
合计 - 17,377.06 17,377.06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按
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3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A
无。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C
无。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3年3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活期存 2,777,502.02 59,864.22
款
注:本基金的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8.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 74,052,994 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 3.30%。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A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C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 0,无抵押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 0,无抵押债券。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全面管理、专业分工”的思路,将风险控制嵌入到全公司的组织架构中,对风险实行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管理。从投资决策的层次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门总经理和基金经理对投资行为及相关风险进行管理、监控,并根据其不同权限实施风险控制;从岗位职能的分工上看,基金经理、监察合规管理部门、集中交易部门、核算部以及投资风险管理部从不同角度、不同环节对投资的全过程实行风险监控和管理;从投资管理的流程看,已经形成了一套贯穿“事前的风险定位、事中的风险管理和事后的风险评估”的健全的风险监控体系。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包括债券发行人出现拒绝支付利息或到期时拒绝支付本息的违约风险,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及因交易对手违约而产生的交割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内部信用评级制度,通过严格的备选库制度和分散化投资方式防范信用风险。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交收和款项清算对手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主要通过交易对手库制度防范交易对手风险。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为 0.00%。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A-1 0.00
A-1 以下 0.00
未评级 0.00
合计 0.00
注:1. 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 未评级债券为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票及未有第三方机构评级的短期融资券。
3. 债券投资以全价列示。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短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A-1 0.00
A-1 以下 0.00
未评级 0.00
合计 0.00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A-1 0.00
A-1 以下 0.00
未评级 0.00
合计 0.00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AAA 0.00
AAA 以下 0.00
未评级 0.00
合计 0.00
注:1. 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 未评级债券为剩余期限大于一年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票。
3. 债券投资以全价列示。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AAA 0.00
AAA 以下 0.00
未评级 0.00
合计 0.00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长期信用评级
2023年12月31日
AAA 0.00
AAA 以下 0.00
未评级 0.00
合计 0.00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包括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以合理价格及时进行证券交易的风险,或投资组合无法应付客户赎回要求所引起的违约风险。本基金采用分散投资、控制流通受限证券比例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同时公司已经建立全覆盖、多维度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投资风险管理部独立于投资部门负责流动性压力测试的实施与评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
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计
息但该利息金额不重大)以外,本基金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
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组合的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 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 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 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 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 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所持大部分证券在流动性良好的证券交易所 或者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除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章节中所列示券种流通暂时受 限制不能自由转让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评估结果显示组合高流动性资产比重较高,组合变现比 例能力较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受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基金所持证券及其衍生品市场价格不利波动,使基金 资产面临损失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投资管理人通过 久期、凸度、VAR 等方法评估组合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 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2,777,502.02 - - - 2,777,502.02
结算备付金 - - - - -
存出保证金 2,359.64 - - - 2,359.6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9,719,180.17 49,719,180.17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 - -
产
应收清算款 - - - 167,493.30 167,493.30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32,709.92 32,709.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2,779,861.66 - - 49,919,383.39 52,699,245.05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 - - - - -
产款
应付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191,145.00 191,145.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188.14 1,188.14
应付托管费 - - - 237.65 237.6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8,050.84 8,050.84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 -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40,000.00 40,000.00
负债总计 - - - 240,621.63 240,621.63
利率敏感度缺口 2,779,861.66 - - 49,678,761.76 52,458,623.42
注:各期限分类的标准为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不包括可转债),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 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 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跟踪的目标 ETF、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 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
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 Barra 风险管理系统,通过标准差、跟踪误差、beta 值、VAR 等指标,监控投资组合面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49,719,180.17 94.78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49,719,180.17 94.78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分析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5% 2,574,091.84
2.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5% -2,574,091.84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49,719,180.17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49,719,180.17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目标 ETF,若本基金因上述事项在目标 ETF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对目标 ETF 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则本基金在调整期间内将目标 ETF 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转出。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各类应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49,719,180.17 94.35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计 2,777,502.02 5.27
8 其他各项资产 202,562.86 0.38
9 合计 52,699,245.05 100.00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元)
净值比例(%)
易方达中证
上海环交所
1 碳中和交易 股票型 交易型开 易方达基金管理 49,719,180.17 94.78
型开放式指 放式 有限公司
数证券投资
基金
8.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3.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末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601899 紫金矿业 6,682,030.00 12.74
2 600900 长江电力 4,391,288.00 8.37
3 601012 隆基绿能 4,345,718.28 8.28
4 600585 海螺水泥 2,491,576.92 4.75
5 600019 宝钢股份 2,130,203.00 4.06
6 600438 通威股份 1,731,776.00 3.30
7 601600 中国铝业 1,687,700.99 3.22
8 603993 洛阳钼业 1,552,615.00 2.96
9 600089 特变电工 1,423,211.00 2.71
10 601800 中国交建 1,407,051.00 2.68
11 600011 华能国际 1,325,552.00 2.53
12 600346 恒力石化 1,274,488.00 2.43
13 603799 华友钴业 1,197,074.80 2.28
14 601985 中国核电 1,165,472.00 2.22
15 600989 宝丰能源 1,103,876.00 2.10
16 688599 天合光能 1,097,313.80 2.09
17 600141 兴发集团 900,304.00 1.72
18 600905 三峡能源 843,178.00 1.61
19 601615 明阳智能 724,204.00 1.38
20 600027 华电国际 695,685.00 1.33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卖出交易。
8.5.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6,567,247.3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2.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基金管理人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3.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
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359.64
2 应收清算款 167,493.3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32,709.9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2,562.86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易方达中证上海
100.00
环交所碳中和 810 32,254.95 0.00 0.00% 26,126,513.54
%
ETF 联接 A
易方达中证上海
100.00
环交所碳中和 8,590 4,556.71 0.00 0.00% 39,142,111.64
%
ETF 联接 C
合计 100.00
9,400 6,943.47 0.00 0.00% 65,268,625.18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
68,465.69 0.2621%
碳中和 ETF 联接 A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
有本基金 21,030.87 0.0537%
碳中和 ETF 联接 C
合计 89,496.56 0.137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碳中和 ETF 联接 A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 0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碳中和 ETF 联接 C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 0~10
放式基金 碳中和 ETF 联接 A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 0
碳中和 ETF 联接 C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
ETF 联接 A ETF 联接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 年 3 月 21
96,747,459.01 196,696,003.78
日)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申购份额 2,794,566.28 19,465,174.28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
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73,415,511.75 177,019,066.42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126,513.54 39,142,111.6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发布公告,自 2023 年 4 月 22 日起王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级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市场官)。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发布公告,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刘晓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联席),并仍担任公司总经理,原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自行免
去;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吴欣荣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经理(总经理级),原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自行免去。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4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措施 1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3-03-24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出具警示函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个别规定及制度未严格执行
管理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提
已整改完成
出整改意见)
其他 /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广发证券 2 46,567,247.30 100.00% 23,284.09 100.00% -
华金证券 1 - - - - -
浙商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注:a) 本报告期内新增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券商 债券成 债券回 权证成 基金成
名称 成交金额 交总额 成交金额 购成交 成交金额 交总额 成交金额 交总额
的比例 总额的 的比例 的比例
比例
广发 - - 100,000,0 100.00 - - 23,352,49 84.41%
证券 00.00 % 1.94
华金 - - - - - - 2,085,217 7.54%
证券 .30
浙商 - - - - - - 2,227,588 8.05%
证券 .36
中信 - - - - - - - -
建投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
1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3-22
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2 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 2023-03-29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
3 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3-31
金电子披露网站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
4 公告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4-22
金电子披露网站
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3 年第 中国证券报 2023-07-20
2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联席)任职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
6 公告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8-23
金电子披露网站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中国证券报、基金管理
7 公告 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 2023-08-23
金电子披露网站
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3 年中 中国证券报 2023-08-30
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23 年第 中国证券报 2023-10-25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文件;
2.《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2.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 楼。
12.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