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优选增强:2023年第1季度报告
2023-04-21
申万菱信沪深300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C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3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年 4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61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2 月 2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703,669.69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通过数量化的投 资方法与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力争控制本基金 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 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同时力求实现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 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指数化投资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模型进 行投资组合优化,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风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 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 A 股以外,还可以根据法律 法规规定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 称 指数增强发起式 A 指数增强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016103 016104 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 12,187,980.79 份 4,515,688.90 份 的份额总额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 选指数增强发起式 A 选指数增强发起式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70,900.23 233,805.12 2.本期利润 302,496.47 351,066.0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47 0.0644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480,980.66 4,619,202.0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40 1.022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 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 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 购或交易基金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 A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 2.45% 0.76% 4.41% 0.81% -1.96% -0.05% 月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2.40% 0.72% 5.53% 0.79% -3.13% -0.07% 至今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 C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 2.35% 0.76% 4.41% 0.81% -2.06% -0.05% 月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2.29% 0.72% 5.53% 0.79% -3.24% -0.07% 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 A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 C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 同生效未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六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中。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证券 姓 职务 金经理期限 从业 说明 名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孙晨进先生,硕士研究生。 2010 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 作,曾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 2021 年 02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职申万菱信基金,曾任 量化投资部负责人,申万菱 孙 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 晨 本基金原基金经理 2022- 2023- 12 年 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对冲 进 12-26 02-08 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 宏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碳中和智选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 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 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曾兼任投资经 理。 王剑先生,博士研究生。 2015 年起从事金融相关工 作,曾任职于东证期货、浙 商基金等。2020 年 12 月加 入申万菱信基金,曾任申万 菱信智量混合型证券投资 王 2022- 基金基金经理,现任申万菱 剑 本基金基金经理 12-26 - 7 年 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申万菱信国 证 2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 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 碳中和智选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智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能生活量化选股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报告期内,孙晨进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相关 公告。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 套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 整;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 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公 平交易办法》,通过组织结构的设置、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全面落实公平 交易原则在具体业务(包括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中的实现, 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 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 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投资和研究方面,本公司投资和研究部门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 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公司的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通过实行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方面,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开展日内和定期的工作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作整体监控和效果评估。风险管理部通过对不同组合之间同向交易的价差率的假设检验、价格占优的次数百分比统计、价差交易模拟贡献与组合收益率差异的比较等方法对本报告期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于场外交易,还特别对比了组合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的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对手,判断交易是否公平且是否涉及利益输送。 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办法》,明确定义了在投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类型,并规定且落实了异常交易的日常监控、识别以及事后的分析流程。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有 5 次。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此外,为防范兼任行为潜在利益冲突,本公司制定了《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管理办法》,从投资指令、交易行为、交易监测等多方面,对兼任组合进行监控管理和分析评估。本基金基金经理同时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本报告期内兼任组合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或异常交易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整体市场处于震荡上行中,但其中内部分化较大,新的主线尚未明朗,市场对中长期方向分歧较大,陷入了短期博弈的状态。从股债收益率模型定量分析,当前权益资产价值较高。所以我们将维持较高仓位运行。展望未来,我们认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为价值和成长或会有同样出色的表现,所以基金风格相对中性;行业层面以行业 景气度模型为主导做适当偏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 A 类产品报告期内净值表现为 2.45%,同期业绩基准表现为 4.41%。 本基金 C 类产品报告期内净值表现为 2.35%,同期业绩基准表现为 4.41%。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金总资产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5,799,900.16 91.97 其中:股票 15,799,900.16 91.97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78,405.40 8.02 7 其他资产 255.74 0.00 8 合计 17,178,561.30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1.1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05,537.46 1.2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 - D 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44,144.00 0.8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12,582.00 0.07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8,358.00 0.05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625.00 0.07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83,246.46 2.24 5.2.1.2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46,629.00 0.86 B 采矿业 427,703.00 2.50 C 制造业 8,857,651.70 51.8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428,920.00 2.51 D 业 E 建筑业 411,781.00 2.41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9,224.00 3.04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9,804.00 3.86 J 金融业 3,052,468.00 17.85 K 房地产业 275,556.00 1.6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40,600.00 3.16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96,317.00 0.56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5,416,653.70 90.15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 资明细 占基金 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 1 600519 贵州茅台 500.00 910,000.00 5.32 2 600036 招商银行 17,800.00 610,006.00 3.57 3 300750 宁德时代 1,500.00 609,075.00 3.56 4 603259 药明康德 6,800.00 540,600.00 3.16 5 002938 鹏鼎控股 15,000.00 465,300.00 2.72 6 601398 工商银行 102,500.00 457,150.00 2.67 7 002142 宁波银行 16,700.00 456,077.00 2.67 8 600809 山西汾酒 1,600.00 435,840.00 2.55 9 002475 立讯精密 13,900.00 421,309.00 2.46 10 002594 比亚迪 1,600.00 409,632.00 2.40 5.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 资明细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占基金 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 1 688377 迪威尔 4,293.00 139,350.78 0.81 2 600739 辽宁成大 8,000.00 104,160.00 0.61 3 688560 明冠新材 1,292.00 45,594.68 0.27 4 600859 王府井 1,600.00 39,984.00 0.23 5 300070 碧水源 2,500.00 12,625.00 0.07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大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的情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大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宁波银行(002142.SZ)、招商银行 (600036.SH)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收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形。 2023 年 1 月 13 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涉 嫌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对公司公开处罚,罚款人民币约为 220 万元。2022 年 9 月 9 日,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公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公开处罚,罚款人民币约为 25 万元。2022 年 5 月 27 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对公司公开处罚,罚款人民币约为 290 万元。2022 年 4 月 23 日,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公开处罚,罚款人 民币约为 270 万元。2022 年 4 月 18 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 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公开处罚,罚款人民币约为 30 万元。2022 年 4 月 18 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公开处罚,罚款人民币约为 220 万元。 2022 年 11 月 4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涉 嫌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公开处罚,罚款人民币约为 460 万元。 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选股,上述证券为量化模型根据关注的指标批量选择结果,所以不影响基金管理人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55.7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8 其他 - 9 合计 255.74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指数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五名积极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申万菱信沪深300优 申万菱信沪深300优 选指数增强发起式A 选指数增强发起式C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12,319,147.58 8,517,986.97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319,147.58 8,517,986.97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614,960.42 488,124.84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746,127.21 4,490,422.91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187,980.79 4,515,688.90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 2)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 发起份 项目 占基金总 占基金总 额承诺 份额比例 份额比例 持有期 限 基金管理人 - - - - - 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 - - - - - 高级管理人 员 基金经理等 - - - - - 人员 基金管理人 10,000,000.00 59.87% 10,000,000.00 59.87% 三年 股东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59.87% 10,000,000.00 59.87%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 投资 情况 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 份额 别 序号 例达到或者超过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占比 20%的时间区间 机构 1 20230101—20230 10,000,00 0.00 0.00 10,000,000. 59.87 331 0.00 00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情况。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如投资者集中赎回,可能会给基金带来流动性冲击。基金管理人将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控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保护持有人利益。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发售公告; 成立公告; 定期报告; 其他临时公告。 10.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住所。 10.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均可到本基金管理人的住所进行查阅,也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阅,查询网址:www.swsmu.com。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