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万菱信沪深300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3-01-06
申万菱信沪深300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C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申万菱信沪深300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沪深300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61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申万菱信沪深300优选指数增 公告依据 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沪深300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1月13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1月1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3年1月1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3年1月13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3年1月13日 申万菱信沪深300优选指数增强发起 申万菱信沪深300优选指数增强发起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式A 式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103 01610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 是 是 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1、申万菱信沪深300优选指数增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有权不开 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 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期货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或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 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 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时,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 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 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 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 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情形除外)。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1)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 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 基金等,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如 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 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元) 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 100万以下 0.36% 1.20% 100万(含)—300万 0.24% 0.80% 300万(含)—500万 0.15% 0.50% 500万(含)以上 300元/笔 1,000元/笔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 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 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因投资者未及 时进行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申 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及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否则如因申请 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申购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 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但交易账户内剩余基金 份额不足1份的除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的某一交易账户内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应一 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0% 7日(含)—180日 0.50% 180日(含)—365日 0.25% 365日(含)以上 0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日以内 1.50% 7日(含)以上 0.0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 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申 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及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否则如因申请 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 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三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费和申购补差费。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根据各 转出基金相应的赎回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转换费根据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转换费率进行计算和收取, 目前,本基金管理人将转换费率全部设为0;申购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申购费与转出基金申购费之间的差 额,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不同分段收取,申购金额按申请转换时的金额计算,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 和转出基金各自对应的申购费率分别计算,由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进行转换时不收 取申购补差费。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转换费率 其中: 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固定申 购费金额 2、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或,转出基金固定申 购费金额 3、如计算所得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小于0,则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为0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与转换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 在转出基金资产中列支;净转入金额、转入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误差在转入基金资产中列支。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在与代销机构协商 后,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并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金额 与转入份额。 转换费用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 计算其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按照需转出份额对应的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换费率计算费用,并向转出方收取;按 照需转入的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费率计算费用,并向转入方收取。 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 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申请。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按转入基金的规定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用,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基金 公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投资者提交申请的基金转换份额不超过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如果投资者的基金 份额余额高于1份,投资者转换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如 果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低于1份(含1份),投资者转换时必须一次性转换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转换和赎回在计算巨额赎回时同时计算,转出视同赎回。 T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T日规定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撤消。登记结算中心在T+1日对投资者的T日转 换申请进行确认。投资者于T+2日可查询转换申请确认结果。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与下述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未开 通转换的基金份额除外)之间的相互转换,本公司旗下自建TA 基金与中登(“中登”为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的简称)TA 基金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本基金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请遵照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 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2023年1月1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自建 TA基金,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 户,根据与各销售机构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五)投资金额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为1元,投资者亦可根据各销售机构的规定约定每期申购金额。 (六)申购费率 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 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 认情况。 (八)变更及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 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 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九)办理机构:本公司直销中心和各代销机构,具体请参见“基金销售机构” 。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0层 法定代表人:陈晓升 电话:86-21-23261188 传真:86-21-23261199 联系人:周梓颐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86-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smu.com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销售机构简称 客服电话 官方网站 平安银行 95511转3 www.bank.pingan.com 鼎信汇金 400-158-5050 www.tl50.com 深圳新兰德(爱投顾) 400-166-1188 www.itougu.com 和讯信息 400-920-0022 www.licaike.com (理财客) 挖财基金 021-50810673 www.wacaijijin.com 腾安基金 4000-890-555 www.txfund.com 度小满 95055转4 www.duxiaomanfund.com 诺亚正行 400-821-5399 www.noah-fund.com 众禄基金 400-678-8887 www.zlfund.cn 天天基金 95021或400-181-8188 www.1234567.com.cn 好买基金 400-840-1788 zt.howbuy.com 蚂蚁基金 95188转8 www.fund123.cn 长量基金 400-820-2899 www.erichfund.com 浙江同花顺 952555 www.5ifund.com 展恒基金 400-818-8000 www.myfund.com 利得基金 400-032-5885 www.leadfund.com.cn 嘉实财富 400-021-8850 www.harvestwm.cn 创金启富 010-66154828 www.5irich.com 普益基金 400-080-3388 www.puyifund.com 宜信普泽 400-609-9200 www.yixinfund.com 南京苏宁 95177 www.snjijin.com 浦领基金 400-012-5899 www.zscffund.com 通华财富 400-101-9301 www.tonghuafund.com 中植基金 400-818-0888 www.zzfund.com 汇成基金 400-619-9059 www.hcfunds.com 一路财富 400-001-1566 www.yilucaifu.com 钱景基金 400-893-6885 www.qianjing.com 海银基金 400-808-1016 www.fundhaiyin.com 新浪仓石 010-62675369 www.xincai.com 济安财富 400-673-7010 www.jianfortune.com 万得基金 400-799-1888 www.520fund.com.cn 联泰资产 400-118-1188 www.66liantai.com 汇付基金 021-34013999 www.hotjijin.com 泰信财富 400-004-8821 www.taixincf.com 基煜基金 400-820-5369 www.jiyufund.com.cn 中正达广 400-6767-523 www.zhongzhengmoney.com 虹点基金 400-618-0707 www.hongdianfund.com 攀赢基金 8621-68889082 www.pytz.cn 陆金所 400-821-9031 www.lufunds.com 盈米基金 020-89629066 www.yingmi.cn 和耕传承 4000-555-671 www.hgccpb.com 奕丰基金 400-684-0500 www.ifastps.com.cn 京东肯特瑞 400-098-8511 kenterui.jd.com 大连网金(壹佰金) 400-089-9100 www.yibaijin.com 雪球基金 400-159-9288 www.danjuanfunds.com 华夏财富 400-817-5666 www.amcfortune.com 国元证券 95578或400-888-8777 www.gyzq.com.cn 平安证券 95511转8 www.stock.pingan.com 东方财富证券 95357 www.xzsec.com 华瑞保险 952303 www.huaruisales.com玄元基金(理财魔方) 400-080-8208 licaimofang.cn 阳光人寿保险 95510 www.sinosig.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 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具体请以各销售机构实际情况为准。 7.2 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和定投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org.cn/fund)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公司网址:www.swsmu.com 本基金办理申购、转换、定投业务等相关事项的具体规定请以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规定为准。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