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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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 1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 2见0》25等年有9关月规3日定起,大,对成本基公金司管旗理下有证限券公投司(资以基下金(简E称T“F基本金公除司外”))与持基有金的托停管牌人股协票“商芯一原致股,份自 (代码:688521)”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本公司计算依据为AMAC行业指数。 待以上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 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