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2025-07-19
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19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585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12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4,550,451.3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进行投资,即按照成份股
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
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
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
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
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证券龙头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
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发起 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发起
式 A 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859 01586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9,190,044.11 份 115,360,407.20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5 年 4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发起式 A 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发起式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44,245.42 -1,751,940.86
2.本期利润 2,154,866.22 5,846,422.89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40 0.0484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8,843,711.99 142,728,515.4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463 1.237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发起式 A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4.73% 1.74% 4.66% 1.75% 0.07% -0.01%
过去六个月 -1.75% 1.59% -2.50% 1.60% 0.75% -0.01%
过去一年 44.67% 2.00% 41.63% 2.09% 3.04% -0.09%
自基金合同
24.63% 1.59% 16.00% 1.64% 8.63% -0.05%
生效起至今
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发起式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4.67% 1.74% 4.66% 1.75% 0.01% -0.01%
过去六个月 -1.87% 1.59% -2.50% 1.60% 0.63% -0.01%
过去一年 44.31% 2.00% 41.63% 2.09% 2.68% -0.09%
自基金合同
23.72% 1.59% 16.00% 1.64% 7.72% -0.05%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任本基
金的基 证
金经理 券
姓 职务 期限 从 说明
名 离 业
任职 任 年
日期 日 限
期
本基金、宝盈中证 A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宝盈宝盈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型发起式 蔡丹女士,CFA,中山大学概率论与数
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和 9 个月定期开放混 理统计硕士。曾任职于网易互动娱乐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庆 9 个月持有期 2022 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裕增强回报混 年 7 14 2011年9月至2017年7月任职于长城
丹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祥颐定期开放混合 月 12 - 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金融研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华证龙头红利 50 指 日 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资产管理部量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锐灵活配 化投资经理、执行董事。2017 年 7 月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纳斯达克 100 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宝盈 籍,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北证 50 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对资本市场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传递了积极信号,将“稳住楼市股市”置于关键位置。报告提出,要以更大力度促进楼市与股市的健康发展,同时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着力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及稳市机制建设。
2025 年 4 月 8 日,中国资本市场迎来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组合拳”稳市政策。中央汇金宣
布持续增持 ETF,发挥了类“平准基金”的关键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承诺提供再贷款支持;保险资金的权益配置比例上限得以提升。同时,多家央企也纷纷公告实施回购或增持计划。这些措施旨在增强市场信心,稳定预期,提高市场活跃度。这也将进一步推动证券板块景气度上行。
2025 年 6 月,证监会修订形成了《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本次
分类评价规定的更新符合监管导向的突出行业功能性,支持头部券商做优做强,打造一流投行,引导中小机构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的精神。分类评价新规进一步完善监管评价框架,突出扶
优限劣,预计行业马太效应延续,龙头券商受益。
在监管部门“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明确政策导向下,2025 年以来,券商行业的并购重组步伐显著加快,为板块注入了积极的信心。继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完成并表之后,行业整合案例层出不穷:3 月湘财股份拟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发布交易预案,5 月浙商证券成为国都证券控股股东。国信证券、西部证券等股权收购案例获证监会受理。2025 年行业并购重组的继续推进,一方面提升板块情绪,另一方面也有望推升行业集中度,龙头券商优势有望持续强化。
根据 40 余家 A 股上市券商发布的 2024 年度及 2025 年一季度报告,证券行业整体的业绩修复
态势显著。 2024 年第四季度,上市券商合计实现归母净利润 435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 136.4%。
2025 年第一季度,行业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上市券商合计实现归母净利润 522 亿元,同比增长83.48%,上市券商的归母净利润已实现连续 5 个季度环比修复,且近 2 个季度同比均呈现大幅增长,显示出行业盈利能力的强劲回暖。
本季度,国证证券龙头指数上涨 4.85%,截止本季末指数的最新 PB 为 1.46 倍,位于历史以
来 33.7%的分位数水平,整体估值水平偏低。报告期内本基金以复制指数的被动策略为主,用量化方法来跟踪和控制偏离度,力争跟踪指数的收益,并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展望下个季度,“稳住股市楼市”的优化政策预计将继续落地,央行降准降息呵护流动性,市场交投回暖趋势预计延续,股基交易额、融资余额以及权益基金发行有望保持增长,券商业绩具备有力支撑。伴随并购重组稳步推进,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龙头券商在资源整合、业务创新和政策支持等方面优势显现,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有望进一步增强,龙头券商的长期发展潜力更加突出。
我们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在严格控制与基准指数偏离的基础上,依托我们的定量跟踪体系,来做好本基金的管理工作,尽力为投资者提供更便捷的、更有效的投资工具。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发起式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463 元,本报告期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73%;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发起式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372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6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66%。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且报告期内成立未满三年,不存在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要求。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82,312,734.09 86.48
其中:股票 182,312,734.09 86.4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026,761.09 1.91
其中:债券 4,026,761.09 1.9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0,321,248.69 9.64
8 其他资产 4,158,239.91 1.97
9 合计 210,818,983.78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 -
供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 -
务业
J 金融业 182,170,065.48 95.09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82,170,065.48 95.09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24,448.29 0.0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3,720.96 0.00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499.36 0.01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42,668.61 0.07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059 东方财富 1,216,140 28,129,318.20 14.68
2 600030 中信证券 987,400 27,271,988.00 14.24
3 601688 华泰证券 874,300 15,571,283.00 8.13
4 600999 招商证券 812,000 14,283,080.00 7.46
5 601211 国泰海通 641,998 12,300,681.68 6.42
6 000776 广发证券 730,700 12,283,067.00 6.41
7 601377 兴业证券 1,566,940 9,699,358.60 5.06
8 600958 东方证券 989,100 9,574,488.00 5.00
9 601788 光大证券 414,000 7,443,720.00 3.89
10 601108 财通证券 845,000 6,683,950.00 3.49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1622 英思特 306 26,695.44 0.01
2 301458 钧崴电子 697 23,774.67 0.01
3 301602 超研股份 658 16,318.40 0.01
4 301601 惠通科技 342 11,576.70 0.01
5 603072 天和磁材 199 10,835.55 0.01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026,761.09 2.1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026,761.09 2.10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9758 24 国债 21 20,000 2,017,946.30 1.05
2 019766 25 国债 01 20,000 2,008,814.79 1.05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追求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除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东方证券、财通证券的发行主体外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024 年 8 月 5 日,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26 号显示,中信证券因保荐的贵州安
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当年即亏损,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 号)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2024 年 8 月 13 日,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66 号显示,招商证券存在在从事投资
银行类业务过程中,部分投行项目持续督导工作存在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力度不足,对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审慎运用及独立核查不够,底稿不完善等问题。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37 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三款,《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54 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招商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24 年 8 月 2 日,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63 号显示,兴业证券存在对员工及配偶、
利害关系人投资行为监控不到位,个别员工违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的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和第五项以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5 号,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兴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4 年 7 月 11 日,根据沪证监决〔2024〕292 号显示,东方证券存在公司未妥善保存重要信
息系统业务日志,不满足故障分析、调查取证等工作需要的问题,违反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8 号)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措施。
2025 年 2 月 10 日,根据浙银罚决字〔2025〕11 号显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 1.未按
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情况,被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处以 195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措施。
我们认为相关处罚措施对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东方证券、财通证券的正常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可控;对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东方证券、财通证券的债券偿还影响很小。本基金投资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东方证券、财通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4,158,239.91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4,158,239.91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情况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允价值(元) 值比例(%) 说明
1 301458 钧崴电子 23,774.67 0.01 新股流通受限
2 301602 超研股份 16,318.40 0.01 新股流通受限
3 301601 惠通科技 11,576.70 0.01 新股流通受限
4 603072 天和磁材 10,835.55 0.01 新股流通受限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发 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发
起式 A 起式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1,226,223.85 136,286,563.1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7,237,975.62 88,199,569.62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9,274,155.36 109,125,725.61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190,044.11 115,360,407.20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 10,000,000.00
基金份额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 -
额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 -
额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 10,000,000.00
基金份额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 6.47
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无。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 发起份额承诺
总份额比例(%) 总份额比例(%) 持有期限
基 金 管 理 人10,000,000.00 6.4710,000,000.00 6.47 自合同生效之
固有资金 日起不少于 3 年
基 金 管 理 人 - - - -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金经理等 - - - - -
人员
基金管理人 - - - - -
股东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6.4710,000,000.00 6.47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准予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法律意见书。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0.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 号
10.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分别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