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2023年第4季度报告
2024-01-20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A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20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57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2 月 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625,269.90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管理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重点挖掘并捕捉 “专精特新”主题相关的优质证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 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 资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1000 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2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 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 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 A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765 01576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404,571.86 份 6,220,698.04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3 年 10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 A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3,622.95 5,034.40 2.本期利润 -117,307.46 -116,187.34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02 -0.0195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138,755.12 5,500,624.2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890 0.8842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 A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15% 1.61% -2.27% 0.79% 1.12% 0.82% 过去六个月 -17.24% 1.62% -8.51% 0.77% -8.73% 0.85% 过去一年 -11.27% 1.69% -5.01% 0.73% -6.26% 0.96% 自基金合同 -11.10% 1.63% -9.06% 0.73% -2.04% 0.90% 生效起至今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 C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1.27% 1.60% -2.27% 0.79% 1.00% 0.81% 过去六个月 -17.46% 1.62% -8.51% 0.77% -8.95% 0.85% 过去一年 -11.72% 1.69% -5.01% 0.73% -6.71% 0.96% 自基金合同 -11.58% 1.63% -9.06% 0.73% -2.52% 0.90%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12 月 07 日生效,建仓期为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 例符合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清华大学机械工程专业硕士,7 年证券从 业经历。曾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 员、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析师。 2019 年 10 月加盟本基金管理人,曾任权 益研究部研究员、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 陈皓 本基金基 2022 年 12 月 7 - 7 年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新能源汽 金经理 日 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专精特 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 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 年四季度权益市场表现较差,上证指数、深圳成指、沪深 300、创业板指等指数分别下 跌 4.4%、5.8%、7.0%和 5.6%。申万一级行业指数仅煤炭、电子、农林牧渔和综合等实现正收益,其余申万一级均有不同程度下跌,其中美容护理、房地产、建筑材料、商贸零售、电力设备等大幅下跌。 权益市场指数处于近一年内的较低位置,或许已经一定程度反映了自二季度以来宏观基本面呈现乏力的局面以及对后续经济增长的较悲观预期。权益市场指数的向上好转或许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进一步的催化,但我们认为当前位置的权益资产中长期来看具备性价比,仍然可以积极寻找机会。 东方专精特新基金产品将围绕成长性科技制造业方向进行选股,具体思路为聚焦国内科技制造等先进产业链中需要补链强链的核心环节,选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能够担当细分领域研发创新的重要力量,中长期能实现“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作用,具备核心技术壁垒或处于产业技术制高点的优质公司。2023 年四季度,本基金产品延续了前期重仓配置的电 子半导体、高端装备、新能源等国产优势制造环节的持仓结构。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3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A 类净值增长率为-1.15%,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为-2.27%,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1.12%;本基金 C 类净值增长率为-1.2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27%,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1.0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且截至本报告期末合同生效不满三年,不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披露规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4,192,077.56 89.56 其中:股票 14,192,077.56 89.56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11,341.26 5.75 其中:债券 911,341.26 5.7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85,045.83 3.06 8 其他资产 257,433.80 1.62 9 合计 15,845,898.45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4,192,077.56 90.7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4,192,077.56 90.75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88037 芯源微 8,469 1,131,543.09 7.24 2 688120 华海清科 5,486 1,029,722.20 6.58 3 688361 中科飞测 13,130 977,265.90 6.25 4 688082 盛美上海 8,000 835,280.00 5.34 5 688596 正帆科技 20,000 792,600.00 5.07 6 688072 拓荆科技 3,300 763,290.00 4.88 7 300604 长川科技 17,900 680,021.00 4.35 8 688110 东芯股份 16,864 580,627.52 3.71 9 001309 德明利 5,600 531,384.00 3.40 10 300842 帝科股份 7,100 500,905.00 3.20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911,341.26 5.8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911,341.26 5.83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9678 22 国债 13 8,000 809,398.36 5.18 2 019694 23 国债 01 1,000 101,942.90 0.65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所持有的华海清科(688120)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监管工作函的措施。公 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告参与设立上海金浦创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公告参与设立无锡华海金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 年 4 月 18 日,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监管工作函,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监管工作函的形式问询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 以上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本基金所持有的德明利(001309)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 局对公司、公司高管出具监管函、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等。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关于补 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称,2023 年 1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迅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凯通)与深圳市半山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祥桦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桦科技)合资设立华坤德凯(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其中,迅凯通出资认缴 440 万元,占公司 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79%。因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徐岱群的配偶贺伟为交易对方祥桦科技的实际控制人,祥桦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该行为构成违规。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合资设立新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未按规定对个别重大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知情人档案进行确认。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以上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本基金所持有的帝科股份(688072)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深圳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对公司高管、公司本身以及财务报告会计审计人员出具监管函、警示函的 措施。2021 年 3 月 27 日,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称,计划向公司 10 名优秀研发和销售人员进行股票激励;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披露;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经查,其中 1 名激励对象非公司员工,其被授予的股票系为其他激 励对象代持。公司前述公告内容与实际不符。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披露《2022 年度业绩预 告》,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 260 万元至 390 万元。4 月 21 日,公司披露《2022 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 2022 年度净利 润为亏损 1,600 万元至 1,900 万元。4 月 27 日,公司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经审 计净利润为亏损 1,732.29 万元。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未及时修 正。财务报告会计审计人员贾丽娜、毕坤收到警示函。会计审计人员对帝科股份的会计审计过程中,存在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实质性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相关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211 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2019 年修订)第十四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2022 年修订)第三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 1301 号审计证据》(2016 年修订)第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2 号函证》 (2010 年修订)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以上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本基金决策依据及投资程序: (1)研究员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行业和公司的发展变化进行深入而有效的研究,形成有关的各类报告,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形成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指导意见。 (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并结合自身的分析判断,形成基金投资计划,主要包括行业配置和投资组合管理。 (4)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基金经理必须遵守投资组合决定权和交易下单权严格分离的规定。 (5)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市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量化风险控制。 本基金投资华海清科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公司是国内集成电路设备行业的领先企业,有望受益于国内集成电路企业产能扩张带来的需求增长以及设备国产化率提升的趋势。 本基金投资德明利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存储芯片行业或有望周期底部向上,公司作为存储模组产品厂商其经营业绩有望持续改善。 本基金投资帝科股份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公司为光伏银浆优质供应企业,有望受益于光伏电池新技术的渗透带动,促进其银浆等业务的盈利能力回升。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5,352.8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9,347.1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2,733.81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257,433.80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 A 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发起式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595,017.44 5,774,841.41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54,157.18 1,931,843.03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44,602.76 1,485,986.4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404,571.86 6,220,698.0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 10,005,333.86 基金份额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 - 额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 - 额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 10,005,333.86 基金份额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 56.77 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 发起份额承 份额比例(%) 份额比例(%)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10,005,333.86 56.7710,005,333.86 56.77 3 年 有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 - - - - - 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 - - - - - 员 基金管理人股 - - - - - 东 其他 - - - - - 合计 10,005,333.86 56.7710,005,333.86 56.77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 者 额比例达到 期初 申购 赎回 类 序号 或者超过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别 20%的时间区 间 机 1 20231001 10,005,333.86 - -10,005,333.86 56.77 构 - 20231231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拥有完全自主投资决策权。 (1)当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投资者较大比例赎回且基金的现金头寸不足时,可能会导致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及相关冲击成本,可能造成基金净值的波动。 (2)当上述投资者赎回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巨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相应处理,可能会影响投资者赎回。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四、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临时公告 10.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查阅。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