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5-05-16
东方匠心优选混合A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东方匠心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方匠心优选混合”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 召开)的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20”)25旗下4东方1匠8 心优2选以通讯方式二次2召02开5了基5 金1份5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025年5月14日。 年 月 日 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 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 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仍62为,42290,92441年.4512月12日(与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相同),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份。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中,参与投票的基3金3.8份3%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1,117,312.84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满足法定的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开会条件;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 终止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 理人对议21案,11进7,行31了2.8表4决,表决结果如下:投同意票的基0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同意 本100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的,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 2会0议00议本0元案次。有持效有通人过大。会费用从基金财产列支,费用包含律师费10000元,公证费10000元,合计 二、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 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5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东方 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 效。本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一)对《基金合同》的主要修订、将“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 的如下条款进行修改,由原来的: “《基金合50同00》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 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修改为: “《基金合50同00》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万元情形的,基1金0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 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低2会3于、法2。本5、0律将基0“0法金万第规连元十或续情八中3形部0国、的分4证0”、删监基45除会金个。另的工有信作规息日定披出时露现,”基从之“金其五规份、定额公。持开”有披人露数的量基不金满信2息00”中人“或(七者)基临金时资报产告净”的值 (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修订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三2)0修25订后自 年5的执月16行日起,修改后的《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 基金将四1、《按、备关修查于改文以后件通的讯《东方方式匠二心次优召选开混东合方型匠证心券优投选资混基合金型基证金券合投同资》基执金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公告》2、《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次3、《提关示于性以公通告讯》方式二次召开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二4次、提北示京市性公长安告》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