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为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2-10-28
3家机构为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22年10月31日起,将新增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5586/C类: 015587)的销售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机构名称 开户、认购(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
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
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
二1.上、重述要基提金示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
公司发2.具布体的业最务新规业则务及公业告务。办理流程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1.光、投大资证者券可股通份过有以限下公途司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服电话:95525
2网.中址泰:ww证w券.eb股sc份n.c有om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3网.华址泰:ww证w券.zt股s.c份om有.c限n 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4网.东址方:w基ww金.h管tsc理.c股om份.cn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
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
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
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