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3-30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20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5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4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4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6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
况 ...... 56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56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7
§11 重大事件揭示...... 5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2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62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2
§13 备查文件目录...... 62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2
13.2 存放地点 ...... 63
13.3 查阅方式 ...... 6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55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5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27,901,608.23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A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C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015574 015575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13,765,762.72 份 14,135,845.51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产业主题相关的优质上市公司,在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
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策略和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紧密跟踪新能源产业的
发展方向,努力挖掘新能源产业中质地优秀、具备长期价值增长潜
力的上市公司。其中,本基金对新能源产业主题的界定如下:从事
新能源生产、应用和运营服务相关领域的上市公司,涵盖新能源产
业链的上游资源类,中游制造、软件应用和设备类,以及下游运营
和服务类的上市公司,具体细分行业如下:
1)上游资源类行业,包括新能源、再生能源生产应用中涉及的原材
料挖掘、开采、生产相关行业上市公司。
2)中游制造、软件应用和设备类相关行业,包括:①新能源、再生
能源设备制造行业,如光伏组件、风机、核电设备、燃气机组、氢
气生产设备和抽水蓄能机组相关行业上市公司。②新能源电站建设、
智能电网、智慧能源系统等新能源相关的工程建设、能源传输相关
行业上市公司。③新能源电池以及其他新型能源利用技术的研发制
造、装备及回收的相关行业上市公司。④储能系统、部件及设备的
研发和生产的相关行业上市公司。⑤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智能化
应用和配套设施的相关行业上市公司。
3)下游运营和服务类相关行业,包括新能源汽车销售与服务、充电
桩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新能源电站运营等相关行业上市公司。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与投资理念,在申银万国一级行业中,与新
能源产业主题相关的主题行业包括:交通运输、机械设备、电力设
备、钢铁、建筑材料、建筑装饰、公用事业、基础化工、有色金属、
汽车、计算机、通信、传媒、电子、家用电器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能源综合指数(人民
币)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
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汇率风险和港股通机制下
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张磊 姜敏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755-83276688 4006800000
电子邮箱 zhangl@byfunds.com jiangmin@citi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00 95558
传真 0755-83515599 010-85230024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路 6008 号特区报业大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厦 1501 号楼 6-30 层、32-42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号楼 6-30 层、32-42 层
邮政编码 518034 100020
法定代表人 严震 朱鹤新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byfund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特殊普通合伙) 楼
注册登记机构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据和指标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A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C
本期已实现收 -681,503.84 -960,745.92
益
本期利润 -1,543,135.33 -2,366,673.54
加权平均基金 -0.1154 -0.1986
份额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 -11.16% -19.39%
净值利润率
本期基金份额 -10.12% -10.39%
净值增长率
3.1.2 期末数 2022 年末
据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 -1,393,658.31 -1,468,775.03
利润
期末可供分配 -0.1012 -0.1039
基金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 12,372,104.41 12,667,070.48
净值
期末基金份额 0.8988 0.8961
净值
3.1.3 累计期 2022 年末
末指标
基金份额累计 -10.12% -10.39%
净值增长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5、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6.26% 1.90% -3.96% 1.18% -2.30% 0.72%
过去六个月 -17.53% 1.84% -12.26% 1.23% -5.27% 0.61%
自基金合同生效
-10.12% 1.81% -2.89% 1.25% -7.23% 0.56%
起至今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6.38% 1.90% -3.96% 1.18% -2.42% 0.72%
过去六个月 -17.74% 1.84% -12.26% 1.23% -5.48% 0.61%
自基金合同生效
-10.39% 1.81% -2.89% 1.25% -7.50% 0.56%
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生效,合同生效日当年,本基金的收益率和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折算。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
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生效,合同生效日当年,本基金的收益率和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折算。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
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 2001 年按照证监会“新的治理结构、新的内控体系”
标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001 年 5 月 18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亿元,注册地
在深圳。公司目前管理宝盈鸿利收益混合、宝盈泛沿海混合、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宝盈增强收益债券、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宝盈核心优势混合、宝盈货币、宝盈中证 100 指数增强、宝盈新价值混合、宝盈祥瑞混合、宝盈科技 30 混合、宝盈睿丰创新混合、宝盈先进制造混合、宝盈新兴产业混合、宝盈转型动力混合、宝盈祥泰混合、宝盈优势产业混合、宝盈新锐混合、宝盈医疗健康沪港深股票、宝盈国家安全沪港深股票、宝盈互联网沪港深混合、宝盈消费主题混合(由原基金鸿阳转型而来)、宝盈盈泰纯债债券、宝盈人工智能股票、宝盈安泰短债债券、宝盈祥颐定期开放混合、宝盈聚享定期开放债券、宝盈品牌消费股票、宝盈盈润纯债债券、宝盈融源可转债债券、宝
盈聚丰两年定开债券、宝盈研究精选混合、宝盈祥利稳健配置混合、宝盈祥泽混合、宝盈鸿盛债券、宝盈龙头优选股票、宝盈祥明一年定开混合、宝盈盈旭纯债债券、宝盈现代服务业混合、宝盈创新驱动股票、宝盈聚福 39 个月定开债、宝盈发展新动能股票、宝盈祥裕增强回报混合、宝盈盈沛纯债债券、宝盈基础产业混合、宝盈智慧生活混合、宝盈祥乐一年持有期混合、宝盈祥庆 9个月持有混合、宝盈优质成长混合、宝盈成长精选混合、宝盈品质甄选混合、宝盈祥和 9 个月定开混合、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宝盈祥琪混合、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宝盈国证证券龙头指数型发起式、宝盈聚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宝盈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指数发起式、宝盈半导体产业混合发起式五十九只基金,公司恪守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并逐渐形成了稳健、规范的投资风格。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投资管理团队,在研究方面,公司汇聚着一批从事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债券和金融工程研究的专业人才,为公司的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研究支持;在投资方面,公司的基金经理具有丰富的证券市场投资经验,以自己的专业知识致力于获得良好业绩,努力为投资者创造丰厚的回报。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本基金、
宝盈策略
增长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宝盈泛沿
海区域增 朱建明先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
长混合型 学硕士。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职
证券投资 于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
朱 建 基金、宝 2022 年 5 自 2011 年 5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
明 盈睿丰创 月 27 日 - 12 年 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专户投资部投资
新灵活配 经理、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置混合型 基金经理。中国国籍,证券投资基金从业
证券投资 人员资格。
基金基金
经理;投
资经理;
权益投资
部副总经
理(主持
工作)
侯 嘉 本基金、 2022 年 5 - 7 年 侯嘉敏先生,美国南加州大学金融工程硕
敏 宝盈鸿利 月 27 日 士。2015 年 11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
收益灵活 公司,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中国
配置混合 国籍,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宝盈先进
制造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宝盈新锐
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宝盈
优质成长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宝盈
祥琪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注:1、 本基金基金经理为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证券从业年
限的计算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姓名 产品类型 产品数量(只) 资产净值(元) 任职时间
公募基金 3 1,644,048,982.86 2017 年 01 月 05 日
私募资产管理 4 132,963,008.05 2014 年 08 月 18 日
朱建明 计划
其他组合 - - -
合计 7 1,777,011,990.91 -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基金经理兼任专户投资经理的,薪酬激励与客户盈利情况密切相关,鼓励为客户创造绝对收益。主要与专户产品业绩报酬挂钩,根据管理难度及综合贡献核算奖励。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我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尤其是同一位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形成《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并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但是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公司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并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兼任相关的制度及流程,确保兼任基金经理公平对待其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通过对基金经理的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本报告期内,两两组合间各项操作、流程及事后分析
均正常,未发现不公平对待各组合或组合间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沪深 300 指数下跌 21.63%,创业板指数下跌 29.37%。2022 年受国内疫情及海外动荡
环境影响,各行业的发展都受到了较大冲击,尤其是上游能源价格上涨、下游需求受限,导致产业链中下游环节的企业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同时很多事件事发突然,很难有事先预期,这也进一步加大了资本市场的波动,所以 2022 年整体股市表现较差。行业上来看(以中信一级行业),2022年全年涨幅最大的为煤炭和消费者服务,分别上涨 17.52%和 6.39%;跌幅较大的行业为综合金融和电子,分别下跌 25.21%和 35.75%。
2022 年上半年新能源板块在四月上海疫情后快速反弹,但下半年之后国内疫情反复、中美关
系恶化,对新能源行业也有较大冲击,包括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以及风电光伏项目的开工等等,但我们应该看到大的产业趋势没有改变,全球都仍然在加快能源结构的转型,这些被影响的需求不会消失只会延后。所以展望 2023 年,我们认为全球能源结构转型的趋势将延续,无论是新能源汽车还是光伏风电的渗透率将继续提升,同时在大的行业趋势保持增长的情况下,我们将重点关注其中增速更快、渗透率提升空间更大的细分板块,包括储能、海上风电、钠离子电池等等。我们相信在疫情等外部因素影响回归正常后,优质的公司将继续在大的产业趋势中不断快速成长,我们也将继续挖掘竞争力强、估值合理并且长期有较大成长潜力的优质标的并坚定持有,与好的公司在好的赛道中实现共同成长。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8988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率为-10.12%;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C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896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3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3 年随着疫情政策的全面放开,配合国家对消费、地产和制造业的鼓励政策,我们认为国内经济将出现明显的复苏,同时 A 股市场经过一轮调整后很多行业和公司都处于盈利和估值的底部,随着宏观经济的好转我们认为多数行业都存在绝对收益的空间,尤其是疫情受损最大、改善最明显的板块已经在 2022 年底开始有所反弹。
对于新能源板块而言,我们也认为 2023 年会有更好的发展。首先 2023 年疫情对产业链开工、
运输和生产的影响也将消除,并且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化,对于汽车和电力方面的消费也将有所恢复,其中风电和新能源汽车板块将能够直接受益,尤其是风电板块预计 2023 年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都有望实现50%以上增长。此外储能行业继2022年率先在欧洲实现爆发后,我们预计2023年美国和中国的储能行业也有望实现高速增长,这也将是未来新能源中重点的发展方向。
同时我们注意到 2023 年新能源板块上游价格将见顶回落,将产业链利润向下游转移,这将进
一步加速行业的发展。过去两年由于锂价和硅料价格的高企,产业链利润大部分集中在上游环节,导致无论是电动车还是光伏电站盈利能力都相对较差。但 2023 年随着上游供给的释放,硅料价格和锂矿价格都有显著回落,这将大幅改善下游盈利能力,也为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所以我们认为在成本继续降低的趋势下,无论是电动车还是光伏储能领域,行业渗透率都将继续增长,推动产业链仍然维持较高的增速。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时刻关注新的技术应用,尤其是渗透率较低、竞争格局较好的环节和公司,他们将有望实现远高于行业的增长。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监察稽核部门通过加强对基金投资交易业务的日常投资监控、交易流程检查、注册登记、客户服务等业务进行日常跟踪检查等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对投资交易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并定期出具专项监察报告及合规性报告等,对基金投资运作的合规性情况等进行总结和报告。
通过以上工作,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未发生关联交易、内幕交易,也不存在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基金之间的违规交叉交易,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
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坚持一贯的内部控制理念,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管理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核查,并对估值结果及净值计算进行复核。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投研、运营的分管领导、督察长及研究部、投资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等)、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共同组成,以上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司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估值政策和程序修订的适用性。日常基金资产的估值程序,由基金运营部负责执行。对需要进行估值调整的投资品种,管理人启动估值调整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必要时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由估值委员会议定估值方案,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由其按约定提供有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等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及基金资产净值的限制性条款暂不适用于本基金。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在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基金收益分配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 21367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
有人
审计意见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
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
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宝盈新能源
产业混合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
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宝盈新能源
任 产业混合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
划清算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
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基金的财务
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任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宝盈新能
源产业混合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
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
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宝盈新能源产
业混合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周祎 肖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28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965,572.70
结算备付金 1,139,786.07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3,160,120.44
其中:股票投资 23,160,120.4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债权投资 7.4.7.5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6,492.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8 -
资产总计 25,291,971.39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78,278.02
应付管理人报酬 33,304.25
应付托管费 5,550.68
应付销售服务费 5,657.26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9 30,006.29
负债合计 252,796.5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27,901,608.23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未分配利润 7.4.7.12 -2,862,433.34
净资产合计 25,039,174.8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5,291,971.39
注:1、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
额净值人民币 0.8988 元,A 类基金份额 13,765,762.72 份;C 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8961 元,
C 类基金份额 14,135,845.51 份;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总额合计为 27,901,608.23 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3,570,122.29
1.利息收入 24,585.9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24,585.92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384,109.6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1,523,429.4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32,940.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股利收益 7.4.7.19 106,379.5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20 -2,267,559.11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21 56,960.59
减:二、营业总支出 339,686.58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233,258.67
2.托管费 7.4.10.2.2 38,876.35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36,526.09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7.税金及附加 0.09
8.其他费用 7.4.7.23 31,025.3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3,909,808.87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909,808.8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909,808.87
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 末 净 - - - -
资产(基
金净值)
加:会计
政 策 变 - - - -
更
前
期 差 错 - - - -
更正
其 - - - -
他
二、本期
期 初 净 19,502,639.30 - - 19,502,639.30
资产(基
金净值)
三、本期 8,398,968.93 - -2,862,433.34 5,536,535.59
增 减 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
(一)、
综 合 收 - - -3,909,808.87 -3,909,808.87
益总额
(二)、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8,398,968.93 - 1,047,375.53 9,446,344.46
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其中:1.
基 金 申 29,877,707.49 - 2,005,066.04 31,882,773.53
购款
2
.基金赎 -21,478,738.56 - -957,690.51 -22,436,429.07
回款
(三)、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 - - -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动(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结 转 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 末 净 27,901,608.23 - -2,862,433.34 25,039,174.89
资产(基
金净值)
注: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杨凯 张献锦 何瑜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第 642 号《关于准予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9,500,838.50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39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9,502,639.3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
金利息折合 1,800.8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 10,000,450.05 基金份额,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
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根据《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 C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由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新能源产业主题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能源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审计报告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
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
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自动回售给发行方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的
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在适用情况下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基金净值)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
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及在
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 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 H 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
投资者名册,H 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
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965,572.70
等于:本金 965,481.02
加:应计利息 91.68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965,572.70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5,427,679.55 - 23,160,120.44 -2,267,559.11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25,427,679.55 - 23,160,120.44 -2,267,559.11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无余额。
7.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无。
7.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余额。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无。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无。
7.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7.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7.4.7.8 其他资产
无。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6.29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30,000.00
合计 30,006.29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A
本期
项目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2,427,451.50 12,427,451.50
本期申购 3,128,811.79 3,128,811.79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790,500.57 -1,790,500.57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3,765,762.72 13,765,762.72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C
本期
项目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7,075,187.80 7,075,187.80
本期申购 26,748,895.70 26,748,895.7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9,688,237.99 -19,688,237.99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14,135,845.51 14,135,845.51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无。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681,503.84 -861,631.49 -1,543,135.3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49,928.28 99,548.74 149,477.02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77,299.29 173,592.23 250,891.52
基金赎回款 -27,371.01 -74,043.49 -101,414.5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631,575.56 -762,082.75 -1,393,658.31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960,745.92 -1,405,927.62 -2,366,673.5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271,388.33 626,510.18 897,898.51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549,890.40 1,204,284.12 1,754,174.52
基金赎回款 -278,502.07 -577,773.94 -856,276.01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689,357.59 -779,417.44 -1,468,775.03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759.32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21,826.60
其他 -
合计 24,585.92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7.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
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523,429.46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合计 -1,523,429.46
7.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30,106,129.66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31,521,312.95
减:交易费用 108,246.17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523,429.46
7.4.7.14.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无。
7.4.7.15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
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30.17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32,910.03
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32,940.20
7.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年5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
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 135,746.55
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 102,800.00
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31.09
减:交易费用 5.43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32,910.03
7.4.7.15.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5.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无。
7.4.7.16.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6.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7.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无。
7.4.7.17.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7.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8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7.4.7.18.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7.4.7.19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06,379.57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 -
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106,379.57
7.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267,559.11
股票投资 -2,267,559.11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 -
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2,267,559.11
7.4.7.21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56,662.69
基金转换费收入 297.90
合计 56,960.59
7.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无。
7.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30,000.00
信息披露费 -
证券出借违约金 -
汇款费 562.00
证券组合费 63.38
开户费 400.00
合计 31,025.38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无。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 基金托管人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中国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外贸信托”)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铁信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宝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盈”)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无。
7.4.10.1.2 债券交易
无。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10.1.4 权证交易
无。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33,258.6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8,439.25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当年天数;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无上年可比期间数据。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8,876.35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 / 当年天数;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无上年可比期间数据。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名称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
合计
起式 A 起式 C
宝盈基金 - 350.83 350.83
中信银行 - - -
合计 - 350.83 350.83
注:1、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C 的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宝盈基金,再由宝盈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C 的基金资产净值 X 0.50%/ 当年天数。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无上年可比期间数据。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本期
项目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A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5 10,000,450.05 -
月 27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 -
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450.05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72.65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2 年 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关联方名称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 965,572.70 2,759.32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2、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无上年可比期间数据。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无。
7.4.12 期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对投资组合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在风险预算范围内追求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监察稽核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信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债券投资。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无。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无。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
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
无。
7.4.13.3.2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
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无流动性受限资产。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
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经确认的当日净赎回金
额。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65,572.70 - - - 965,572.70
结算备付金 1,139,786.07 - - - 1,139,786.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3,160,120.44 23,160,120.44
应收申购款 - - - 26,492.18 26,492.18
资产总计 2,105,358.77 - - 23,186,612.62 25,291,971.39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178,278.02 178,278.02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3,304.25 33,304.25
应付托管费 - - - 5,550.68 5,550.6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5,657.26 5,657.26
其他负债 - - - 30,006.29 30,006.29
负债总计 - - - 252,796.50 252,796.50
利率敏感度缺口 2,105,358.77 - - 22,933,816.12 25,039,174.89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净资
产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
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情况及政策的分析,结合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通过对单个证券的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选择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范围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对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新能源产业主题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 23,160,120.44 92.50
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 - -
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 - -
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 - -
资
其他 - -
合计 23,160,120.44 92.50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收益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分析 1.中证新能源产业 1,089,060.07
指数收益率上升 5%
2.中证新能源产业
-1,089,060.07
指数收益率下降 5%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23,160,120.44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合计 23,160,120.44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无。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
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3,160,120.44 91.57
其中:股票 23,160,120.44 91.5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05,358.77 8.32
8 其他各项资产 26,492.18 0.10
9 合计 25,291,971.39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168,500.00 4.67
C 制造业 20,847,991.00 83.2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 -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1,106,490.00 4.42
J 金融业 37,139.44 0.15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3,160,120.44 92.50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709 天赐材料 49,700 2,179,842.00 8.71
2 601222 林洋能源 160,000 1,374,400.00 5.49
3 300693 盛弘股份 25,000 1,357,000.00 5.42
4 601615 明阳智能 52,000 1,313,520.00 5.25
5 300724 捷佳伟创 11,400 1,299,828.00 5.19
6 002121 科陆电子 140,000 1,299,200.00 5.19
7 601369 陕鼓动力 110,000 1,260,600.00 5.03
8 002487 大金重工 30,000 1,241,100.00 4.96
9 300680 隆盛科技 49,000 1,213,240.00 4.85
10 300129 泰胜风能 169,000 1,211,730.00 4.84
11 600973 宝胜股份 250,000 1,192,500.00 4.76
12 688778 厦钨新能 15,200 1,180,736.00 4.72
13 688345 博力威 22,500 1,180,575.00 4.71
14 600348 华阳股份 82,000 1,168,500.00 4.67
15 601126 四方股份 80,000 1,168,000.00 4.66
16 300174 元力股份 57,000 1,137,720.00 4.54
17 688391 钜泉科技 11,000 1,106,490.00 4.42
18 300580 贝斯特 55,000 1,024,100.00 4.09
19 605589 圣泉集团 10,000 213,900.00 0.85
20 601136 首创证券 2,132 37,139.44 0.15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1 000301 东方盛虹 3,870,117.00 15.46
2 002709 天赐材料 3,026,592.00 12.09
3 02238 广汽集团 990,324.05 3.96
4 601238 广汽集团 1,633,031.00 6.52
5 002121 科陆电子 2,449,037.00 9.78
6 002487 大金重工 2,383,285.00 9.52
7 688778 厦钨新能 2,006,523.38 8.01
8 300724 捷佳伟创 1,916,923.00 7.66
9 000921 海信家电 1,865,456.00 7.45
10 300680 隆盛科技 1,828,412.00 7.30
11 603260 合盛硅业 1,797,530.00 7.18
12 601615 明阳智能 1,524,595.00 6.09
13 600973 宝胜股份 1,494,570.00 5.97
14 002493 荣盛石化 1,434,110.00 5.73
15 300129 泰胜风能 1,422,692.00 5.68
16 601369 陕鼓动力 1,407,551.00 5.62
17 300174 元力股份 1,387,988.00 5.54
18 300693 盛弘股份 1,384,525.00 5.53
19 601222 林洋能源 1,383,380.00 5.52
20 301266 宇邦新材 1,356,805.00 5.42
21 000539 粤电力 A 1,334,400.00 5.33
22 688345 博力威 1,303,842.33 5.21
23 688391 钜泉科技 1,288,594.61 5.15
24 002125 湘潭电化 1,286,737.00 5.14
25 601126 四方股份 1,283,066.00 5.12
26 00902 华能国际电力 1,246,472.50 4.98
股份
27 002532 天山铝业 1,202,755.00 4.80
28 002080 中材科技 1,177,335.00 4.70
29 300580 贝斯特 1,170,079.22 4.67
30 00836 华润电力 1,080,643.40 4.32
31 002091 江苏国泰 1,076,951.00 4.30
32 600348 华阳股份 1,071,949.82 4.28
33 688667 菱电电控 1,024,702.28 4.09
34 603757 大元泵业 841,589.28 3.36
35 300019 硅宝科技 826,819.00 3.30
36 300750 宁德时代 591,232.00 2.36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2、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3、对于同时在 A+H 股上市的股票,合并计算买入金额参与排序,并按照不同股票分别披露。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1 000301 东方盛虹 3,284,070.00 13.12
2 02238 广汽集团 740,871.10 2.96
3 601238 广汽集团 1,220,222.00 4.87
4 000921 海信家电 1,835,344.00 7.33
5 603260 合盛硅业 1,756,114.00 7.01
6 000539 粤电力 A 1,565,500.00 6.25
7 301266 宇邦新材 1,385,893.00 5.53
8 002487 大金重工 1,314,538.00 5.25
9 002121 科陆电子 1,294,092.00 5.17
10 002493 荣盛石化 1,233,805.00 4.93
11 00902 华能国际电力 1,089,309.14 4.35
股份
12 002125 湘潭电化 1,059,824.00 4.23
13 00836 华润电力 1,006,571.25 4.02
14 002080 中材科技 981,456.00 3.92
15 300019 硅宝科技 971,639.00 3.88
16 002532 天山铝业 950,162.00 3.79
17 002091 江苏国泰 888,702.00 3.55
18 002709 天赐材料 741,231.00 2.96
19 300750 宁德时代 702,665.00 2.81
20 603757 大元泵业 673,983.00 2.69
21 300724 捷佳伟创 630,956.00 2.52
22 688667 菱电电控 611,774.60 2.44
23 300680 隆盛科技 595,455.00 2.38
24 300174 元力股份 571,647.00 2.28
25 688778 厦钨新能 544,402.00 2.17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3、对于同时在 A+H 股上市的股票,合并计算卖出金额参与排序,并按照不同股票分别披露。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56,948,992.5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0,106,129.66
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6,492.1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492.18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户)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 (%)
宝盈新能
源产业混 390 35,296.83 10,000,450.05 72.65 3,765,312.67 27.35
合发起式
A
宝盈新能
源产业混 3,988 3,544.60 - - 14,135,845.51 100.00
合发起式
C
合计 4,378 6,373.14 10,000,450.05 35.84 17,901,158.18 64.16
注:1、本基金采用分级模式核算,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基金份额来计算。
2、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合计数=期末基金份额总额/期末持有人户数合计。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A 5,911.61 0.0429
人所有从
业人员持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C 7,207.07 0.0510
有本基金
合计 13,118.68 0.0470
注: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A 0~10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
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C 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A 0
开放式基金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C 0
合计 0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
理的产品情况
基金经理姓名 产品类型 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公募基金 0~10
朱建明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0
合计 0~10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总数 持 有 份 额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发起份额承
占 基 金 总 基金总份额 诺持有期限
项目
份 额 比 例 比例(%)
(%)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10,000,450.05 35.84 10,000,450.05 35.84 自合同生效
金 之日起不少
于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4,460.36 0.02 - - -
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4,910.41 35.86 10,000,450.05 35.84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A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5 月 27 日) 12,427,451.50 7,075,187.80
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 3,128,811.79 26,748,895.70
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 1,790,500.57 19,688,237.99
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 - -
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 13,765,762.72 14,135,845.51
额总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情况如下:
(1)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同意严震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马永红不再担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彭玖雯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以上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报告以及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备,并发布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3)根据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意陈赤、邹纯余担任
公司董事,马永红、陈恪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4)2022 年 11 月 15 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一致同意以股东直接作出决定的方
式通过公司董事变更事项,同意马绍晶担任公司董事,刘洪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显著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报告期应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 30,000.00 元,目前事务所为第 1 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东方财富 3 87,015,310.9 100.00 64,759.38 100.00 -
9
注:1、本基金采用证券公司交易结算模式,可豁免单个券商的交易佣金的比例限制。
2、基金管理人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为: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评估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3、本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新增东方财富证券交易单元 3 个。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券商名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称 成交金额 券 成交金额 回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
成交总额 额的比例(%) 成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东方财 135,746.55 100.00 - - - -
富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1 人员(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12-19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平安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旗下部分基金 中国证券报,本基金管 2022-12-15
的公告 理人网站,中国证券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平安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3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 E 通平台为旗下 中国证券报,本基金管 2022-12-02
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理人网站,中国证券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4 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11-18
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5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10-26
资基金 2022 年第 3 季度报告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6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57 只基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22-10-26
金 2022 年第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7 申购旗下基金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09-28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粤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8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09-08
构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招商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9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为旗下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08-31
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10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54 只基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22-08-31
金 2022 年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上海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11 销机构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08-03
告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12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54 只基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022-07-21
金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关于排排网基金代销参与相关费率优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13 惠活动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07-18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宝盈基金关于暂停办理喜鹊财富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14 销售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07-14
的公告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阳光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15 保险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及参与相关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07-01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16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证券时报,本基金管理 2022-06-23
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 人网站,中国证券会基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金电子披露网站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17 参加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费率优惠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06-20
活动的公告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博时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18 财富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及参与相关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06-14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洪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19 财富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及参与相关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06-07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证券时报,本基金管理
20 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人网站,中国证券会基 2022-05-28
金电子披露网站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宁波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1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05-20
售机构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的公告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鼎信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2 汇金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及参与相关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05-13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浦领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3 基金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及参与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05-12
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关于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 证券时报,本基金管理
24 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人网站,中国证券会基 2022-05-11
金电子披露网站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北京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5 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022-05-06
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
26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证券时报 2022-04-26
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
公告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7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2022-04-26
网站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证券时报,本基金管理
28 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人网站,中国证券会基 2022-04-26
金电子披露网站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29 资基金(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2022-04-26
A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网站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30 资基金(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发起式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2022-04-26
C 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网站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31 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2022-04-26
网站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
32 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证券会基金电子披露 2022-04-26
网站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 份额
类别 序号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占比
超过 20%的时 份额 份额 份额 (%)
间区间
机构 1 20220527-202 10,000,45 - - 10,000,450.05 35.84
21231 0.05 00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存在流动性等风险,敬请投资人留意。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准予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法律意见书。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 层、32-42 层
13.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分别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