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2-03-11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C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 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2年3月11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华泰柏瑞 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 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5370) 自2022年3月11日起,本基金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0186;C类基金份额代码:015370),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新增的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了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1、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 日≤Y<90日 0.10% Y≥90日 0.00%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C类基金份额管理费及托管费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及托管费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与A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 5、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生效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投资者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并申请全部赎回时,可不受前述最低10份的申请限制。赎回申请的具体处理结果以注册登记中心确认结果为准。 3、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办理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具体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情况将另行公告,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四、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对照表。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更新的《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tai-pb.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021)38784638了解详情。 本公告仅对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 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照表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4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 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2、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 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 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 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 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无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 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 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 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 告。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 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 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 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 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收费 方式、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等,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前基 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任一类基金份额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准进行计算;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 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或公告。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 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 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 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其中对持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 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 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 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金额为 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其 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 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 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 基金财产承担。 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财产。 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产承担。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 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 基金财产。 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 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 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 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 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 费。 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A类/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法、A类/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赎回金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 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 支可付能会投对资人基的金赎资产回申净值请造而进成较行的大财波产动时变,现 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 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 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 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 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 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 回选申择延请期时可赎以回选的,择延将自期动赎回转入或取下消一赎个开回放。 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 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人额,在以提此交类赎推回,申直请到时全未部作赎明回确为选止择。,如投投资资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限于: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 赎回价格; 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 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 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 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除法 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 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 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 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 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 的投票权。 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酬标准; 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 ……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会: 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 率; 回费率或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 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 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 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各类基金份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额净值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 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 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 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 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 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 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 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 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 份额净值错误。 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下: 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 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 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步扩大。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 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 3、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 息披露费用; 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 息披露费用;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付方式 ……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 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 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 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 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 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 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 日支付。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 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 情况作专项说明。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 每季度末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 下,每季度末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 元时,本基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本基 0.01元时,本基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 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 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 50%,每年度末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 润的50%,每年度末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 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金合同》基金该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 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配;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 式是现金分红;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能低于面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 其规定。 同上;不本同,基其金对同应一的类可别分的配每收一益基可金能份有额享所不有 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 则》执行。 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 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 金份额累计净值。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日,通过指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累计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 计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 …… 14、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14、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 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1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费率发生变更;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5、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 ……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20、变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 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电子确认。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修改前 修改后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金净值到计账、算基、各金类费用基开金支份及额收净入值确计定算、、基应收金收资 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 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 查。 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 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 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 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 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 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 人产计的算资金的基账金户和资证产净券账值和户、各复类核基基金金份管额理净 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 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 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 资运作等行为。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 成的时间及程序 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负债后的金额。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交 去负债后的金额。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 易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照每个交易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 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0.0001元,小 其规定。 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 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从其规定。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 2.基金管理人应每交易日对基金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2.基金管理人应每交易日对基金资产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估合值同》。但的基规金定管暂停理人估值根据时除法律外。法基规金或《管基理人金 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 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 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布。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第 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 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 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 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 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 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 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 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 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 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 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 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 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 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 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 当事人追偿。 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基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 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 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 赔偿: 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 (1)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 下条款进行赔偿: 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 (1)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 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 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 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行,由此给 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 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行,由此 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基金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 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 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 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错且造成基 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 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 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 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 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 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 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 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 承担相应的责任。 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各类 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 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 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 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能按时公布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 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 每季度末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 下,每季度末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 时,本基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本基金 0.01元时,本基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 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 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 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 每年度末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 润的 50%,每年度末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 末可供分配利润的90%。若《基金合同》生 于基金该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90%。若 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益分配;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 式是现金分红;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能低于面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 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 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 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 则》执行。 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十一、基金费用 无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 服务费的调整 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 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 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 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 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媒介上刊登公告。 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 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 1.复核程序 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 1.复核程序 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 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 2.支付方式和时间 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 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 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 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 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 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 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 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 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 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 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 付。 托管人协商解决。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销售服 务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 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销售服务 费的收款账户。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 更此账户,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托管 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