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全球新能源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延长募集期限的公告
2022-03-21
银华全球新能源车量化优选股票发起式(QDII)A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全球新能源车量化优选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延长募集期限的公告银华全球新能源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1月29日证监许可【2022】268号文准予注册,已于2022年3月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2年3月21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华全球新能源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银华全球新能源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已公告的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于2022年2月23日在本公司网站( http://www.yhfund.com.cn/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的《银华全球新能源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和《银华全球新能源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