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300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2025-07-21
华商300智选混合C
华商 300 智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07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04 月 01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商 300 智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509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1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3,866,868.51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数量化投资方法为基础,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力求实现长期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 报。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2、股票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6、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具体投资策略详见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 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商 300 智选混合 A 华商 300 智选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094 01509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82,566,903.06 份 41,299,965.45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5 年 4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华商 300 智选混合 A 华商 300 智选混合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502,538.94 -1,149,948.49 2.本期利润 37,640.79 79,030.79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04 0.0019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5,765,127.39 37,465,798.1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176 0.907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商 300 智选混合 A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37% 1.03% 1.39% 0.90% -1.02% 0.13% 过去六个月 -1.05% 0.98% 0.95% 0.83% -2.00% 0.15% 过去一年 4.82% 1.19% 12.66% 1.09% -7.84% 0.10% 自基金合同 -8.24% 0.92% -1.96% 0.88% -6.28% 0.04% 生效起至今 华商 300 智选混合 C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28% 1.03% 1.39% 0.90% -1.11% 0.13% 过去六个月 -1.24% 0.98% 0.95% 0.83% -2.19% 0.15% 过去一年 4.41% 1.19% 12.66% 1.09% -8.25% 0.10% 自基金合同 -9.28% 0.92% -1.96% 0.88% -7.32% 0.04%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8 月 18 日。 ②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 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男,中国籍,应用物理博士,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就职于高盛集团金融部,任副总 裁;2017 年 7 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任量化研究员;2017 年 9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担任华商量化进 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助理;2018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8 日担任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基金经 2019 年 9 月 17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电子 艾定飞 理,量化 2022 年 8 月 - 10.9 年 行业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投资部总 18 日 基金经理;2019 年 10 月 30 日起至今担 经理助理 任华商计算机行业量化股票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1 月 10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 年 8 月 18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 300 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3 年 11 月 27 日起至今担任华商科创 板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5 年 5 月 28 日起至今担任华 商上证科创板综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 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 日、3 日、5 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 T 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 2 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市场整体经历了一段大幅波动的震荡上行行情,上证指数上涨 3.26%,中证 500 指 数上涨 0.98%,创业板指上涨 2.34%。2025 年 4 月初在美国关税大幅超预期的背景下,市场经历 了一周的急速下跌。而后在 4 月底到 6 月之间中美经历了多次贸易和关税相关的沟通和交涉,最终的结果是关税问题得到了极大的缓解。市场对关税缓解的预期和风险偏好也随之提升,从而进入了稳步反弹向上的趋势。整个二季度受益关税缓解和风险偏好提升的 AI 算力和创新药为代表的科技成长方向表现突出。我们组合一直以反转,高频量价和盈利做为最重要的因子指标,从量化模型筛选出的行业中,我们 2025 年二季度主要配置在银行,非银金融和医药。华商 300 智选 A 第二季度收益为 0.37%,华商 300 智选 C 第二季度收益为 0.28%。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华商 300 智选混合 A 类份额净值为 0.9176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0.9176 元,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37%,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 1.39%。截至本报告期 末华商 300 智选混合 C 类份额净值为 0.9072 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0.9072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 0.28%,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 1.3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06,335,032.65 93.54 其中:股票 106,335,032.65 93.5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338,066.09 6.46 8 其他资产 3,405.89 0.00 9 合计 113,676,504.63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市值为 2,282,793.24 元,占净值比例 2.02%。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4,707,616.00 4.16 B 采矿业 6,707,354.00 5.92 C 制造业 43,924,762.14 38.79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6,761,668.00 5.97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454,924.00 2.1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578,132.27 6.6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31,895,340.00 28.17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2,443.00 0.0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04,052,239.41 91.89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基础材料 - - 消费者非必需品 - - 消费者常用品 - - 能源 - - 金融 - - 医疗保健 - - 工业 - - 信息技术 2,282,793.24 2.02 电信服务 - - 公用事业 - - 房地产 - - 合计 2,282,793.24 2.02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6 招商银行 93,400 4,291,730.00 3.79 2 600030 中信证券 137,600 3,800,512.00 3.36 3 601688 华泰证券 205,400 3,658,174.00 3.23 4 300502 新易盛 24,800 3,150,096.00 2.78 5 600196 复星医药 124,409 3,121,421.81 2.76 6 601166 兴业银行 132,200 3,085,548.00 2.73 7 600085 同仁堂 83,500 3,011,010.00 2.66 8 600018 上港集团 525,600 3,001,176.00 2.65 9 002180 纳思达 130,300 2,989,082.00 2.64 10 002252 上海莱士 426,100 2,927,307.00 2.59 注:对于同时在 A+H 股上市的股票,合并计算公允价值参与排序,并按照不同股票分别披露。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信证券 1.2024 年 8 月 26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陈健健、赵倩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 违规行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陈健健、赵倩保荐的安达科技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根据安达科技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安达科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392.83 万元。中信证券及陈健健、赵倩保荐的安达科技在上市当年即发生亏损;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处罚 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26 日。 2.2024 年 12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经纪业务管理存在不足。如业务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客户开户信息采集登记不规范,部分客户回访由客户经理负责;部分账户的可疑交易预警核查及实名制核查不充分;对分支机构员工的执业信息登记备案、手机号报备管理、违规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到位;下属子公司微信公众号推送营销信息不当等。二、场外衍生品业务管理存在不足。在衍生品交易准入环节,对于部分交易对手的真实身份识别、关联关系的核查不深入,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到位;在交易对手的持续管理环节,部分交易对手的年度复核资料及定期回访记录缺失;在交易风险监测监控环节,对于风险提示跟踪处理不及时不完善;在日常报送管理方面,存在报送场外衍生品季度报告内容不完整的情况;对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处罚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 3.2025 年 5 月 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显示(处罚案号 (2025)34 号),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申请过程中,出具了相关项目适 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的核查意见。经查明,中信证券最近一年因首发上市业务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 年)(以下简称《审核规则》)规定的“最近一年因同类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得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中信证券未及时向本所报告上述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公司运作,治理违规的问题,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处罚 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4 日。 新易盛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2 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高光荣先生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立案通知书》,高光 荣先生“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被立案调查。该事项现处于调查阶段,具体情况尚待有关部门的最终确认。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高光荣先生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处罚字【2025】6 号),指出高光荣先生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并做出以下决定:一、对高光荣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9,498,554.64元,并处以 20,000,000 元罚款。 二、对高光荣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以 2,000,000 元罚款。 综合上述两项违法事实,对高光荣合计没收违法所得 9,498,554.64 元, 并处以 22,000,000 元罚款。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光 荣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2025]29 号),指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金源家族信托单-信托 2 号(以下简称家族信托 2 号)中金财富 证券账户交易“新易盛”由高光荣实际决策。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11 日,高光荣通过家族信 托 2 号账户、高光荣华泰证券账户合计转让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42%的“新易盛”股票,其中,违 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 0.42%,违法所得 9,498,554.64 元。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 2 号账户持有 “新易盛”期间,未如实向新易盛报告实际持股情况,导致新易盛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年报披露的股东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并做出以下批复:一、对高光荣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9,498,554.64 元,并处以 20,000,000 元罚款。二、对高光荣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0,000 元罚款。 综合上述两项违法事实,对高光荣合计没收违法所得 9,498,554.64 元,并处以 22,000,000 元罚款。 华泰证券 2024 年 12 月 0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显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与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开展场外期权交易,且在开展过程中未能有效监测参与产品购买场外期权的占比情况;二、对于部分分支机构合规管理不到位,存在员工向客户提供测试答案、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协助非专业机构投资者开展场外期权交易等未规范展业等情形;对华泰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处罚日期 2024 年 12 月 04 日。 兴业银行 2024 年 7 月 25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金罚决字 〔2024〕12 号)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未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价目名录收费;二、向小微企业贷款客户转嫁抵押评估费;三、企业划型管理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罚款 190 万元,处罚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7 日。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3,405.89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3,405.89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商 300 智选混合 A 华商 300 智选混合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9,205,947.70 42,440,849.02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328,902.64 179,132.03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6,967,947.28 1,320,015.6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566,903.06 41,299,965.45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 4,164,834.14 基金份额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 - 额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 - 额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 4,164,834.14 基金份额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 3.36 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商 300 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商 300 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商 300 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华商 300 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华商 300 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媒介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22 号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 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hsfund.com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