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新能源汽车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9-28
诺德新能源汽车A
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德新能源汽车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9月27日 送出日期:2024年9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诺德新能源汽车 基金代码 014829 下属基金简称 诺德新能源汽车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4829 基金管理人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3月3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4年3月18日 基金经理 王恒楠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1月10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章“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把握新能源汽车主题的投 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 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 投资范围 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用主题投资策略,对涉及新能源汽车主题的行业进行深入研究,通过自上而 下的筛选,挖掘具有估值优势的个股,作为重点进行投资。并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主要投资策略 的方法,综合分析其投资价值和成长能力,确定投资标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同时,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市场情绪、估值水平等因素的深入分析,对未来 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走势进行科学合理的预判,确定组合中各大类资产合理的配置 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 风险收益特征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成立于2022年3月31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与业绩基准收益率。净值 增长率及业绩基准收益率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申购费 M<1,000,000元 1.5% (前收费) 1,000,000元≤M<3,000,000元 1.2% 3,000,000元≤M<5,000,000元 1.0% M≥5,000,000元 1,000元/笔 N<7日 1.5% 赎回费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 N≥180日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审 计 费 6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用 信 息 披 8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 讼费、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其 他 费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 用 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以及按照国家 相关服务机构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 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诺德新能源汽车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56%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基金估值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采用主题投资,主题相关证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因此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与其他未投资的证券不同,造成本基金的收益低于其他基金,或波动率高于其他基金或市场平均水平。(2)本基金参与港股通投资,可能存在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汇率变化、香港市场投资环境、市场制度等因素影响等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等特定投资风险。(3)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杠杆投资风险、不适当估值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等。(4)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本基金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uodefund.com】【400-888-0009】 1、《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诺德新能源汽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