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022-06-01
东方创新成长混合C
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 证券”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财富” )三家机构协 商一致,自 2022年6月1日起,新增安信证券、东北证券、泰信财富办理本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开户 申购 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 、 、 、 、 基金名称 机构名称 基金代码 转换业务 仅限前端申购模式 ( )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 开通 A 010565 安信证券东北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 开通 B 010566 证券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 开通 C 010567 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 开通 A 012506 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 开通 C 012507 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 开通 A 011458 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 开通 C 011459 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 开通 A 009937 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 开通 C 009938 泰信财富 东方汽车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 开通 A 014560 东方汽车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 开通 C 014561 东方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 开通 A 014352 东方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 开通 C 014353 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 开通 C 014724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类 开通 C 014986 注: 1.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 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 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 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2.自2021年11月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量化多策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 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 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以上(不含 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适用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2年6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 资,不含转换转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申购费率享 有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和优惠活动期限以上述机构规定为准。优惠前基金费 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且在上述机构销售的非零申购费率开放式基金。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机构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 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转换转入)当日起,自动参与上述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仅限前端申购模式),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费率优惠期限 截止时间以上述销售机构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 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 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 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 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 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3.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4.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 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 成对其他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 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 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