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ETF发起式联接: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3-31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 年 3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4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7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7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1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2
7.4 报表附注 ......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5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9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59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9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9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6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1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6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62
§11 重大事件揭示...... 6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5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65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5
§13 备查文件目录...... 66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6
13.2 存放地点 ...... 66
13.3 查阅方式 ...... 6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43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108,327,263.27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ETF发起式联接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ETF发起式联接
金简称 A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014331 014332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21,358,717.18 份 86,968,546.09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678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2 月 26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 年 3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
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
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
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稀土产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的联接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
中证稀土产业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
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
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以内。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
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
投资策略 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标的指数进行定期调整、指数样本空间或者
编制规则变更时,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及调整公告,
及时进行投资组合的优化调整,尽量降低跟踪误差,力争将日均跟
踪偏离度控制在 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以内。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稀土产业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
风险收益特征 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
策略,跟踪中证稀土产业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
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刘万方 祁坤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38601777 010-80927827
电子邮箱 cs4008880001@huatai-pb.com yhzq_tggz@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 95551;400-888-8888
传真 021-38601799 010-80928078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
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17 层 楼 7 至 18 层 101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
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17 层 楼青海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 200135 100073
法定代表人 贾波 陈亮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huatai-pb.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
17 层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特殊普通合伙)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
场 1 号楼 17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
据和指标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
产业ETF发起式联接 产业ETF发起式联接产业ETF发起式联接
业 ETF 发起式联接 C
A A C
本期已实现收 -1,273,936.52 -5,511,273.23 -187,557.89 -801,008.28
益
本期利润 -4,530,745.02 -18,115,751.86 -186,312.74 -815,442.54
加权平均基金 -0.2215 -0.2170 -0.0112 -0.0115
份额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 -26.40% -25.91% -1.12% -1.15%
净值利润率
本期基金份额 -24.00% -24.20% -1.14% -1.15%
净值增长率
3.1.2 期末数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据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 -5,312,825.14 -21,803,532.41 -196,074.76 -835,559.86
利润
期末可供分配 -0.2487 -0.2507 -0.0114 -0.0115
基金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 16,045,892.04 65,165,013.68 16,977,577.59 71,617,961.26
净值
期末基金份额 0.7513 0.7493 0.9886 0.9885
净值
3.1.3 累计期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末指标
基金份额累计 -24.87% -25.07% -1.14% -1.15%
净值增长率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A
阶段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70% 1.46% -2.06% 1.51% 0.36% -0.05%
过去六个月 -17.78% 1.58% -18.97% 1.62% 1.19% -0.04%
过去一年 -24.00% 1.90% -26.14% 1.98% 2.14% -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
-24.87% 1.86% -30.74% 1.95% 5.87% -0.09%
起至今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② 率③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77% 1.46% -2.06% 1.51% 0.29% -0.05%
过去六个月 -17.88% 1.58% -18.97% 1.62% 1.09% -0.04%
过去一年 -24.20% 1.90% -26.14% 1.98% 1.94% -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
-25.07% 1.86% -30.74% 1.95% 5.67% -0.09%
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图示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
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规定的比例。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2021 年度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的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未实施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于 2004 年 11 月 18 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目前的股东构成
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柏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 AIGGIC)和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 49%、49%和 2%。目前公司旗下管理华泰柏瑞盛世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丰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创新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创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积极优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消费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智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健康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华泰柏瑞激励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精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华泰柏瑞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新经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创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生物医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富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港股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华泰柏瑞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明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基本面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锦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益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景气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锦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锦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益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鸿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优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锦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创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成长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上证科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质量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港股通时代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行业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远见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全指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恒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景气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创业板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华泰柏瑞锦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品牌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5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华泰柏瑞景气汇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云计算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聚优智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匠心汇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鸿益 3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华泰柏瑞恒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鸿裕 90 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同业存单 AAA 指数 7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匠心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低碳经济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南方东英恒生科技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华泰柏瑞益兴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景气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韩交所中韩半导体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华泰柏瑞益安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行业优选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1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柏瑞中证香港 300 金融服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基金管理规模为 3,091.70 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金融工
程专业硕士。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产品创
新中心基金业务部经理。2020 年 7 月加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指数投资
部部门总监助理。2021 年 3 月起任华泰柏
瑞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4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科技 1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
中证科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指数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6 月起
部总监助 2021 年 任华泰柏瑞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 50 交易
谭 弘 理、本基 12 月 14 - 6 年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翔 金的基金 日 2021 年 9 月起任华泰柏瑞创业板科技交易
经理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11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沪港深品
牌消费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2 月起任华泰柏
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1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 年 7 月起任华泰柏瑞中证中药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 年 8 月起任华泰柏瑞国证疫苗与生物
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忠实履行基金管理职责,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从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投资部和研究部通过规范的决策流程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交易部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有效性及合理性进行独立审核,对于场内交易的非组合指令启用投资管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对于场外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公平对待不同帐户。风险管理部对报告期内的交易进行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 同时对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在不同时间窗(如日内、3 日、5 日)下进行分析,综合判断各基金之间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可能,确保公平交易的实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完全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由交易部为公募基金、专户理财和海外投资等业务统一交易服务,为公平交易的实施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目前公司公募基金经理有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兼任业务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同时遵守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机构设置合理,公平交易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投资决策流程完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交易价差分析表明公司旗下各基金均得到了公平对待,不存在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经过对不同基金之间交易相同证券时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报告期内基金之间的买卖交易价差总体上处于正常的合理水平。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异常交易监控与管理办法》对投资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投资部负责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识别和检查,交易部负责对异常交易行为的事中监督和控制,风险管理部及异常交易评估小组负责异常交易行为的事后审查和评估。本报告期内,该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论在二级市场还是在大宗交易或者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中,均没有发现影响证券价格或者严重误导其他投资者等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本基金与公司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没有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同日反向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市场以结构性机会为主,其中煤炭、综合板块、社会服务、交通运输的表现相对较好,
涨跌幅分别为 10.95%、10.57%、-2.23%和-3.41%。整体来看,沪深 300、中证 500、中证 1000 和
创业板的涨跌幅分别为-21.63%、-20.31%、-21.58%、和-29.37%。从市场风格来看,价值风格表现优于成长风格,期间沪深 300 价值指数和沪深 300 成长指数的涨跌幅分别为-14.51%和-30.69%,中证 500 价值相对中证 500 成长亦获得了显著的超额收益。
同比港股市场,恒生综合行业-能源业、恒生综合行业指数-电讯业、恒生沪深港基因及肿瘤学、恒生沪深港通大湾区消费服务指数等板块的表现相对较好,涨跌幅分别为 17.29%、6.87%、4.00%和 0.71%。恒生指数、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和恒生综合指数在今年的涨跌幅分别为-15.46%、-18.59%和-17.99%。
我们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跟踪偏离最小化的投资策略进行被动投资。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日均绝对跟踪偏离度为 0.040%,期间日跟踪误差为 0.054%,较好地实现了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7513 元,本报
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14%,截至本报告期末华泰
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0.7493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24.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2 年,在俄乌冲突全面爆发之后,全球滞胀格局加剧,传统能源以及资源运输成为全年表现最为亮眼的行业;对于国内而言,疫情防控与房地产政策的变化始终影响着投资者的基本面预期,宏观波动率成为了定价的核心。展望 2023 年,疫情与地产政策边际回暖,海外通胀持续回落、美联储加息放缓几乎已成共识。在市场盈利增速修复的背景下,当前较低的估值水平下指数获得估值修复的概率更大,市场整体 Beta 机会不可忽视。风格上,全年存在大小盘风格切换行情,海外加息放缓与“中国式现代化”特征的估值体系或成为风格切换的核心变量。行业层面,从海外经验,疫情达峰后带动消费复苏,食品饮料、旅游出行等板块会有修复性行情。同时,关注政策边际变化、困境反转的行业,比如地产、大金融板块。最后,关注景气改善的行业,比如光伏、TMT 等行业。即便如此,投资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依然时刻面临着诸多的不确定性,比如国内经济复苏的程度、海外经济衰退的程度等,投资仍需谨慎乐观。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的同时,始终将合规运作、防范风险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依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继续致力于内控机制的完善,加
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监察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实时监控、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和人员询问等方法,独立地开展基金运作和公司管理的合规性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长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主要工作如下:
(1)全面开展基金运作合规监察工作,确保基金投资的独立性、公平性及合法合规
主要措施有:严格执行集中交易制度,各基金相互独立,交易指令由中央交易室统一执行完成;对基金投资交易系统进行事先合规性设置,并由风险控制部门进行实时监控,杜绝出现违规行为;严格检查基金的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通过以上措施,保证了投资运作遵循投资决策程序与业务流程,保证了基金投资组合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确保了基金投资行为的独立、公平及合法合规。
(2)开展定期和专项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本年度公司监察稽核部门开展了对公司基金投资、研究、销售、后台运营、反洗钱等方面的专项监察稽核活动。对稽核中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合规提示函,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对改进情况安排后续跟踪检查,确保各项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3)促进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
按照相关法规、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公司业务的发展的要求,公司法律监察部门及时要求各部门制订或修改相应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4)通过各种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本年度公司监察稽核部门通过对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前合规培训、对全体人员开展行为规范培训、对基金投资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合规培训、对员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等,有效提高了公司员工的合规意识。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未发生违规情形,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基金估值控制流程,定期评估估值技术的合理性,每日将估值结果报托管银行复核后对外披露。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包括负责运营的副总经理以及投资研究、风险控制和基金事务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流程。参与人员的相关工作经历均在
五年以上。参与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已采用的估值技术相关参数或定价服务均来自独立第三方。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注: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复核华泰柏瑞基金管理人编制和披露的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 24674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联接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和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联接
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 2022 年度和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泰柏瑞中
证稀土产业 ETF 联接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华泰柏瑞中
任 证稀土产业 ETF 联接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
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联接基金、终
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联接
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任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泰柏瑞
中证稀土产业 ETF 联接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
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
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
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联接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朱宏宇 朱寅婷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
中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28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5,612,645.75 8,525,065.62
结算备付金 12,896.03 -
存出保证金 18,807.2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75,848,300.14 65,648,110.00
其中:股票投资 109,676.02 26,364,360.00
基金投资 75,738,624.12 39,283,750.00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12,859,148.7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14,833.08 601,441.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1,454,779.95
资产总计 81,707,482.24 89,088,545.36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9,390.00
应付赎回款 334,643.26 373,403.34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79.69 19,150.18
应付托管费 475.95 3,830.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052.94 8,208.73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145,024.68 79,024.21
负债合计 496,576.52 493,006.51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108,327,263.27 89,627,173.47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27,116,357.55 -1,031,634.62
净资产合计 81,210,905.72 88,595,538.8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81,707,482.24 89,088,545.36
注: 1.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108,327,263.27 份,其中华泰柏瑞中证稀
土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0.7513 元,基金份额 21,358,717.18 份;华泰柏瑞中证
稀土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0.7493 元,基金份额 86,968,546.09 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89,627,173.47 份,其中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A 类
基金份额净值 0.9886 元,基金份额 17,173,652.35 份;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 0.9885 元,基金份额 72,453,521.12 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 年度和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度及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2 年度及 2021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2,259,424.14 -871,611.34
1.利息收入 26,834.83 10,380.0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26,834.83 10,380.04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收入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6,486,893.32 -869,360.61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6,348,705.33 -869,360.61
基金投资收益 7.4.7.15 -146,581.27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6 8,360.08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7.17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9 - -
股利收益 7.4.7.20 33.2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 -
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7.4.7.21 -15,861,287.13 -13,189.11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22 61,921.48 558.34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387,072.74 130,143.94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64,733.78 19,150.18
2.托管费 7.4.10.2.2 12,946.73 3,830.05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73,992.23 8,208.73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支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3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7.4.7.24 135,400.00 98,954.9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22,646,496.88 -1,001,755.28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2,646,496.88 -1,001,755.28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2,646,496.88 -1,001,755.28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度及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度及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89,627,173.47 - -1,031,634.62 88,595,538.85
资产(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89,627,173.47 - -1,031,634.62 88,595,538.85
资产(基金净值)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18,700,089.80 - -26,084,722.93 -7,384,633.13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22,646,496.88 -22,646,496.88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18,700,089.80 - -3,438,226.05 15,261,863.75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195,819,428.59 - -29,191,655.85 166,627,772.74
购款
2.基金赎 -177,119,338.7
回款 - 25,753,429.80 -151,365,908.99
9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108,327,263.27 - -27,116,357.55 81,210,905.72
资产(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 - - -
资产(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 - - - -
更
前期差错更 - - - -
正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净 87,253,972.41 - - 87,253,972.41
资产(基金净值)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2,373,201.06 - -1,031,634.62 1,341,566.44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1,001,755.28 -1,001,755.28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2,373,201.06 - -29,879.34 2,343,321.72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5,897,390.15 - -74,580.71 5,822,809.44
购款
2.基金赎 -3,524,189.09 - 44,701.37 -3,479,487.72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 - - -
益
四、本期期末净 89,627,173.47 - -1,031,634.62 88,595,538.85
资产(基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韩勇 房伟力 赵景云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533 号《关于准予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87,245,451.39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122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87,253,972.41 份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8,521.02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 10,001,875.00 份基金份额,发起资金认购方承
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根据《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
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为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 ETF”)的
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中证稀土产业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使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非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正常情况下,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稀土产业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2 年度和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财务
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和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 年度
和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
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
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
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
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红利于除权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
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
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证
券投资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此外,财政部于 2022 年颁布了《关于印
发<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2]14 号),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采用上述准则及通知编制本基金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基金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a) 金融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年初
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 月 1 日,本基金均没有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i)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
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应收利息、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申购款和其他资产-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8,525,065.62 元、3,993.44 元、12,859,148.71元、601,441.08 元和 1,450,786.51 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应收清算款、应收申购款和其他资产-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8,529,059.06 元、0.00 元、12,859,148.71 元、601,441.08 元和 1,450,786.51 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65,648,110.00 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65,648,110.00 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9,390.00
元、373,403.34 元、19,150.18 元、3,830.05 元、8,208.73 元、68,944.99 元和 79.22 元。新金
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清算款、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9,390.00
元、373,403.34 元、19,150.18 元、3,830.05 元、8,208.73 元、68,944.99 元和 79.22 元。
(ii)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
“应付利息”科目中。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
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本基金无期初留存收益影响。
(b) 《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调整了部分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和披露,这些调整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
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
个交易日的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5,612,645.75 8,525,065.62
等于:本金 5,612,045.87 8,525,065.62
加:应计利息 599.88 -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5,612,645.75 8,525,065.62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46,680.34 - 109,676.02 -37,004.32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91,576,096.04 - 75,738,624.12 -15,837,471.92
其他 - - - -
合计 91,722,776.38 - 75,848,300.14 -15,874,476.24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6,646,028.70 - 26,364,360.00 -281,668.70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39,015,270.41 - 39,283,750.00 268,479.59
其他 - - - -
合计 65,661,299.11 - 65,648,110.00 -13,189.11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3.2 期末基金持有的期货合约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期货合约。
7.4.7.3.3 期末基金持有的黄金衍生品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黄金衍生品。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注:无。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债权投资。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债权投资。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债权投资。
7.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债权投资。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
7.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其他权益工具。
7.4.7.8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3,993.44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 -
可收退补款 - 355,781.50
应收退补款 - 1,095,005.01
合计 - 1,454,779.95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22.96 79.22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1.72 68,944.99
其中:交易所市场 1.72 68,944.99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145,000.00 10,000.00
合计 145,024.68 79,024.21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A
项目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7,173,652.35 17,173,652.35
本期申购 18,445,881.07 18,445,881.0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4,260,816.24 -14,260,816.24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1,358,717.18 21,358,717.18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C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72,453,521.12 72,453,521.12
本期申购 177,373,547.52 177,373,547.5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62,858,522.55 -162,858,522.55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86,968,546.09 86,968,546.09
注:1. 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自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止期间公开发售,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
人民币 87,245,451.39 元,折合为 87,245,451.39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16,543,062.06
份,C 类基金份额 70,702,389.33 份)。根据《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8,521.02 元在本基金成立后,折合为 8,521.02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2,702.33 份,C
类基金份额 5,818.69 份),划入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3.根据《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定额投资、费率优惠等业务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9 日止期间暂不向投资人开放基金交易,申购业务、赎回业务、转换业务和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自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起开始办理。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其他综合收益。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189,053.77 -7,020.99 -196,074.76
本期利润 -1,273,936.52 -3,256,808.50 -4,530,745.0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142,377.79 -443,627.57 -586,005.36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017,865.30 -1,586,137.60 -2,604,002.90
基金赎回款 875,487.51 1,142,510.03 2,017,997.54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605,368.08 -3,707,457.06 -5,312,825.14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式联接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805,871.23 -29,688.63 -835,559.86
本期利润 -5,511,273.23 -12,604,478.63 -18,115,751.8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406,989.90 -2,445,230.79 -2,852,220.69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0,162,008.40 -16,425,644.55 -26,587,652.95
基金赎回款 9,755,018.50 13,980,413.76 23,735,432.26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6,724,134.36 -15,079,398.05 -21,803,532.41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
日 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4,190.34 10,380.04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694.57 -
其他 949.92 -
合计 26,834.83 10,380.04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7.4.7.14.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2021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
日 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 -4,194,542.44 -351,020.80
股票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
-2,154,162.89 -518,339.81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
- -
出借差价收入
合计 -6,348,705.33 -869,360.61
7.4.7.14.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 1月 1 日至 2022年12 月 31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
日 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 12,238,163.23 12,873,164.00
额
减:卖出股票成本 16,388,796.74 13,224,184.80
总额
减:交易费用 43,908.93 -
买卖股票差价收 -4,194,542.44 -351,020.80
入
7.4.7.14.3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4.4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2021年12月14日(基金合
31日 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
31日
申购基金份额总额 53,019,007.60 38,975,842.00
减:现金支付申购款总额 25,877,230.57 22,130,969.81
减:申购股票成本总额 29,295,939.92 17,363,212.00
减:交易费用 - -
申购差价收入 -2,154,162.89 -518,339.81
7.4.7.14.5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7.4.7.15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
月 31 日 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17,019,180.88 -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17,163,741.77 -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 - -
纳增值税额
减:交易费用 2,020.38 -
基金投资收益 -146,581.27 -
7.4.7.16 债券投资收益
7.4.7.16.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2021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 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 4,662.64 -
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
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 3,697.44 -
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合计 8,360.08 -
7.4.7.16.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2021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生
日 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637,236.57 -
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 617,693.00 -
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15,844.66 -
减:交易费用 1.47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3,697.44 -
7.4.7.16.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债券赎回差价收入。
7.4.7.16.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债券申购差价收入。
7.4.7.1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7.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7.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7.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7.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8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8.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7.4.7.18.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贵金属差价收入。
7.4.7.18.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贵金属差价收入。
7.4.7.19 衍生工具收益
7.4.7.19.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7.4.7.19.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7.4.7.20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
31 日 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 33.20 -
收益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 - -
偿收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 - -
收益
合计 33.20 -
7.4.7.2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
12 月 31 日 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5,861,287.13 -13,189.11
股票投资 244,664.38 -281,668.70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16,105,951.51 268,479.59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15,861,287.13 -13,189.11
7.4.7.22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
31 日 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61,078.74 558.34
基金转换费收入 842.74 -
合计 61,921.48 558.34
注: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其中赎回费总额不低于 25%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的转换费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不低于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的 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7.4.7.23 信用减值损失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24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月 3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55,000.00 -
信息披露费 80,000.00 1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开户费 400.00 -
交易费用 - 88,954.98
合计 135,400.00 98,954.98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证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PineBridge Investment LLC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华泰证券的控股子公司
证券”)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数证券投资基金(“目标 ETF”)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2021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关联方名称 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股票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例(%) (%)
中国银河证券 31,248,574.73 100.00 74,874,347.31 100.00
7.4.10.1.2 基金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2021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关联方名称 日 至2021年12月31日
占当期基金 占当期基金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例
例(%) (%)
中国银河证券 33,762,944.62 100.00 - -
7.4.10.1.3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10.1.4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 28,908.53 100.00 1.72 100.00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1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当期 占当期佣金总量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佣金 的比例(%) 额 总额的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 68,944.99 100.00 68,944.99 100.00
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
月 31 日 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4,733.78 19,150.1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64,186.74 7,504.50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支付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零)的 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 X
0.50% / 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
月 31 日 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2,946.73 3,830.05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的托 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 取零)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 X 0.10%
/ 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名称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合计
ETF 发起式联接 A ETF 发起式联接 C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 0.00 649.91 649.91
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0 3,097.16 3,097.16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0 973.48 973.48
合计 0.00 4,720.55 4,720.55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合计
ETF 发起式联接 A ETF 发起式联接 C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 0.00 40.45 40.45
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0 151.57 151.57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0 51.46 51.46
合计 0.00 243.48 243.48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 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华泰柏瑞基金,再由华泰柏瑞基金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31 日 月 31 日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
式联接 A 起式联接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0,001,875.00 0.00
12 月 14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875.00 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0.00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0.00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0.00 0.00
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875.00 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9.2330% 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 2021 年 12 月 14 日(基金合同
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
式联接 A 起式联接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0,001,875.00 -
12 月 14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875.00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0.00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0.00 -
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875.00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1.1594%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1. 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 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适用的认(申)购/赎回费率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 71,878,736.00 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
为 9.63%。(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 27,500,000.00 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
比例为 3.13%)。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采用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
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中证稀土产业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争取将以上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使本基金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相匹配”的风险收益目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的风险管理体系由“组织、制度、流程和报告”等四个方面构成。组织是指公司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的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和合规法律部以及公司各业务部门,董事会对建立基金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制度是指风险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对组织职能及其工作流程等的具体规定;流程是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它详细规定了各部门之间风险管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报告是对流程的必要反映和记录,既是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对风险管理工作的总结和披露。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
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账户,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无债券投资(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
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持有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估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
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个月以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5,612,645.75 - - - - - 5,612,645.75
结算备付金 12,896.03 - - - - - 12,896.03
存出保证金 18,807.24 - - - - - 18,807.2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75,848,300.14 75,848,300.14
应收申购款 - - - - - 214,833.08 214,833.08
资产总计 5,644,349.02 - - - - 76,063,133.22 81,707,482.24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334,643.26 334,643.26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2,379.69 2,379.69
应付托管费 - - - - - 475.95 475.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14,052.94 14,052.94
其他负债 - - - - - 145,024.68 145,024.68
负债总计 - - - - - 496,576.52 496,576.52
利率敏感度缺口 5,644,349.02 - - - - 75,566,556.70 81,210,905.72
上年度末 1 个月以内 1-3个月 3个月-1年 1-5年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8,525,065.62 - - - - - 8,525,065.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65,648,110.00 65,648,110.00
应收申购款 - - - - - 601,441.08 601,441.08
应收清算款 - - - - - 12,859,148.71 12,859,148.71
其他资产 - - - - - 1,454,779.95 1,454,779.95
资产总计 8,525,065.62 - - - - 80,563,479.74 89,088,545.36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 - 373,403.34 373,403.34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19,150.18 19,150.18
应付托管费 - - - - - 3,830.05 3,830.05
应付清算款 - - - - - 9,390.00 9,390.0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8,208.73 8,208.73
其他负债 - - - - - 79,024.21 79,024.21
负债总计 - - - - - 493,006.51 493,006.51
利率敏感度缺口 8,525,065.62 - - - - 80,070,473.23 88,595,538.85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因此市场
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
主要来源于中证稀土产业指数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严格按照基金合同中对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进行资产配置,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 109,676.02 0.14 26,364,360.00 29.76
产-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75,738,624.12 93.26 39,283,750.00 44.34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75,848,300.14 93.40 65,648,110.00 74.10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中证稀土产业指数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本期末(2022年12月31日)
31 日 )
中证稀土产业指数
3,746,883.10 2,762,464.20
上升 5%
分析
中证稀土产业指数
-3,746,883.10 -2,762,464.20
下降 5%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75,848,300.14 65,648,110.00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75,848,300.14 65,648,110.00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债券和基金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无。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无。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
允价值相差很小。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09,676.02 0.13
其中:股票 109,676.02 0.13
2 基金投资 75,738,624.12 92.69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625,541.78 6.88
8 其他各项资产 233,640.32 0.29
9 合计 81,707,482.24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09,676.02 0.1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09,676.02 0.14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908 京运通 7,500 49,275.00 0.06
2 300811 铂科新材 166 14,354.02 0.02
3 600392 盛和资源 600 8,400.00 0.01
4 601600 中国铝业 1,800 8,046.00 0.01
5 600549 厦门钨业 300 5,865.00 0.01
6 600416 湘电股份 300 5,640.00 0.01
7 600980 北矿科技 300 4,179.00 0.01
8 600206 有研新材 300 3,852.00 0.00
9 600580 卧龙电驱 300 3,738.00 0.00
10 600366 宁波韵升 300 3,165.00 0.00
11 600330 天通股份 300 3,162.00 0.0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1 600111 北方稀土 4,774,568.00 5.39
2 601600 中国铝业 1,889,131.00 2.13
3 600392 盛和资源 1,699,339.50 1.92
4 600010 包钢股份 1,664,761.00 1.88
5 600549 厦门钨业 1,572,624.00 1.78
6 600580 卧龙电驱 1,228,120.00 1.39
7 600416 湘电股份 1,081,946.00 1.22
8 601908 京运通 1,042,968.00 1.18
9 600330 天通股份 936,572.00 1.06
10 600206 有研新材 793,815.00 0.90
11 600478 科力远 701,020.00 0.79
12 600259 广晟有色 669,871.00 0.76
13 600366 宁波韵升 605,417.00 0.68
14 600193 创兴资源 182,430.00 0.21
15 600980 北矿科技 167,829.00 0.19
16 000970 中科三环 56,160.00 0.06
17 600938 中国海油 32,400.00 0.04
18 001308 康冠科技 25,054.92 0.03
19 603209 兴通股份 12,804.40 0.01
20 603132 金徽股份 8,024.40 0.01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其他交易费用。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码
1 002202 金风科技 1,111,809.00 1.25
2 000970 中科三环 1,085,420.20 1.23
3 600111 北方稀土 1,075,951.00 1.21
4 002240 盛新锂能 1,059,459.00 1.20
5 002600 领益智造 874,712.00 0.99
6 000831 中国稀土 848,674.00 0.96
7 002249 大洋电机 704,967.00 0.80
8 002056 横店东磁 584,751.00 0.66
9 300748 金力永磁 557,293.00 0.63
10 600259 广晟有色 438,422.00 0.49
11 000758 中色股份 406,147.00 0.46
12 000612 焦作万方 391,006.00 0.44
13 000969 安泰科技 353,822.00 0.40
14 601600 中国铝业 340,765.00 0.38
15 002645 华宏科技 297,321.00 0.34
16 300224 正海磁材 296,334.00 0.33
17 300811 铂科新材 257,018.82 0.29
18 000795 英洛华 236,570.00 0.27
19 002057 中钢天源 194,424.00 0.22
20 600980 北矿科技 189,663.00 0.21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其他交易费用。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9,185,388.3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2,238,163.23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
华泰柏瑞中
证稀土产业 交易型开放 华泰柏瑞基 75,738,624
1 交易型开放 指数型 式(ETF) 金管理有限 .12 93.26
式指数证券 公司
投资基金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2.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3.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8,807.24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14,833.0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3,640.32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3.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基
份额级别 户数 占总份 占总
(户) 金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持有份额 比例
(%) (%)
华泰柏瑞
中证稀土
产 业 ETF 2,764 7,727.47 10,003,627.47 46.84 11,355,089.71 53.16
发起式联
接 A
华泰柏瑞 19,352 4,494.03 1,938,485.40 2.23 85,030,060.69 97.77
中证稀土
产 业 ETF
发起式联
接 C
合计 21,203 5,109.05 11,942,112.87 11.02 96,385,150.40 88.98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 75,799.74 0.3549
人所有从 式联接 A
业人员持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 33,993.92 0.0391
有本基金 式联接 C
合计 109,793.66 0.101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0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 发起式联接 A
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0
发起式联接 C
合计 0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 发起式联接 A
开放式基金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0~10
发起式联接 C
合计 0~1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 有 份 额 发起份额占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占 基 金 总 发起份额总数 基金总份额 发起份额承
份 额 比 例 诺持有期限
比例(%)
(%)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10,001,875.00 9.23 10,001,875.00 9.23 3 年
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 - - - -
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1,875.00 9.23 10,001,875.00 9.23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式 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 ETF 发起式
联接 A 联接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14 16,545,764.39 70,708,208.02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 17,173,652.35 72,453,521.12
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 18,445,881.07 177,373,547.52
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 14,260,816.24 162,858,522.55
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 - -
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 21,358,717.18 86,968,546.09
额总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股东会书面决定 Kirk Chester SWEENEY 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Anthony Gerard Fasso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会批准贾波先生、陆春光先
生、韩勇先生、Kirk Chester SWEENEY 先生、杨智雅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陆桢女士、李晗女士、田中荣治先生、孙茂竹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晓冰先生、卞时珍女士、柳军先生、刘声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文光伟先生、李亦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裴晓思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周俊梁先生担任公
司财务总监。
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报告。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基金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55,000.00 元人民币,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了 1 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措施 内容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主体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时间 2022 年 6 月 24 日
采取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受到的具体措施类型 行政监管措施
受到稽查或处罚等措施的原因 2022 年 7 月 1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北
京证监局在对国寿安保-国保新三板 2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
下简称“新三板 2 号”)检查中认为,公司在履行托管人职
责方面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对于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多次调整新三板 2 号持有的
中科招商估值技术,仅是被动接受管理人的意见,且在已发
现管理人未事先按照产品合同约定与托管人进行商定的情
况下,亦未提出异议,客观上默许了管理人上述违规行为的
发生。二是在新三板 2 号单位净值低于止损线后,未能发现
并提示管理人存在主动申购货币基金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
形。北京证监局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公司未能勤勉谨慎地履
行托管职责,未按照基金合同对相关投资限制约定进行严格
监督,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92 号)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2 号)第三十
八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
施。
托管人采取整改措施的情况(如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立刻组织人员梳理相关问题,制定整改
提出整改意见) 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已形成《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国寿安保-国保新三板 2 号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业
务整改情况的报告》,并报送北京证监局。
其他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成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银河证券 4 31,248,574.7 100.00 28,908.53 100.00 -
3
注:1、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公司应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具备研究实力的证券公司及专业研究机构,向其或其合作券商租用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公司选择的提供交易单元的券商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相应的业务经营资格;
2) 诚信记录良好,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监管机构重大处罚;
3)资金雄厚,信誉良好。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具备研究实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股票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2、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和证券研究服务协议。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变更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情况。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期 占当
占当期 债券回 期权 占当期
券商 债券成 购成交 证成 基金成
名称 成交金额 交总额 成交金额 总额的 成交金额 交总 成交金额 交总额
的比例 比例 额的 的比例
(%) (%) 比例 (%)
(%)
银河 622,489.57 100.00 - - - - 33,762,944.62 100.00
证券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 证监会规定报刊和网站 2022 年 12 月 13 日
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2 基金持有停牌证券估值调整的提示性 证监会规定报刊和网站 2022 年 11 月 3 日
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旗
3 下基金中基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直销 证监会规定报刊和网站 2022 年 10 月 10 日
渠道申赎旗下公募基金免除相关费用
的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4 部分基金参与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 证监会规定报刊和网站 2022 年 9 月 28 日
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喜鹊
5 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基金销 证监会规定报刊和网站 2022 年 7 月 20 日
售有限公司销售机构办理相关销售业
务的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6 工商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 证监会规定报刊和网站 2022 年 1 月 4 日
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本基金的中国证监会批准募集文件
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4、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本基金的公告
13.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17 层
托管人住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001(免长途费) 021-3878 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