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周期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1-12-08
德邦周期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1、德邦周期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540号文准予
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
“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
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
12月17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
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通过基金
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
认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本基金份额的
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除基金
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
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本基金
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常情况下,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
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
基金份额数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
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
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
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7、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8、基金合同生效时,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
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以
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基金管理人签订
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并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
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10、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
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12月8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上的《德邦周期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
站(www.dbfund.com.cn)。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
服热线400-821-7788或021-36034888和销售机构销售网
点的咨询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基金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
加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
销售网点,具体销售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
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客服热线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
说明为准。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
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1)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
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
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
险、其他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
即当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
总份额的10%时,基金管理人可能采取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3)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
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
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
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
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金按照基金份
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
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
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
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
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
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
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
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
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
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4)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
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
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5)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
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
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
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
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6)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17、流动性风险
由于开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
例以应付赎回的要求。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和
流动性不均匀等原因可能会造成基金建仓困难,或建仓成本很高;
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成本很高;不能应付可能
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和个股的流动性
风险等。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请投资人注意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和相应的流动性风险,
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1)投资范围上,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股票、现金及各类
货币市场工具,该类资产总体上具有很高的流动性。
2)投资限制上,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主动投资于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3)投资策略上,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在遵守本
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
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
综上所述,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良好,
流动性风险相对可控。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为应对巨额赎回情形下可能发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出现巨
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或
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同时,如
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
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部分,可实施延期办理。具体措施详
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之“十、巨额
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的相关内容。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
者的潜在影响
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具体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之“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解本基金延期办理
巨额赎回申请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的部分赎回申请可能被延期办理,同时
投资人完成基金赎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
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具体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之“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十、巨额赎回的
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解本基金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程
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收到赎回款项的时间可能比一般正常情
形下有所延迟。
3)暂停基金估值
具体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之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估值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没有可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同时基
金可能暂停申购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摆动定价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当基金采用摆动定
价时,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将会根据
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而进行调整,使得市场的冲击成本能够
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
对待。
5)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侧袋机制的相关约定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
。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
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
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
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
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拥有
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
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
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
金业绩指标时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不反映侧袋账户特定资产
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
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
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对于
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
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
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
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
户资产为基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
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6)收取短期赎回费
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
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
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德邦周期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基金代码: 014321
A类份额简称:德邦周期精选混合发起式A
C类份额基金代码: 014322
C类份额简称:德邦周期精选混合发起式C
(二)基金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把握经济周期波动特征,投资周期波动中的受益资
产,通过精选行业及个股,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流动性的前提
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
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
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
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
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
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参与融
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港
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发起资金的认购金额下限、持有期限下限
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发起资金金额不少于1000万
元,且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
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
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基
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
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
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停止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调整现有基
金份额类别设置及其金额限制、调低销售服务费等,或对基金份
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该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
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503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2101-
2106单元
法定代表人:左畅
联系人:姜梦思
公司总机:021-26010999
直销电话:021-26010928
直销传真:021-26010960
客服热线:400-821-7788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网址:www.dbfund.com.cn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和其他网上直销平台办理
本基金的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阅相关公
告。
2、其他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马静懿
电话:010-60833889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com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
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
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396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联系人:韩钰
电话:010-6083 3754
传真:010-5776 2999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 凯恒中心B座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56398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刘玲玲
电话:0755-82558340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9)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22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5712
传真:0769-22115712
邮编:523000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new.dgzq.com.cn
(10)中州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33-1科技创业大
厦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南大街117号文化宫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章国政
联系人:严桂香
电话:0535-6692337;021-68395053
传真:0535-6692275
客服电话:400-653-5377
网址:www.zzfco.com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3734343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2)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黄芳袁、伟涛
电话:029-63387256
传真:029-18887060
客服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1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198号一座世纪汇广场29楼
200122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1118795/13501714816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1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
场53F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张佳慧
电话:1391740510
传真:021-60195121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1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
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
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1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
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B座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18205712248
网址:www.fund123.cn
(1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95021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
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1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
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
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2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苗明
电话:021-20691923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联系电话:021-36696312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
心30层3006-3015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孙德馨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2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25)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428号1号
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428号1号
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张蜓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wg.com.cn
(2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7层
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9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27)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9)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10层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7号恒安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王重阳
电话:010-85643600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3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
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
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联系人:穆飞虎
电话:010-58982465
传真:010-62676582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3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
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徐亚丹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32)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李丹
电话:136012649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3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
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34)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
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甄宝林
电话:18001713632/021-34-13996-3011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网址:https://www.hotjijin.com
(3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
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36)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9层公寓10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9层公寓1008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413385
传真:010-59644496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37)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
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座5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联系人:王茜蕊
电话:010-59013825
传真:010-59013828
邮编:100032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38)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环亚大厦B座601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环亚大厦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电话:027-83863742
传真:027-83862682
邮编:430000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站:www.buyfunds.cn
(3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
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
17层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57319532
传真:010-84997571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4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
楼2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0842306
传真:010-85712195
(4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
18层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
18层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电话:021-50810673
联系人:毛善波
电话:021-50810673
传真:021-50810687
网址:www.wacaijijin.com
(42)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路116号大华银行大厦
703单元
法人:沈茹意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13918302493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http://www.pytz.cn/
(43)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
A座10层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
大厦38层
邮编:100020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932884
邮箱:sunshuhui@tdyhfund.com
(44)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
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4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
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联系人:王超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46)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联系人:孙博超
电话:010-59403028
传真:010-59403027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47)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
宁街北6号楼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
宁街北6号楼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联系人:董亚芳
联系电话:0371-855183996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48)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何源
联系电话:021-33768132
客服电话:021-33635338/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49)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0层
1001号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话:400-012-5899
网址:www.zscffund.com
(50)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号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机构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58349088
传真:0891-6177483
客服电话:400-699-7719
网址:www.xiquefund.com
(51)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
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
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电话:137-5252-8013
传真:021-50701053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APP:理财魔方
(52)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
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
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于秀
电话:0411-39027810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5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电话:025-66046166-849
传真:025-56878016
客服电话:025-66046166-849
网址:www.huilinbd.com
(5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服电话:400-101-9301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55)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客服电话:021-60608980
(56)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
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十二)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自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
17日。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
或缩短发售募集期,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
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
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
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发售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平
台及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并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
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
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
同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
份额,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情况”中
的“(十一)销售机构”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
的相关公告。
(二)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三)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
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认购费用在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多次认购的,
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注:M为认购金额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以上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
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者在募集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
份额,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00%,若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为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0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99,009.90+50.00)/1.00=99,059.90份
即:投资者在募集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若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00元,则其可得到
99,059.90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
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金额=申请总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以上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
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
例2:某投资人在募集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
份额,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00元,则其可得到
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
/1.00=100,050.00份
即:投资人在募集期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若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00元,则其可得到
100,050.00份C类基金份额。
(五)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
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六)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
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
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
购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
笔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除基金管
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
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本基金份
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常情况下,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
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
供方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
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
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
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
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三、直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i.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时间:募集期间每日上午9:30至下午
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A.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
请表(个人)》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指定银行账户实名制凭证(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D.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文件》、《投资者信息填写及变更须知》、《投资者风险匹配告
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E.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代办业
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F.若投资者为专业投资者,还需提供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资
产证明复印件或工作机构出具的收入证明、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
最近2年投资记录复印件(如对账单或交易流水)、如具有相关
金融从业经历,则可提供由工作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提供填妥
并由本人签字的《客户承诺书》、投资者知识测试问卷;
G.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
》;
B.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C.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提供填写完整的拟投资产品的《风险揭示书》;
E.普通投资者(不属于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申请认购产
品的风险等级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还需额外签署《普通
投资者购买风险不匹配产品申请书》及《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
资者确认书》;
F.申请认购R5风险产品时,应由直销人员或销售人员向普
通投资者说明以下信息:产品的详细信息、重点特性和风险;产
品的主要费用、费率、及重要权利;信披内容、方式及频率;投
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投资者投诉方式及纠纷解决安排,签署上
述《普通投资者购买风险不匹配产品申请书》及《风险不匹配警
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以及还应让投资者填写《追加了解信息
问卷》。
3)认购资金的缴付: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将足额认购资金
划至基金管理人在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专户。
A.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70166900
B.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吴淞路支行
账号:1001197819200053442
C.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大连路支行
账号:121910244310802
D.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账号:31001511980050031801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
未到达基金管理人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该笔提交的申请失败。
请确保认购资金在到达基金管理人指定直销专户后重新提交认购
申请。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
成功的;
B.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募集期截止日下午17: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达指定直销
专户的;
E.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基金管理人将在7个工作
日内将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
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2、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时间:募集期间每日上午9:30至下午
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A.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章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机构/产品)》、《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版)》;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已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执照》
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其
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为境外机构投资者,还应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
务许可证、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托管银
行印章);
C.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三证
合一,则无需提供);
D.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三证合一,
则无需提供);
E.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F.需要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应签署加盖公章的《传真交
易协议书》;
G.加盖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
H.加盖公章、法人章、经办人签章《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
文件》;
I.若机构类型是消极非金融机构,还需提供控制人签字的
《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J.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章的《反洗钱身份识别信
息采集表》;
K.加盖公章及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
L.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的《投资者信息采集及变更须知》
;
M.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
N.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的《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
者确认函》;
O.加盖公章的法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P.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Q.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填写合格并加盖预留印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B.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C.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D.普通投资者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经办人
签章的《产品风险揭示书》一式两份;普通投资者(不属于最低
风险承受能力类别)申请认购产品的风险等级与其风险承受能力
不匹配的,还需额外签署《普通投资者购买风险不匹配产品申请
书》及《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申请认购R5风
险产品时,应由直销人员或销售人员向普通投资者说明以下信息:
产品的详细信息、重点特性和风险;产品的主要费用、费率、及
重要权利;信披内容、方式及频率;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投
资者投诉方式及纠纷解决安排,签署上述《普通投资者购买风险
不匹配产品申请书》及《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以及还应让投资者填写《追加了解信息问卷》;
E.普通投资者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无法购买高于
其风险等级的产品。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认购资金的缴付: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以电汇、支票主
动付款或贷记凭证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基金管理人在指定银
行开立的下列直销专户。
A.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70166900
B.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吴淞路支行
账号:1001197819200053442
C.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大连路支行
账号:121910244310802
D.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账号:31001511980050031801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
未到达基金管理人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该笔提交的申请失败。
请确保认购资金在到达基金管理人指定直销专户后重新提交认购
申请。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
成功的;
B.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募集期截止日下午17: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达指定基金
直销专户的;
E.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基金管理人将在7个工作
日内将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
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二)网上直销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开户及认购时间:募集期间24小时接受开户、认购申请。
工作日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顺延至下一交易
日处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时,需验
证身份信息,阅读风险提示函,并签订网上直销协议。新用户第
一次登录时,系统将要求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
(2)认购流程:
A.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当日,即可使
用基金账号或交易账号办理认购业务;
B.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的流程请参见本公
司网站所公布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及
其他相关公告。
3、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被实时扣除,则该笔提交的申请
失败。请确保银行账户有足额资金后重新发起认购申请。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C.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基金管理人将在7个工
作日内将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
提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四、非直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
续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
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
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
起资金提供方承诺其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
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
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
进行专门说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
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
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
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
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
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
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
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因募集行为而
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各自承
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支。
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503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2101-
2106单元
法定代表人:左畅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9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9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
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26010999
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邮政
编码: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邮政编码:
200336)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成立时间:1987年3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
81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87]40号文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
2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
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
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注册资本:742.63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发售机构
发售机构名单详见“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情况”中的“(十一)
销售机构”。
(四)登记机构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503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S1幢2101-
2106单元
法定代表人:左畅
联系电话:021-26010999
联系人:吴培金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
楼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陈露、蔺育化
业务联系人:蔺育化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