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北交所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大成北交所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 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0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北交所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北交所两年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42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 公告依据 法律法规以及《大成北交所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北交 所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5年12月8日 赎回起始日 2025年12月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5年12月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5年12月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大成北交所两年定开混合A 大成北交所两年定开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271 014272 该下属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 是 是 注: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含当日)起,至该日两年后的年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 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 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 2025年12月19日,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 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 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 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 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 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 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金额有其他规 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最低基 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同时区分普 通客户申购和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50% 100万≤M〈300万 1.20% 300万≤M〈500万 0.80% 500万≤M 1000元/笔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 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养老金账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 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情况可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申购份额的计算 A类基金份额 ①适用于比例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②适用于固定费用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C类基金份额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普通客户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 净值为1.0170元,对应申购费率为1.50%,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1.50%)=98,522.17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98,522.17/1.0170=96,875.29份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1.0160=98,425.20份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 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可以对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 额做出规定,具体规定请见相关公告。 4.2 赎回费率 A类份额赎回费 持有基金时间(T) 赎回费率 T〈7天 1.50% 7天≤T〈30天 0.75% 30天≤T〈180天 0.50% 180天≤T 0.00% C类份额赎回费 持有基金时间(T) 赎回费率 T〈7天 1.50% 7天≤T〈30天 0.50% 30天≤T 0.0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 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 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 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计 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1个月按30天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金额的计算 ①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一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在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为4年时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对 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 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0=10,5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4年,假设赎回当日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500.00元。 ②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一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在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为4年时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对 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 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0=10,500.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份额持有期限4年,假设赎回当日C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500.00元。 5 日常转换业务 (1)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内开通转换业务。 (2)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由同一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在本公司直销平台 以及已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进行办理。代销机构受理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 的具体事宜详见各代销机构的说明。 (3)转换业务规则: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代销机构需同时代理转出基 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 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 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 基金转换。 (4)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 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5)转换限额: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层、27-33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吴海灵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2)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27层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唐悦 电话:0755-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7.2 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 人网站公示基金代销机构。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 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 的次日起进入下一运作周期。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 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询《大成北交所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申购、赎回等事 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 事宜。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