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中期报告
2025-08-29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中期报告
2025 年 0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 年 08 月 29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 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08月27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7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8
§4 管理人报告......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2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3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3
§5 托管人报告......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3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3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14
6.1 资产负债表 ......14
6.2 利润表......15
6.3 净资产变动表......17
6.4 报表附注 ......19
§7 投资组合报告 ......42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42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43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45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47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9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9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9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9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9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49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9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9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0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51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2
§10 重大事件揭示 ......52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2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2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2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2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3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3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3
10.8 其他重大事件 ......54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4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54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5
§12 备查文件目录 ......55
12.1 备查文件目录 ......55
12.2 存放地点 ......56
12.3 查阅方式 ......56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
基金主代码 01388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6月29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350,002.3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
消费A 消费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888 01388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6,306,032.93份 40,043,969.42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
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进行被动指数
化投资。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
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来拟合复制标的指数,并根据标的
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以复制
投资策略 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在严格控制基金的日均跟踪
偏离度和年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力争获取与标的指数
相似的投资收益。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大类资产
配置、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策略、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股
指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
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
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风险收益特征 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可投资
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童建林 罗新民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010-80927820
人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yhzq_tggz@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046 95551;400-888-8888
传真 022-83865564 010-80928078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
注册地址 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2 号楼7至18层101
3层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
办公地址 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 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层
邮政编码 300203 100073
法定代表人 黄辰立 王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证券时报
露报纸名称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thfund.com.cn
址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点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
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25年01月01日-2025年06月30日)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
兴消费A 兴消费C
本期已实现收益 904,190.61 12,448,725.96
本期利润 507,404.00 12,358,830.1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56 0.145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0.16% 14.3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2.64% 12.5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25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27,308.64 2,496,150.0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678 0.062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733,341.57 42,540,119.5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78 1.062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25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6.78% 6.23%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A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一个月 0.72% 0.94% -0.20% 0.94% 0.92% 0.00%
过去三个月 0.52% 2.11% -0.26% 1.92% 0.78% 0.19%
过去六个月 12.64% 1.87% 11.43% 1.76% 1.21% 0.11%
过去一年 37.75% 1.76% 36.12% 1.68% 1.63% 0.08%
过去三年 6.78% 1.52% 5.11% 1.47% 1.67% 0.05%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 6.78% 1.51% 4.51% 1.47% 2.27% 0.04%
今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C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增长率① 准差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一个月 0.69% 0.94% -0.20% 0.94% 0.89% 0.00%
过去三个月 0.44% 2.11% -0.26% 1.92% 0.70% 0.19%
过去六个月 12.54% 1.87% 11.43% 1.76% 1.11% 0.11%
过去一年 38.00% 1.76% 36.12% 1.68% 1.88% 0.08%
过去三年 6.23% 1.52% 5.11% 1.47% 1.12% 0.05%
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 6.23% 1.52% 4.51% 1.47% 1.72% 0.05%
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22年06月29日生效。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文批准,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5.143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川、浙江设有分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共管理运作223只公募基金,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现金管理、衍生品投资等。公司始终秉承“稳健理财,值得信赖”的理念,坚持为投资者带来优质的基金产品和理财服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 证券
姓名 职务 期限 从业 说明
任职 离任 年限
日期 日期
男,数学硕士。历任中国中
2022 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融
沙川 本基金基金经理 年06 - 14年 工程助理分析师。2013年9
月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研究
员。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0次,未发生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在2025年上半年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采用完全复制的投资策略来控制跟踪误差,并力争在跟踪误差允许范围内获取更多收益。
期间基金整体运行平稳,日均跟踪偏离和年化跟踪误差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日均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主要来自基金每日的申购赎回导致的基金仓位变化、指数成分股调
整、指数成分股分红、人民币和港元的汇率变化以及持有的新股上市后涨幅与基准指数涨幅的差异。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A基金份额净值为1.0678元,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C基金份额净值为1.0623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A为12.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1.43%;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C为12.5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1.4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海外经济来看,下半年全球经济复苏的压力增大,同时美国通胀预期仍存,美元继续走弱,经济不确定性在于关税谈判的情况、美联储何时重启降息以及地缘政治风险。对2026年的经济预测,IMF认为海外主要经济体实际GDP增速将较2025年上升。
国内的宏观环境,出口由于关税不确定性,预计6、7月“抢出口”、“抢转口”对我国出口还有支撑,但由于关税压力下全球制造业周期走弱,预计三季度中后段开始一直到明年初,出口可能会有一定压力。但当前关税并未实质性损害我国出口竞争力,明年年中左右我国出口可能跟随全球经济周期、外需的修复而企稳回升。消费方向,下半年1380亿国补资金陆续到位,支撑消费。投资:地产景气仍在下滑,需要政策呵护。新增专项债剔除其他用途后,用于基建的金额相比2024年总体平稳。制造业方向,今年以来政策反复提及反内卷,我们认为反内卷是A股制造业改革的中长期主线,重点关注各个行业具体方案落地情况。
综合来看,当前的宏观环境处于稳步修复,同时有增量政策托底的阶段,对资本市场形成较为温和的投资环境。与此同时,资金面保持适度宽松,股票市场微观流动性比较充裕,股市成交活跃,流动性环境整体利好股票市场。整体上,我们对股票市场的观点偏积极,成长和价值板块均有表现机会。
新兴消费中一些板块和个股在上半年表现较好,是由于国内消费者结构和消费习惯正在发生转变,而这些公司的商品和商业模式又符合了消费增量人群的消费喜好。预计未来新兴消费会是消费板块投资的主线,但较高的估值也会带来较大的波动风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基本估值政策,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方法、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负责审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估值委
员会成员由公司分管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首席风控官、分管估值业务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研究管理人员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基金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股票/债券研究员、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和内控合规部的相关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复核审查,对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限制、关联方交易、投资风格进行了监督。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依法复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中期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6.4.7.1 4,632,376.43 8,053,941.94
结算备付金 19.71 187,274.56
存出保证金 39,193.54 120,630.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46,404,072.46 115,240,447.21
其中:股票投资 46,404,072.46 114,730,891.5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509,555.62
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清算款 - 3,573,615.41
应收股利 66,974.59 4,885.66
应收申购款 1,351,061.63 232,972.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5 - -
资产总计 52,493,698.36 127,413,767.70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509,472.68 291,972.72
应付赎回款 2,578,617.07 1,795,721.53
应付管理人报酬 22,342.86 53,507.41
应付托管费 4,468.57 10,701.49
应付销售服务费 9,817.37 26,563.51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6 95,518.74 118,045.89
负债合计 3,220,237.29 2,296,512.55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4.7.7 46,350,002.35 132,553,438.10
未分配利润 6.4.7.8 2,923,458.72 -7,436,182.95
净资产合计 49,273,461.07 125,117,255.1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52,493,698.36 127,413,767.70
注:报告截止日2025年06月30日,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1.0678元,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净值1.0623元;基金份额总额46,350,002.35份,其中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6,306,032.93份,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40,043,969.4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5年01月01日至 2024年01月01日至202
2025年06月30日 4年06月30日
一、营业总收入 13,329,896.96 2,007,601.13
1.利息收入 33,176.96 20,190.6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9 33,176.96 20,190.62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13,769,878.64 -1,580,692.25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0 13,185,834.11 -1,893,754.7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1 -551.62 365.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6.4.7.12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3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4 - -
股利收益 6.4.7.15 584,596.15 312,697.35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6.4.7.16 -486,682.43 3,566,580.02
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6.4.7.17 13,523.79 1,522.74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463,662.82 235,264.33
1.管理人报酬 228,551.80 97,719.53
2.托管费 45,710.42 19,543.95
3.销售服务费 108,100.17 47,644.91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
6.信用减值损失 6.4.7.18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6.4.7.19 81,300.43 70,355.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12,866,234.14 1,772,336.8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2,866,234.14 1,772,336.80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866,234.14 1,772,336.80
6.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132,553,438.10 -7,436,182.95 125,117,255.15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 132,553,438.10 -7,436,182.95 125,117,255.15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 -86,203,435.75 10,359,641.67 -75,843,794.08
填列)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12,866,234.14 12,866,234.14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数(净资 -86,203,435.75 -2,506,592.47 -88,710,028.22
产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9,845,741.16 5,288,028.32 115,133,769.48
2.基金赎回 -196,049,176.91 -7,794,620.79 -203,843,797.70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净资产 - - -
变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46,350,002.35 2,923,458.72 49,273,461.07
产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56,871,045.95 -13,946,469.87 42,924,576.08
二、本期期初净资 56,871,045.95 -13,946,469.87 42,924,576.08
产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 7,137,923.08 -784,558.51 6,353,364.57
填列)
(一)、综合收益 - 1,772,336.80 1,772,336.80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数(净资 7,137,923.08 -2,556,895.31 4,581,027.77
产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9,446,486.60 -29,135,535.57 90,310,951.03
2.基金赎回 -112,308,563.52 26,578,640.26 -85,729,923.26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净资产 - - -
变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 64,008,969.03 -14,731,028.38 49,277,940.6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高阳 薄贺龙 薄贺龙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148号《关于准予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准许,由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2年06月29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28,395,788.5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包括沪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包括深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银行存款、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5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5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4]81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投信〔2021〕20号《关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调股票交易印花税率有关提示的通知》、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3号《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3号《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4〕81号《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中国内地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d)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对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e)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6.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5年06月30日
活期存款 4,632,376.43
等于:本金 4,631,626.25
加:应计利息 750.18
减:坏账准备 -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1-3个月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减:坏账准备 -
合计 4,632,376.43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41,852,255.39 - 46,404,072.46 4,551,817.07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
所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 银行间市场 - - - -
券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41,852,255.39 - 46,404,072.46 4,551,817.07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从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6.4.7.5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6.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5年06月30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117.36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16,058.22
其中:交易所市场 16,058.22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费用 79,343.16
合计 95,518.74
6.4.7.7 实收基金
6.4.7.7.1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A)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960,978.33 960,978.33
本期申购 9,989,292.02 9,989,292.0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4,644,237.42 -4,644,237.42
本期末 6,306,032.93 6,306,032.93
6.4.7.7.2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C)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31,592,459.77 131,592,459.77
本期申购 99,856,449.14 99,856,449.14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91,404,939.49 -191,404,939.49
本期末 40,043,969.42 40,043,969.42
6.4.7.8 未分配利润
6.4.7.8.1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消费A)
上年度末 23,872.87 -73,837.58 -49,964.71
本期期初 23,872.87 -73,837.58 -49,964.71
本期利润 904,190.61 -396,786.61 507,404.0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318,108.65 -348,239.30 -30,130.65
其中:基金申购款 738,959.57 -652,606.76 86,352.81
基金赎回款 -420,850.92 304,367.46 -116,483.46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246,172.13 -818,863.49 427,308.64
6.4.7.8.2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
消费C)
上年度末 2,210,339.59 -9,596,557.83 -7,386,218.24
本期期初 2,210,339.59 -9,596,557.83 -7,386,218.24
本期利润 12,448,725.96 -89,895.82 12,358,830.1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变动数 -7,152,407.65 4,675,945.83 -2,476,461.82
其中:基金申购款 7,177,023.23 -1,975,347.72 5,201,675.51
基金赎回款 -14,329,430.88 6,651,293.55 -7,678,137.33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7,506,657.90 -5,010,507.82 2,496,150.08
6.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1,691.9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217.85
其他 267.15
合计 33,176.96
6.4.7.10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14,411,408.93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01,065,525.12
减:交易费用 160,049.70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3,185,834.11
6.4.7.11 债券投资收益
6.4.7.11.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644.38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 -1,196.00
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合计 -551.62
6.4.7.11.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 509,800.00
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
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501,196.00
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9,800.00
减:交易费用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196.00
6.4.7.1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取得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衍生工具收益
6.4.7.14.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取得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6.4.7.14.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取得其他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6.4.7.15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584,596.15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584,596.15
6.4.7.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486,682.43
——股票投资 -487,478.43
——债券投资 796.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 -
值税
合计 -486,682.43
6.4.7.17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3,523.79
基金转换费收入 -
合计 13,523.79
6.4.7.18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信用减值损失。
6.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审计费用 19,835.79
信息披露费 59,507.37
证券出借违约金 -
证券组合费 1,957.27
合计 81,300.43
6.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6.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6.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6.4.9 关联方关系
6.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10.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10.2 关联方报酬
6.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 2024年01月01日至20
25年06月30日 24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28,551.80 97,719.53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90,377.13 41,609.15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38,174.67 56,110.38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该日适用费率/当年天数。
2、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用项目。
6.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
年06月30日 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5,710.42 19,543.95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该日适用费率/当年天数。
6.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 本期
服务费的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各关联方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名称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A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C 合计
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 - 1,989.67 1,989.67
公司
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 - 0.76 0.76
有限公司
合计 - 1,990.43 1,990.43
获得销售 上年度可比期间
服务费的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各关联方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名称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A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C 合计
天弘基金 - 243.87 243.87
管理有限
公司
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 - 33.91 33.91
有限公司
合计 - 277.78 277.78
注:1、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各级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C的销售服务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各级基金资产净值×该日适用费率/当年天数。
2、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A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6.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过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6.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6.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6.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A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C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称 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 4,632,376.43 31,691.96 3,971,641.57 15,616.52
有限公司
注:本基金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的银行存款,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银行,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交易。
6.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11 利润分配情况——固定净值型货币市场基金之外的基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事项。
6.4.12 期末(2025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5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5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6.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6.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采用指数复制投资策略,按照个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地调整,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全面管理、专业分工、各司其职”的思路,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并将其融入组织架构、写入制度、嵌入系统,实施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风险管理。一是投资决策实施分层授权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部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对投资行为及相关风险进行管理、监控,根据不同权限实施风险控制;二是按照部门职能执行分工管理,基金经理、中央交易室、研究相关部门、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部、基金运营部等从不同角度、不同环节对投资全过程实行风险监控和管理;三是投资到结算的全流程,已经形成了一套贯穿“事前风险定位、事中风险管理和事后风险评估”的健全风险监控体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6.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和定期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于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银行的托管账户及其他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国有银行和大型股份制
银行,并实施不同区间的额度管理,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本基金以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本基金以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为通过该方式向证券公司出借证券,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借券证券公司的偿付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对不同的借券证券公司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且借券证券公司最近1年的分类结果为A类,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6.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A-1 - -
A-1以下 - -
未评级 - 509,555.62
合计 - 509,555.62
注:未评级债券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票或其他未经第三方评级机构进行债项评级的债券。
6.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短期信用评级的资产支持证券。
6.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短期信用评级的同业存单。
6.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长期信用评级的债券。
6.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长期信用评级的资产支持证券。
6.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长期信用评级的同业存单。
6.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此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于2025年06月30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6.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6.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
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本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估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本期末,本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经确认的当日净赎回金额。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交易对手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6.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6.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管理人定期对组合中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部分面临的利率风险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6.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5年06月30日
资产
货币资金 4,632,376.43 - - - 4,632,376.43
结算备付金 19.71 - - - 19.71
存出保证金 39,193.54 - - - 39,193.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6,404,072.46 46,404,072.46
应收股利 - - - 66,974.59 66,974.59
应收申购款 - - - 1,351,061.63 1,351,061.63
资产总计 4,671,589.68 - - 47,822,108.68 52,493,698.36
负债
应付清算款 - - - 509,472.68 509,472.68
应付赎回款 - - - 2,578,617.07 2,578,617.07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2,342.86 22,342.86
应付托管费 - - - 4,468.57 4,468.5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9,817.37 9,817.37
其他负债 - - - 95,518.74 95,518.74
负债总计 - - - 3,220,237.29 3,220,237.29
利率敏感度缺口 4,671,589.68 - - 44,601,871.39 49,273,461.07
上年度末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 8,053,941.94 - - - 8,053,941.94
结算备付金 187,274.56 - - - 187,274.56
存出保证金 120,630.76 - - - 120,630.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9,555.62 - - 114,730,891.59 115,240,447.21
应收清算款 - - - 3,573,615.41 3,573,615.41
应收股利 - - - 4,885.66 4,885.66
应收申购款 - - - 232,972.16 232,972.16
资产总计 8,871,402.88 - - 118,542,364.82 127,413,767.70
负债
应付清算款 - - - 291,972.72 291,972.72
应付赎回款 - - - 1,795,721.53 1,795,721.53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53,507.41 53,507.41
应付托管费 - - - 10,701.49 10,701.4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6,563.51 26,563.51
其他负债 - - - 118,045.89 118,045.89
负债总计 - - - 2,296,512.55 2,296,512.55
利率敏感度缺口 8,871,402.88 - - 116,245,852.27 125,117,255.15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6.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2025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债券投资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为
0.00%(2024年12月31日:0.41%),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净资产无重大影响(2024年12月31日:同)。
6.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持有不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资产,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外汇头寸进行监控。
6.4.13.4.2.1 外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5年06月30日
项目 美元折合 港币折合人 其他币种
人民币 民币 折合人民 合计
币
以外币计价的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9,499,011.32 - 29,499,011.32
应收股利 - 66,974.59 - 66,974.59
资产合计 - 29,565,985.91 - 29,565,985.91
以外币计价的负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汇风险敞口净额 - 29,565,985.91 - 29,565,985.91
上年度末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美元折合 港币折合人 其他币种 合计
人民币 民币 折合人民
币
以外币计价的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464,419.48 - 61,464,419.48
应收股利 - 4,885.66 - 4,885.66
资产合计 - 61,469,305.14 - 61,469,305.14
以外币计价的负债
负债合计 - - - -
资产负债表外汇风险敞口净额 - 61,469,305.14 - 61,469,305.14
6.4.13.4.2.2 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汇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额(单位:人民币元)
分析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币升值5% 1,478,299.30 3,073,465.26
所有外币相对人民币贬值5% -1,478,299.30 -3,073,465.26
6.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6.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 公允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资产净
值比例 值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
产-股票投资 46,404,072.46 94.18 114,730,891.59 91.70
交易性金融资 - - - -
产-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
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46,404,072.46 94.18 114,730,891.59 91.7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位: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人民币元)
分析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5% 2,643,850.29 6,064,051.75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5% -2,643,850.29 -6,064,051.75
6.4.14 公允价值
6.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6.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46,404,072.46 114,730,891.59
第二层次 - 509,555.62
第三层次 - -
合计 46,404,072.46 115,240,447.21
6.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投资,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6.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于2025年0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4年12月31日:同)。
6.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6.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46,404,072.46 88.40
其中:股票 46,404,072.46 88.4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32,396.14 8.82
8 其他各项资产 1,457,229.76 2.78
9 合计 52,493,698.36 100.00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29,499,011.32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59.87%。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3,697,416.10 27.8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 -
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23,131.00 0.2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16,604.00 2.27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I 术服务业 1,401,343.00 2.84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N 理业 -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
O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566,567.04 1.15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6,905,061.14 34.31
7.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积极投资股票。
7.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基础材料 - -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16,120,605.61 32.72
日常消费品 1,259,073.47 2.56
能源 - -
金融 - -
医疗保健 - -
工业 - -
信息技术 5,294,487.96 10.75
电信服务 6,824,844.28 13.85
公用事业 - -
地产业 - -
合计 29,499,011.32 59.87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占基金资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产净值比
例(%)
1 01810 小米集团- 96,842 5,294,487.96 10.75
W
2 00700 腾讯控股 10,123 4,643,529.93 9.42
阿里巴巴-
3 09988 W 44,000 4,405,812.84 8.94
4 03690 美团-W 35,290 4,032,494.25 8.18
5 000333 美的集团 51,200 3,696,640.00 7.50
6 002594 比亚迪 8,800 2,920,808.00 5.93
7 000651 格力电器 45,300 2,034,876.00 4.13
8 09992 泡泡玛特 7,425 1,805,209.58 3.66
9 01024 快手-W 30,474 1,759,155.38 3.57
理想汽车-
10 02015 W 14,036 1,369,613.93 2.78
11 02020 安踏体育 14,249 1,227,968.49 2.49
12 002352 顺丰控股 22,900 1,116,604.00 2.27
13 002415 海康威视 39,400 1,092,562.00 2.22
14 601127 赛力斯 7,800 1,047,696.00 2.13
15 600690 海尔智家 39,100 968,898.00 1.97
16 002230 科大讯飞 20,100 962,388.00 1.95
小鹏汽车-
17 09868 W 14,928 961,119.43 1.95
18 00175 吉利汽车 63,806 928,678.59 1.88
19 09633 农夫山泉 19,455 711,453.69 1.44
20 000625 长安汽车 45,300 578,028.00 1.17
21 300015 爱尔眼科 45,398 566,567.04 1.15
22 02331 李宁 25,124 387,668.19 0.79
23 02319 蒙牛乳业 23,022 338,018.10 0.69
24 300418 昆仑万维 8,900 299,307.00 0.61
25 01929 周大福 24,290 297,269.98 0.60
哔哩哔哩-
26 09626 W 1,726 263,964.11 0.54
27 06862 海底捞 19,007 258,268.16 0.52
28 000423 东阿阿胶 4,600 240,580.00 0.49
29 00322 康师傅控股 19,986 209,601.68 0.43
30 03998 波司登 48,104 203,549.57 0.41
31 603605 珀莱雅 2,140 177,170.60 0.36
32 09896 名创优品 5,029 163,268.60 0.33
33 600398 海澜之家 20,900 145,464.00 0.30
34 300413 芒果超媒 6,400 139,648.00 0.28
35 00772 阅文集团 4,833 131,562.51 0.27
36 603486 科沃斯 2,000 116,460.00 0.24
37 603899 晨光股份 3,600 104,364.00 0.21
38 688363 华熙生物 1,810 92,943.50 0.19
39 002847 盐津铺子 1,100 88,440.00 0.18
40 002572 索菲亚 5,900 82,659.00 0.17
41 300595 欧普康视 5,300 80,931.00 0.16
42 01368 特步国际 15,520 79,684.00 0.16
43 002032 苏 泊 尔 1,500 78,585.00 0.16
44 300783 三只松鼠 2,500 67,775.00 0.14
45 002557 洽洽食品 3,100 67,022.00 0.14
46 002867 周大生 4,200 55,356.00 0.11
47 002563 森马服饰 7,500 39,450.00 0.08
48 603983 丸美生物 700 29,491.00 0.06
49 01896 猫眼娱乐 4,006 26,632.35 0.05
50 603868 飞科电器 400 14,348.00 0.03
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占期初基金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资产净值比
例(%)
1 09988 阿里巴巴-W 4,518,226.23 3.61
2 01810 小米集团-W 3,764,422.16 3.01
3 601127 赛力斯 2,800,291.00 2.24
4 03690 美团-W 2,544,140.18 2.03
5 00700 腾讯控股 2,500,766.28 2.00
6 000333 美的集团 2,327,875.00 1.86
7 002594 比亚迪 1,685,482.00 1.35
8 000651 格力电器 1,154,261.00 0.92
9 600887 伊利股份 1,120,575.00 0.90
10 01024 快手-W 966,921.25 0.77
11 002415 海康威视 728,473.00 0.58
12 09868 小鹏汽车-W 695,687.70 0.56
13 02015 理想汽车-W 685,398.86 0.55
14 02020 安踏体育 626,334.97 0.50
15 600690 海尔智家 625,961.00 0.50
16 000625 长安汽车 577,172.00 0.46
17 00175 吉利汽车 558,827.84 0.45
18 002352 顺丰控股 551,231.00 0.44
19 002230 科大讯飞 543,089.00 0.43
20 300015 爱尔眼科 366,834.00 0.29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占期初基金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资产净值比
例(%)
1 01810 小米集团-W 18,828,281.23 15.05
2 00700 腾讯控股 11,657,871.57 9.32
3 03690 美团-W 9,238,195.62 7.38
4 000333 美的集团 9,124,748.00 7.29
5 002594 比亚迪 7,556,770.52 6.04
6 600887 伊利股份 6,061,630.00 4.84
7 000651 格力电器 4,923,519.00 3.94
8 01024 快手-W 3,963,386.83 3.17
9 02015 理想汽车-W 3,209,328.04 2.57
10 02020 安踏体育 2,906,620.61 2.32
11 002415 海康威视 2,903,219.00 2.32
12 09868 小鹏汽车-W 2,833,473.43 2.26
13 600690 海尔智家 2,499,601.00 2.00
14 002352 顺丰控股 2,397,435.00 1.92
15 00175 吉利汽车 2,368,498.83 1.89
16 601127 赛力斯 2,356,129.00 1.88
17 002230 科大讯飞 2,269,928.00 1.81
18 601888 中国中免 2,043,291.00 1.63
19 09992 泡泡玛特 1,950,801.26 1.56
20 09633 农夫山泉 1,575,551.44 1.26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3,226,184.4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14,411,408.93
注:本项"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9,193.54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66,974.59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351,061.6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57,229.76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 持有人结构
有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 人 户均持有的
级别 户 基金份额 占总 占总份
数 持有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户) 比例
天弘
新华 1,0 6,011.47 - - 6,306,032.93 100.00%
沪港 49
深新
兴消
费A
天弘
新华
沪港 6,2 6,436.90 - - 40,043,969.42 100.00%
深新 21
兴消
费C
合计 7,0 6,530.93 - - 46,350,002.35 100.00%
97
注: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针对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份额比
(份) 例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 -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兴消费A
持有本基金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
兴消费C 100,962.77 0.25%
合计 100,962.77 0.22%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万份)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 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 兴消费A
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
基金 兴消费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 0
金 兴消费A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
兴消费C 0
合计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
费A 费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06月29 419,678.12 227,976,110.39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60,978.33 131,592,459.7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989,292.02 99,856,449.1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644,237.42 191,404,939.4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306,032.93 40,043,969.42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影响基金管理人经营或基金运营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化。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易 占当期 占当期
券商 单 股票成 佣金总 备
名称 元 成交金额 交总额 佣金 量的比 注
数 的比例 例
量
山西
证券 1 - - - - -
天风
证券 1 - - - - -
兴业 1 - - - - -
证券
中信
建投 3 147,637,593.35 100.0 35,163.64 100.0 -
证券 0% 0%
注: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合规风控能力和交易、研究等服务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策略、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研究服务及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具有较强的证券交易服务能力,能够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证券交易服务及合理的佣金费率。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公司,再和被选用的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和综合服务协议。
3、本基金报告期内新租用交易单元:无。
4、本基金报告期内停止租用交易单元:无。
10.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
1 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5-01-22
第4季度报告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
2 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5-03-08
明书(更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3 公募基金通过证券公司证券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5-03-31
交易及佣金支付情况 (2024
年下半年度)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
4 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5-03-31
年度报告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
5 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5-04-22
第1季度报告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
6 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5-06-27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
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
7 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 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 2025-06-27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序 持有基金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者 号 份额比例
类 达到或者
别 超过20%
的时间区
间
机 1 20250327- - 24,348,919. 24,348,919. - -
构 20250522 83 83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秉承谨慎勤勉、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充分披露原则,公平对待投资 者,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当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时,由此 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超出基金管理人允许的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的申购申请不被确认 的风险;
(2)极端市场环境下投资者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 以应对赎回申请的风险;
(3)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引发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 险;
(4)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 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5)极端情况下,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后,可能导致在其 赎回后本基金资产规模持续低于正常运作水平,面临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注:份额占比精度处理方式为四舍五入。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天弘新华沪港深新兴消费品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12.2 存放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12.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及网站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