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3-30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C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2 年 3 月 30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10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6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2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 5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3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4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0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0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0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6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62 §11 重大事件揭示...... 6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8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68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9 §13 备查文件目录...... 6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9 13.2 存放地点 ...... 69 13.3 查阅方式 ...... 6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 16490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 420,360,421.65 份 额总额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A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C 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 交银新能 - 内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 164905 013453 易代码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 397,206,766.31 份 23,153,655.34 份 基金的份额总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 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 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 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国证新能源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 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 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 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 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成份股流动性不 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 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 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 用组合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 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王晚婷 李申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021-60637102 人 电子邮箱 xxpl@jysld.com,disclosure@jysld.com lishen.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021-61055000 021-60637111 传真 (021)61055054 021-60635778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二期 21-22 楼 号院 1 号楼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3 法定代表人 阮红 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fund001.com 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 (特殊普通合伙) 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 期间数 2021 年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据和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标 交银国证新能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 源指数 (LOF)A 数(LOF)C (LOF)A (LOF)C 本期已 实现收 84,334,041.54 972,275.00 18,882,143.65 - 益 本期利 151,156,834.87 -1,911,686.00 32,491,669.24 - 润 加权平 均基金 0.4324 -0.1135 0.1244 - 份额本 期利润 本期加 权平均 31.32% -6.85% 11.80% - 净值利 润率 本期基 金份额 39.20% 4.99% 12.88% - 净值增 长率 3.1.2 期末数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据和指 标 期末可 供分配 75,566,864.37 3,295,427.90 -14,051,964.87 - 利润 期末可 供分配 0.1902 0.1423 -0.0460 - 基金份 额利润 期末基 金资产 626,170,087.09 36,494,240.50 343,194,411.61 - 净值 期末基 金份额 1.5764 1.5762 1.1325 - 净值 3.1.3 累计期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末指标 基金份 额累计 57.12% 4.99% 12.88% - 净值增 长率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76% 1.76% 1.75% 1.78% 0.01% -0.02% 过去六个月 13.89% 2.17% 13.04% 2.21% 0.85% -0.04% 过去一年 39.20% 2.16% 37.11% 2.20% 2.09%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57.12% 2.13% 54.34% 2.17% 2.78% -0.04% 至今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1.75% 1.76% 1.75% 1.78% 0.00%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4.99% 1.79% 5.02% 1.81% -0.03% -0.02% 至今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国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2、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C 上述“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实际为“自基金份额类别 首次确认起至今”,下同。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日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截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 但报告期期末距建仓结束未满一年。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本基金自 2021 年 9 月 29 日起,开始销售 C 类份额,投资者提交的申购申请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被确认并将有效份额登记在册。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 号文批准,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 设立。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4 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 2 亿元人民币。其中,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 108 只基金,其中 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 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交银上证 180 公司 治理 ETF 及 其 联 接、交银 深证 300 价值 ETF 及 其 联 接、交银 中证海外 邵文婷女士,中国国籍,英国诺丁汉大学 邵 文 中国互联 2021 年 4 金融与投资硕士、西南财经大学数学与经 婷 网 指 数 月 30 日 - 5 年 济学双学士。2016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 ( QDII-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量化投资部研究 LOF)、交 员,投资经理。 银中证环 境治理指 数(LOF)、 交银创业 板 50 指 数、交银 国证新能 源 指 数 (LOF) 的 基金经理 蔡铮先生,中国国籍,复旦大学电子工程 硕士。历任瑞士银行香港分行分析员。 2009 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投资研究部数量分析师、基金经 理助理、量化投资部助理总经理、量化投 资部副总经理。2012年12月27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沪深 300 行 业分层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5 年 4 月 22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4 月 22 日至 2017 年 3 月 24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全球自 然资源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8 月 13 日至 2016 年 7 月 18 日担任交银施 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交银安享 金基金经理。2018 年 5 月 18 日至 2020 稳健养老 年 7 月 17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致远量化智 一年、交 投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银 养 老 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26 日至 2020 年 2035 三年 2020 年 2021 年 11 月 25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 蔡铮 的基金经 11 月 30 04 月 30 12 年 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理,公司 日 日 2015 年 3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 量化投资 担任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副总监兼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 年 12 月 27 多元资产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担任上证 180 公 管理副总 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监 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深证 300 价 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 施罗德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担任交 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7 月 1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担 任交银施罗德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9年 11月 20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担任交银施罗 德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并公 告(如适用)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整体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合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3)公司建立了清晰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层级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组合投资经理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 (4)公司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在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 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5)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公平交易分配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国内经济整体处于稳步复苏的进程中,但疫情扰动持续存在,经济增长动能前高后低,稳增长压力逐季上升。上半年 GDP 同比增长强劲,工业生产、出口以及房地产维持高景气,共同助推国内经济稳中向好。下半年经济受疫情、汛情冲击明显,短期压力有所加大,制造业 PMI 指 数于九至十月降至荣枯线以下,年末景气度重回扩张区间。生产端来看,受疫情反复和内需疲软影响,服务业修复较为缓慢。投资端来看,房地产投资持续放缓,制造业投资整体保持韧性。此外,由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恢复较慢,叠加零星疫情不断,国内消费修复动力仍然偏弱。流动性方面,七月和十二月两次全面降准落地,且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基本处于持续下行态势,国内流动性相对宽松。A 股市场全年呈现宽幅震荡的结构性行情,市场风格切换、板块轮动较为频繁。作为跟踪基准指数的指数基金,2021 年基金总体呈现震荡上行态势。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及业绩表现请见“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部分披露。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2 年,随着疫情的影响逐步消退,国内经济有望回归趋势增长。十二月政治局会议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 2022 年经济工作稳字当头,政策发力适当靠前。货币政策预计将保持稳健,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对 A 股形成一定支撑。“碳中和”背景下,新能源革命预计将深入推进,元宇宙、智能车等新科技产业迅猛发展,未来估值合理、基本面较为确定的优质标的值得关注。总体而言,从中长期来看我们对 A 股市场维持谨慎乐观的看法。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本基金管理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法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落实风险控制,强化合规管理职能,确保基金管理业务运作的安全、规范,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公司业务的规范运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有效性。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持续加大信用风险事前防范力度,加强对信用风险的监控,信用风险提示进一步前移;继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坚持开展定期及不定期压力测试工作机制;定期排查风险控制阈值,提高公司旗下组合风险控制精准度;不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通过丰富管理工具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继续加强各项潜在风险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和跟踪机制,不断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 (二)全面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审计部门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为依据,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基金运作和公司经营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稽核监督。通过对投资研究、市场销售、运营、信息技术等业务条线内部控制关键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有效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执行有效,内控 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持续夯实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合规文化建设取得新实效。 公司法律合规部门持续夯实合规管理体系,体系内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取得新实效;全年重点推动新法规跟踪落实及联动公司制度体系化建设工作,以持续抓好制度建设及执行助推公司合规管理常态长效发展。 (四)强化培训教育及重点领域合规提示,牢固树立全员风险合规防范意识。 公司牢固树立全员风险合规防范意识。公司围绕行业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多场培训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合规提示,加深了员工对新法律法规的理解及强化其风险合规意识,抓牢抓实员工合规底线教育,加强案防管理,强化员工行为合规管控,提高了员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技能和水平,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基础得到进一步的夯实和优化。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21744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基金(LOF)”)的财 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 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审计意见 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基金 (LOF)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交银国证新 能源指数基金(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 其他信息 -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基金(LOF)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 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交银国证新 任 能源指数基金(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计划清算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基金(LOF)、终止运营 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基金(LOF) 的财务报告过程。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 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 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 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 任 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 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交银国 证新能源指数基金(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 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 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 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交 银国证新能源指数基金(LO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童咏静 金诗涛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 道中心 11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年 3 月 25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9,406,372.15 28,040,851.15 结算备付金 418,007.57 - 存出保证金 80,051.36 24,279.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624,557,940.40 322,629,660.58 其中:股票投资 624,557,940.40 322,629,660.58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88,401.05 - 应收利息 7.4.7.5 4,642.86 2,527.4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33,094.40 2,523,706.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666,988,509.79 353,221,025.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849,250.17 应付赎回款 3,085,182.03 5,515,034.09 应付管理人报酬 571,133.33 233,610.34 应付托管费 125,649.36 51,394.28 应付销售服务费 6,250.58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06,997.05 150,106.57 应交税费 - 1.0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328,969.85 227,217.20 负债合计 4,324,182.20 10,026,613.6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401,444,992.34 288,611,904.66 未分配利润 7.4.7.10 261,219,335.25 54,582,506.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2,664,327.59 343,194,411.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66,988,509.79 353,221,025.26 注: 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420,360,421.65 份,其中交银国证新能源指 数(LOF)A 基金份额总额 397,206,766.31 份,基金份额净值 1.5764 元。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 (LOF)C 基金份额总额 23,153,655.34 份,基金份额净值 1.5762 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 目 附注号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上年度可比期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56,999,917.89 32,997,305.78 1.利息收入 130,732.93 6,243.7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30,701.37 6,217.05 债券利息收入 31.56 26.6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收入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91,320,302.90 19,331,534.64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89,664,891.39 19,261,771.46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44,004.32 71,011.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7.13.5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1,611,407.19 -1,247.8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7.4.7.17 63,938,832.33 13,609,525.59 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 7.4.7.18 1,610,049.73 50,001.85 “-”号填列) 减:二、费用 7,754,769.02 505,636.54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4,865,277.35 240,673.44 2.托管费 7.4.10.2.2 1,070,360.98 52,948.16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3,065.47 - 4.交易费用 7.4.7.19 1,429,881.62 157,004.27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支出 6.税金及附加 0.13 0.11 7.其他费用 7.4.7.20 376,183.47 55,010.5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149,245,148.87 32,491,669.24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49,245,148.87 32,491,669.24 “-”号填列)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 288,611,904.66 54,582,506.95 343,194,411.61 值)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 - 149,245,148.87 149,245,148.87 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 112,833,087.68 57,391,679.43 170,224,767.11 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814,974,843.56 386,505,550.94 1,201,480,394.50 购款 2. 基 金 -702,141,755.88 -329,113,871.51 -1,031,255,627.39 赎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 - - -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 401,444,992.34 261,219,335.25 662,664,327.59 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 244,026,864.50 14,482,578.44 258,509,442.94 值)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 - 32,491,669.24 32,491,669.24 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 44,585,040.16 7,608,259.27 52,193,299.43 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81,846,490.91 11,732,317.06 93,578,807.97 购款 2. 基 金 -37,261,450.75 -4,124,057.79 -41,385,508.54 赎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 - - -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 权益(基金净 288,611,904.66 54,582,506.95 343,194,411.61 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谢卫 谢卫 单江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是由原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转型而来。原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442 号《关于准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3,394,671,927.89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 22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 正式生效,基金转型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3,395,277,170.44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605,242.5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 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止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议生效。根据原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交银施罗德 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 2020 年 11 月 30 日生效,同时《交银施罗德国 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失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1 年 9 月 29 日起增加收取销售服 务费的 C 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在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份额后,原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 A 类份额。对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对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本基金投资于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国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批准报 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或票面利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 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 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私募债 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本基金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本基金在编制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该准则,该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 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 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39,406,372.15 28,040,851.15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 - - 以内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39,406,372.15 28,040,851.1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478,279,430.18 624,557,940.40 146,278,510.22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所黄金合约 债 交易所市场 - - - 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478,279,430.18 624,557,940.40 146,278,510.22 上年度末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40,289,982.69 322,629,660.58 82,339,677.89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所黄金合约 债 交易所市场 - - - 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40,289,982.69 322,629,660.58 82,339,677.89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无。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4,377.01 2,472.89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206.91 - 应收债券利息 -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19.23 42.50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 其他 39.71 12.10 合计 4,642.86 2,527.49 7.4.7.6 其他资产 无。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206,997.05 150,106.57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合计 206,997.05 150,106.57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8,969.85 7,217.20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预提审计费 50,000.00 50,000.00 预提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应付指数使用费 150,000.00 50,000.00 合计 328,969.85 227,217.2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A 本期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03,042,438.24 288,611,904.66 本期申购 816,791,585.75 777,893,814.6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722,627,257.68 -688,214,382.29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397,206,766.31 378,291,337.00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C 本期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 - 本期申购 37,081,028.93 37,081,028.93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3,927,373.59 -13,927,373.59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调整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23,153,655.34 23,153,655.34 注:1、 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红利再投、转换入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14,051,964.87 68,634,471.82 54,582,506.95 本期利润 84,334,041.54 66,822,793.33 151,156,834.8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5,284,787.70 36,854,620.57 42,139,408.27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44,124,598.72 317,765,684.80 361,890,283.52 基金赎回款 -38,839,811.02 -280,911,064.23 -319,750,875.25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75,566,864.37 172,311,885.72 247,878,750.09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 - - 本期利润 972,275.00 -2,883,961.00 -1,911,686.0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2,323,152.90 12,929,118.26 15,252,271.16 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987,353.99 20,627,913.43 24,615,267.42 基金赎回款 -1,664,201.09 -7,698,795.17 -9,362,996.26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295,427.90 10,045,157.26 13,340,585.16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合 日 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20,260.79 6,130.9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6,872.09 5.18 其他 3,568.49 80.91 合计 130,701.37 6,217.05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 2020年11月30日(基金合 31日 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 31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 89,664,891.39 19,261,771.46 股票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 - - 出借差价收入 合计 89,664,891.39 19,261,771.46 7.4.7.12.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合 31 日 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412,398,662.83 35,962,371.79 减:卖出股票成本 322,733,771.44 16,700,600.33 总额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89,664,891.39 19,261,771.46 7.4.7.12.3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无。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2020年11月30日(基金合同生 日 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 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 44,004.32 71,011.00 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 - - 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 - - 差价收入 合计 44,004.32 71,011.00 7.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2020年11月30日(基金合同 日 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 277,037.00 237,638.54 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 233,000.00 166,600.00 总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32.68 27.54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44,004.32 71,011.00 7.4.7.13.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3.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3.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无。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无。 7.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无。 7.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4.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无。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无。 7.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 日 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 1,611,407.19 -1,247.82 益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 - - 偿收入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 - - 益 合计 1,611,407.19 -1,247.82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 12 月 31 日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63,938,832.33 13,609,525.59 股票投资 63,938,832.33 13,609,525.59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 - - 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63,938,832.33 13,609,525.59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 31 日 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610,049.73 50,001.85 合计 1,610,049.73 50,001.85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资产。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 31 日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429,881.62 157,004.27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 合计 1,429,881.62 157,004.27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 31 日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50,000.00 4,372.26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0,491.42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费用 6,183.47 547.15 指数使用费 200,000.00 39,599.73 合计 376,183.47 55,010.56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无。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施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罗德基金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司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上海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无。 7.4.10.1.2 债券交易 无。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10.1.4 权证交易 无。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 12 月 31 日 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865,277.35 240,673.4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1,797,252.13 84,881.38 费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0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0%÷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 12 月 31 日 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70,360.98 52,948.16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联方名称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 合计 (LOF)A (LOF)C 交通银行 - 1,080.87 1,080.87 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 - 6,200.82 6,200.82 中国建设银行 - 0.00 0.00 合计 - 7,281.69 7,281.69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 合计 (LOF)A (LOF)C - - - - 合计 - - -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再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无。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无。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020年1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关联方名称 31 日 2020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_活 39,406,372.15 120,260.79 28,040,851.15 6,130.96 期存款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存款利率参考银行同业利率及银行存款利率确定。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无。 7.4.12 期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数量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通 流通受 认购 期末估 (单 期末 期末估值总 备注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日 限类型 价格 值单价 位: 成本总额 额 股) 2021 年 2022 300774 倍杰 7 月 26 年 02 限售股 4.57 21.08 444 2,029.08 9,359.52 - 特 日 月 16 日 漱玉 2021 年 2022 301017 平民 6 月 23 年 1 月 限售股 8.86 23.80 555 4,917.30 13,209.00 - 日 5 日 英诺 2021 年 2022 301021 激光 6 月 28 年 1 月 限售股 9.46 41.43 290 2,743.40 12,014.70 - 日 6 日 2021 年 2022 301025 读客 7 月 6 年 01 限售股 1.55 20.88 403 624.65 8,414.64 - 文化 日 月 24 日 浩通 2021 年 2022 301026 科技 7 月 8 年 1 月 限售股 18.03 62.73 203 3,660.09 12,734.19 - 日 17 日 2021 年 2022 301027 华蓝 7 月 8 年 01 限售股 11.45 16.65 286 3,274.70 4,761.90 - 集团 日 月 19 日 东亚 2021 年 2022 301028 机械 7 月 12 年 1 月 限售股 5.31 13.50 733 3,892.23 9,895.50 - 日 20 日 新柴 2021 年 2022 301032 股份 7 月 15 年 1 月 限售股 4.97 12.51 513 2,549.61 6,417.63 - 日 24 日 迈普 2021 年 2022 301033 医学 7 月 15 年 1 月 限售股 15.14 59.97 108 1,635.12 6,476.76 - 日 26 日 润丰 2021 年 2022 301035 股份 7 月 21 年 1 月 限售股 22.04 56.28 434 9,565.36 24,425.52 - 日 28 日 2021 年 2022 301036 双乐 7 月 21 年 02 限售股 23.38 29.93 205 4,792.90 6,135.65 - 股份 日 月 16 日 保立 2021 年 2022 301037 佳 7 月 21 年 2 月 限售股 14.82 24.26 193 2,860.26 4,682.18 - 日 7 日 深水 2021 年 2022 301038 规院 7 月 22 年 2 月 限售股 6.68 20.23 266 1,776.88 5,381.18 - 日 7 日 能辉 2021 年 2022 301046 科技 8 月 10 年 2 月 限售股 8.34 48.99 290 2,418.60 14,207.10 - 日 17 日 301048 金鹰 2021 年 2022 限售股 4.13 12.96 843 3,481.59 10,925.28 - 重工 8 月 11 年 02 日 月 28 日 雷电 2021 年 2022 301050 微力 8 月 17 年 2 月 限售股 60.64 234.74 187 11,339.68 43,896.38 - 日 24 日 2021 年 2022 301052 果麦 8 月 23 年 02 限售股 8.11 33.64 252 2,043.72 8,477.28 - 文化 日 月 28 日 远信 2021 年 2022 301053 工业 8 月 25 年 3 月 限售股 11.87 28.78 155 1,839.85 4,460.90 - 日 1 日 张小 2021 年 2022 301055 泉 8 月 26 年 3 月 限售股 6.90 21.78 355 2,449.50 7,731.90 - 日 7 日 海锅 2021 年 2022 301063 股份 9 月 9 年 3 月 限售股 17.40 36.11 153 2,662.20 5,524.83 - 日 24 日 凯盛 2021 年 2022 301069 新材 9 月 16 年 3 月 限售股 5.17 44.21 539 2,786.63 23,829.19 - 日 28 日 百胜 2021 年 2022 301083 智能 10 月 年 4 月 限售股 9.08 14.21 416 3,777.28 5,911.36 - 13 日 21 日 拓新 2021 年 2022 301089 药业 10 月 年 4 月 限售股 19.11 67.93 220 4,204.20 14,944.60 - 20 日 27 日 深城 2021 年 2022 301091 交 10 月 年 4 月 限售股 36.50 31.31 524 19,126.00 16,406.44 - 20 日 29 日 百诚 2021 年 2022 301096 医药 12 月 年 6 月 限售股 79.60 78.53 211 16,795.60 16,569.83 - 13 日 20 日 风光 2021 年 2022 301100 股份 12 月 年 6 月 限售股 27.81 31.14 599 16,658.19 18,652.86 - 10 日 17 日 粤万 2021 年 2022 301111 年青 11 月 年 6 月 限售股 10.48 36.68 379 3,971.92 13,901.72 - 30 日 7 日 恒光 2021 年 2022 301118 股份 11 月 9 年 5 月 限售股 22.70 49.02 315 7,150.50 15,441.30 - 日 18 日 301133 金钟 2021 年 2022 限售股 14.33 26.95 286 4,098.38 7,707.70 - 股份 11 月 年 5 月 19 日 26 日 隆华 2021 年 2022 301149 新材 11 月 3 年 5 月 限售股 10.07 16.76 1,214 12,224.98 20,346.64 - 日 10 日 通灵 2021 年 2022 301168 股份 12 月 2 年 6 月 限售股 39.08 52.13 329 12,857.32 17,150.77 - 日 10 日 迪阿 2021 年 2022 301177 股份 12 月 8 年 6 月 限售股 116.88 116.08 363 42,427.44 42,137.04 - 日 15 日 泽宇 2021 年 2022 301179 智能 12 月 1 年 6 月 限售股 43.99 50.77 295 12,977.05 14,977.15 - 日 8 日 力诺 2021 年 2022 301188 特玻 11 月 4 年 5 月 限售股 13.00 20.48 647 8,411.00 13,250.56 - 日 11 日 奥尼 2021 年 2022 301189 电子 12 月 年 6 月 限售股 66.18 56.62 396 26,207.28 22,421.52 - 21 日 28 日 善水 2021 年 2022 301190 科技 12 月 年 6 月 限售股 27.85 27.46 575 16,013.75 15,789.50 - 17 日 24 日 家联 2021 年 2022 301193 科技 12 月 2 年 6 月 限售股 30.73 29.14 297 9,126.81 8,654.58 - 日 9 日 炬光 2021 年 2022 688167 科技 12 月 年 6 月 限售股 78.69 176.67 1,726135,818.94304,932.42 - 17 日 24 日 2021 年 2022 688176 亚虹 12 月 年 01 新股未 22.98 22.98 25,055575,763.90575,763.90 - 医药 29 日 月 07 上市 日 春立 2021 年 2022 688236 医疗 12 月 年 6 月 限售股 29.81 26.43 4,052120,790.12107,094.36 - 23 日 30 日 南网 2021 年 2022 688248 科技 12 月 年 6 月 限售股 12.24 18.90 11,763143,979.12222,320.70 - 14 日 22 日 青达 2021 年 2022 688501 环保 7 月 9 年 1 月 限售股 10.57 21.11 1,759 18,592.63 37,132.49 - 日 17 日 国光 2021 年 2022 688776 电气 8 月 24 年 02 限售股 51.44 184.99 1,447 74,433.68267,680.53 - 日 月 28 日 倍轻 2021 年 2022 688793 松 7 月 7 年 1 月 限售股 27.40 101.73 1,454 39,839.60147,915.42 - 日 17 日 华纳 2021 年 2022 688799 药厂 7 月 5 年 1 月 限售股 30.82 40.73 1,917 59,081.94 78,079.41 - 日 13 日 注:1、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的新股或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配售获得的新股,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参与网上申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2、本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本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基金获配的科创板股票如经抽签方式确定需要锁定的,锁定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基金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5、本基金可以通过网下发行获配的创业板股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摇号限售方式或比例限售方式,安排获配的部分创业板股票设置不低于 6 个月的限售期。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以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采用指数化投资,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品种。本基金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国证新能源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成份股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立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2020 年 12 月 31 日:无)。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无。 7.4.13.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无。 7.4.13.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 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注:流动性受限资产、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计算口径见《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 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该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 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性情况良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9,406,372.15 - - - 39,406,372.15 结算备付金 418,007.57 - - - 418,007.57 存出保证金 80,051.36 - - - 80,051.3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624,557,940.40 624,557,940.40 应收利息 - - - 4,642.86 4,642.86 应收申购款 12,365.04 - - 1,020,729.36 1,033,094.4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1,488,401.05 1,488,401.05 资产总计 39,916,796.12 - - 627,071,713.67 666,988,509.79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3,085,182.03 3,085,182.03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571,133.33 571,133.33 应付托管费 - - - 125,649.36 125,649.3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6,250.58 6,250.58 应付交易费用 - - - 206,997.05 206,997.05 其他负债 - - - 328,969.85 328,969.85 负债总计 - - - 4,324,182.20 4,324,182.20 利率敏感度缺口 39,916,796.12 - - 622,747,531.47 662,664,327.59 上年度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8,040,851.15 - - - 28,040,851.15 存出保证金 24,279.76 - - - 24,279.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322,629,660.58 322,629,660.58 应收利息 - - - 2,527.49 2,527.49 应收申购款 64,188.82 - - 2,459,517.46 2,523,706.28 资产总计 28,129,319.73 - - 325,091,705.53 353,221,025.26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3,849,250.17 3,849,250.17 应付赎回款 - - - 5,515,034.09 5,515,034.09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33,610.34 233,610.34 应付托管费 - - - 51,394.28 51,394.28 应付交易费用 - - - 150,106.57 150,106.57 应交税费 - - - 1.00 1.00 其他负债 - - - 227,217.20 227,217.20 负债总计 - - - 10,026,613.65 10,026,613.65 利率敏感度缺口 28,129,319.73 - - 315,065,091.88 343,194,411.61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2020 年 12 月 31 日:同),因此市场 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0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 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绝大部分资产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国证新能源指数中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成份股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从而使得投资组合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投资于国证新能源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624,557,940.40 94.25 322,629,660.58 94.01 -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624,557,940.40 94.25 322,629,660.58 94.01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附注 7.4.1)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动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上年度末 (2020 年 12 月 日) 31 日 ) 1.业绩 比较基准 (附注 7.4.1)上涨 32,443,866.93 - 5% 分析 2.业绩 比较基准 (附注 7.4.1)下降 -32,443,866.93 - 5% 注: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由于本基金运行期间不足一年,尚不存在足够的经验数据,因此无法 对本基金资产净值对于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作定量分析。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 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622,309,796.37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575,763.90 元,属于第三层 次的余额为 1,672,380.13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层次 322,507,331.61 元,第二层次 122,328.97 元,无第三层次)。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 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第三层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交易所股票投资)公 允价值为 1,672,380.13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无)。本基金本年度购买第三层次金融工具的金 额为 881,907.08 元 (2020 年度:无),计入损益的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或当期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790,473.05 元(2020 年度:无)。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第三层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交易所股票投资)公 允价值为 1,672,380.13 元,采用平均价格亚式期权模型估值技术,不可观察输入值为预期波动 率,与公允价值之间为负相关关系(2020 年 12 月 31 日: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20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衔接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公募 证券投资基金应当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已完成了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财务报表潜在影响的评估。鉴于本基金业务的性质,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不会对本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基金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追溯执行相关新规定,并采用准则允许的实务简便方法,调整 期初所有者权益,2021 年的比较数据将不作重述。 (3)除公允价值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624,557,940.40 93.64 其中:股票 624,557,940.40 93.64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9,824,379.72 5.97 8 其他各项资产 2,606,189.67 0.39 9 合计 666,988,509.79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 - - 业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576,514,135.76 87.00 电力、热力、燃 D 气及水生产和供 21,671,869.00 3.27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 - - 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 I 和信息技术服务 18,353,234.61 2.77 业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 - - 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 - - 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 - - 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 - - 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 - - 乐业 S 综合 5,770,557.00 0.87 合计 622,309,796.37 93.91 8.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871,922.25 0.28 电力、热力、燃 D 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55,346.04 0.01 G 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信息传输、软件 I 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14,977.15 0.00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 279,647.15 0.04 N 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 9,359.52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 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 16,891.92 0.00 S 综合 - - 合计 2,248,144.03 0.34 8.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750 宁德时代 149,500 87,906,000.00 13.27 2 601012 隆基股份 774,251 66,740,436.20 10.07 3 002594 比亚迪 159,214 42,688,457.68 6.44 4 300014 亿纬锂能 234,460 27,708,482.80 4.18 5 300274 阳光电源 182,181 26,561,989.80 4.01 6 002812 恩捷股份 91,916 23,015,766.40 3.47 7 300124 汇川技术 325,909 22,357,357.40 3.37 8 600438 通威股份 495,704 22,286,851.84 3.36 9 002460 赣锋锂业 150,386 21,482,640.10 3.24 10 603799 华友钴业 182,088 20,086,127.28 3.03 11 600406 国电南瑞 458,487 18,353,234.61 2.77 12 002129 中环股份 417,600 17,434,800.00 2.63 13 300450 先导智能 187,034 13,909,718.58 2.10 14 002709 天赐材料 107,669 12,344,250.85 1.86 15 002459 晶澳科技 121,300 11,244,510.00 1.70 16 601877 正泰电器 198,197 10,680,836.33 1.61 17 002074 国轩高科 204,071 10,458,638.75 1.58 18 601985 中国核电 1,225,900 10,174,970.00 1.54 19 603659 璞泰来 58,980 9,472,777.80 1.43 20 603806 福斯特 70,025 9,141,763.75 1.38 21 002340 格林美 844,796 8,743,638.60 1.32 22 300207 欣旺达 200,974 8,473,063.84 1.28 23 002202 金风科技 491,786 8,099,715.42 1.22 24 300316 晶盛机电 111,112 7,722,284.00 1.17 25 601615 明阳智能 270,409 7,057,674.90 1.07 26 600884 杉杉股份 197,167 6,461,162.59 0.98 27 601865 福莱特 104,657 6,063,826.58 0.92 28 000009 中国宝安 399,900 5,770,557.00 0.87 29 300073 当升科技 66,200 5,750,794.00 0.87 30 300037 新宙邦 49,504 5,593,952.00 0.84 31 600487 亨通光电 333,261 5,038,906.32 0.76 32 300724 捷佳伟创 40,600 4,640,580.00 0.70 33 002080 中材科技 130,900 4,453,218.00 0.67 34 000591 太阳能 385,200 4,314,240.00 0.65 35 601727 上海电气 868,400 4,220,424.00 0.64 36 603290 斯达半导 10,700 4,076,700.00 0.62 37 300763 锦浪科技 16,780 3,885,409.00 0.59 38 003816 中国广核 1,240,700 3,883,391.00 0.59 39 600482 中国动力 192,367 3,789,629.90 0.57 40 600699 均胜电子 168,188 3,695,090.36 0.56 41 300618 寒锐钴业 41,304 3,311,754.72 0.50 42 600549 厦门钨业 145,830 3,300,132.90 0.50 43 601016 节能风电 506,800 3,299,268.00 0.50 44 300001 特锐德 117,573 2,924,040.51 0.44 45 002056 横店东磁 151,880 2,865,975.60 0.43 46 600066 宇通客车 255,648 2,817,240.96 0.43 47 603218 日月股份 81,600 2,688,720.00 0.41 48 601908 京运通 255,900 2,346,603.00 0.35 49 000559 万向钱潮 233,500 1,487,395.00 0.22 50 300919 中伟股份 9,800 1,484,798.00 0.22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元) 例(%) 1 688176 亚虹医药 25,055 575,763.90 0.09 2 688167 炬光科技 1,726 304,932.42 0.05 3 688776 国光电气 1,447 267,680.53 0.04 4 688248 南网科技 11,763 222,320.70 0.03 5 688793 倍轻松 1,454 147,915.42 0.02 6 688236 春立医疗 4,052 107,094.36 0.02 7 688799 华纳药厂 1,917 78,079.41 0.01 8 301050 雷电微力 187 43,896.38 0.01 9 301177 迪阿股份 363 42,137.04 0.01 10 688501 青达环保 1,759 37,132.49 0.01 11 301035 润丰股份 434 24,425.52 0.00 12 301069 凯盛新材 539 23,829.19 0.00 13 301189 奥尼电子 396 22,421.52 0.00 14 301149 隆华新材 1,214 20,346.64 0.00 15 301100 风光股份 599 18,652.86 0.00 16 301168 通灵股份 329 17,150.77 0.00 17 301096 百诚医药 211 16,569.83 0.00 18 301091 深城交 524 16,406.44 0.00 19 301190 善水科技 575 15,789.50 0.00 20 301118 恒光股份 315 15,441.30 0.00 21 301179 泽宇智能 295 14,977.15 0.00 22 301089 拓新药业 220 14,944.60 0.00 23 301046 能辉科技 290 14,207.10 0.00 24 301111 粤万年青 379 13,901.72 0.00 25 301188 力诺特玻 647 13,250.56 0.00 26 301017 漱玉平民 555 13,209.00 0.00 27 301026 浩通科技 203 12,734.19 0.00 28 301021 英诺激光 290 12,014.70 0.00 29 301048 金鹰重工 843 10,925.28 0.00 30 301028 东亚机械 733 9,895.50 0.00 31 300774 倍杰特 444 9,359.52 0.00 32 301193 家联科技 297 8,654.58 0.00 33 301052 果麦文化 252 8,477.28 0.00 34 301025 读客文化 403 8,414.64 0.00 35 301055 张小泉 355 7,731.90 0.00 36 301133 金钟股份 286 7,707.70 0.00 37 301033 迈普医学 108 6,476.76 0.00 38 301032 新柴股份 513 6,417.63 0.00 39 301036 双乐股份 205 6,135.65 0.00 40 301083 百胜智能 416 5,911.36 0.00 41 301063 海锅股份 153 5,524.83 0.00 42 301038 深水规院 266 5,381.18 0.00 43 301027 华蓝集团 286 4,761.90 0.00 44 301037 保立佳 193 4,682.18 0.00 45 301053 远信工业 155 4,460.90 0.0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750 宁德时代 92,089,616.42 26.83 2 601012 隆基股份 75,515,303.46 22.00 3 002594 比亚迪 42,103,473.20 12.27 4 300014 亿纬锂能 23,973,209.22 6.99 5 600438 通威股份 23,118,553.63 6.74 6 300124 汇川技术 22,497,422.50 6.56 7 002812 恩捷股份 20,377,060.92 5.94 8 002460 赣锋锂业 19,081,324.48 5.56 9 300274 阳光电源 17,890,098.57 5.21 10 603799 华友钴业 16,841,071.90 4.91 11 002129 中环股份 13,753,730.23 4.01 12 600406 国电南瑞 11,311,296.11 3.30 13 300450 先导智能 9,243,272.00 2.69 14 002709 天赐材料 8,556,982.70 2.49 15 000009 中国宝安 8,280,966.68 2.41 16 002459 晶澳科技 7,821,792.00 2.28 17 002074 国轩高科 6,567,888.00 1.91 18 603659 璞泰来 6,009,808.60 1.75 19 601877 正泰电器 5,836,876.27 1.70 20 300073 当升科技 5,721,191.00 1.67 注:“本期累计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750 宁德时代 44,517,730.80 12.97 2 601012 隆基股份 20,042,653.32 5.84 3 002594 比亚迪 11,504,314.37 3.35 4 002709 天赐材料 8,075,717.45 2.35 5 000009 中国宝安 7,606,387.62 2.22 6 300274 阳光电源 7,569,017.00 2.21 7 600438 通威股份 7,144,400.00 2.08 8 002460 赣锋锂业 7,087,509.00 2.07 9 300014 亿纬锂能 6,908,264.00 2.01 10 600089 特变电工 6,571,623.89 1.91 11 300124 汇川技术 6,253,145.92 1.82 12 300073 当升科技 5,788,735.04 1.69 13 002812 恩捷股份 5,460,771.00 1.59 14 000591 太阳能 5,434,660.00 1.58 15 603799 华友钴业 5,336,548.00 1.55 16 002129 中环股份 5,176,265.00 1.51 17 600875 东方电气 5,002,311.90 1.46 18 002266 浙富控股 4,946,078.00 1.44 19 600166 福田汽车 4,900,303.48 1.43 20 000690 宝新能源 4,874,628.68 1.42 注:“本期累计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560,723,218.9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12,398,662.83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0,051.3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488,401.0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642.86 5 应收申购款 1,033,094.4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06,189.67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8.12.5 期末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允价值 值比例(%) 1 688176 亚虹医药 575,763.90 0.09 新股未上市 2 688167 炬光科技 304,932.42 0.05 限售股 3 688776 国光电气 267,680.53 0.04 限售股 4 688248 南网科技 222,320.70 0.03 限售股 5 688793 倍轻松 147,915.42 0.02 限售股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 持有人 户均持有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别 户数 的基金份 (户) 额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例(%) 交 银 国 证 新 能 源 指 数 70,046 5,670.66 33,576,023.79 8.45 363,630,742.52 91.55 (LOF) A 交 银 国 证 新 能 源 指 数 5,111 4,530.16 9,620,009.72 41.55 13,533,645.62 58.45 (LOF) C 合计 75,157 5,593.10 43,196,033.51 10.28 377,164,388.14 89.7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A 53,804.63 0.01 理人所 有从业 人员持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C 11,540.97 0.05 有本基 金 合计 65,345.60 0.0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无。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A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1 月 30 256,228,349.14 -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 303,042,438.24 - 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 816,791,585.75 37,081,028.93 购份额 减:本报告期基金 722,627,257.68 13,927,373.59 总赎回份额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 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 397,206,766.31 23,153,655.34 份额总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无。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2021 年 1 月 23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许珊燕女士离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2021 年 4 月 24 日本 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马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无。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无。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期审计费为 50,000.00 元。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2、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单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元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佣金 占当期佣金 备注 交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 2 225,267,284 23.44% 209,791.01 23.44% - .48 兴业证券 1 191,004,165 19.87% 177,882.62 19.87% - .39 招商证券 1 151,334,569 15.74% 140,938.32 15.74% - .19 国泰君安 1 81,687,998. 8.50% 76,078.23 8.50% - 证券 86 中信建投 2 79,887,078. 8.31% 74,399.16 8.31% - 证券 80 中金公司 1 52,926,466. 5.51% 49,291.45 5.51% - 32 东吴证券 1 41,734,140. 4.34% 38,867.20 4.34% - 21 西南证券 1 31,028,329. 3.23% 28,897.07 3.23% - 58 国金证券 1 30,551,873. 3.18% 28,453.00 3.18% - 49 华创证券 1 21,109,471. 2.20% 19,659.38 2.20% - 95 申万宏源 1 15,250,731. 1.59% 14,203.84 1.59% - 证券 55 中泰证券 2 13,850,560. 1.44% 12,898.89 1.44% - 44 方正证券 1 9,127,457.8 0.95% 8,500.35 0.95% - 3 国信证券 1 7,078,166.4 0.74% 6,591.53 0.74% - 5 瑞银证券 1 5,507,272.2 0.57% 5,129.01 0.57% - 5 中信证券 1 3,883,322.0 0.40% 3,616.68 0.40% - 0 北京高华 1 - - - - - 证券 长城证券 1 - - - - - 川财证券 1 - - - - - 第一创业 1 - - - - - 证券 国联证券 1 - - - - - 华信证券 1 - - - - - 西部证券 1 - - - - - 新时代证 1 - - - - - 券 银河证券 2 - - - -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回购 成交金额 证 比例 成交总额的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东方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证券 中信建投 233,000.00 45.68% - - - - 证券 中金公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277,037.00 54.32% - - - - 华创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证券 中泰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北京高华 - - - - - - 证券 长城证券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第一创业 - - - - - - 证券 国联证券 - - - - - - 华信证券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新时代证 - - - - - - 券 银河证券 - - - - - -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进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交易单元。研究部提交方案,并上报公司批准。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公司网站 2021 年 1 月 21 日 资基金(LOF)2020 年第 4 季度报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2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1 年 1 月 23 日 站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3 增加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1 年 2 月 5 日 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站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4 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1 年 3 月 23 日 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站 5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公司网站 2021 年 3 月 30 日 资基金(LOF)2020 年年度报告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6 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公司网站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第 1 号) 7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公司网站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8 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公司网站 2021 年 3 月 31 日 新(2021 年第 1 号) 9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2021 年 3 月 31 日 旗下部分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 站 指引》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 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0 增加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1 年 4 月 12 日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站 1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公司网站 2021 年 4 月 21 日 资基金(LOF)2021 年第 1 季度报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2 副总经理任职的公告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1 年 4 月 24 日 站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13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1 年 5 月 6 日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14 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公司网站 2021 年 5 月 10 日 新(2021 年第 2 号)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15 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公司网站 2021 年 5 月 10 日 (2021 年第 2 号)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16 增加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报、公司网站 2021 年 5 月 12 日 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7 增加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1 年 5 月 26 日 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站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8 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1 年 7 月 16 日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站 19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公司网站 2021 年 7 月 20 日 资基金(LOF)2021 年第 2 季度报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20 警惕冒用公司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1 年 7 月 27 日 提示性公告 站 2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公司网站 2021 年 8 月 30 日 资基金(LOF)2021 年中期报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22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1 年 9 月 24 日 资基金(LOF)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 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3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公司网站 2021 年 9 月 24 日 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24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公司网站 2021 年 9 月 24 日 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25 资基金(LOF)(C 类份额)基金产品 公司网站 2021 年 9 月 24 日 资料概要更新(2021 年第 3 号)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26 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公司网站 2021 年 9 月 24 日 (2021 年第 3 号)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27 资基金(LOF)(A 类份额)基金产品 公司网站 2021 年 9 月 24 日 资料概要更新(2021 年第 3 号)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28 资基金(LOF)(C 类份额)基金产品 公司网站 2021 年 10 月 15 日 资料概要更新(2021 年第 4 号)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29 资基金(LOF)(A 类份额)基金产品 公司网站 2021 年 10 月 15 日 资料概要更新(2021 年第 4 号)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30 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公司网站 2021 年 10 月 15 日 (2021 年第 4 号) 31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公司网站 2021 年 10 月 26 日 资基金(LOF)2021 年第 3 季度报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32 增加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站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33 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1 年 11 月 30 日 规则的公告 站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34 暂停部分销售机构办理相关销售业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1 年 12 月 7 日 务的公告 站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35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 上海证券报、公司网站 2021 年 12 月 11 日 资基金(LOF)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36 恢复代销机构合作业务的公告 报、证券时报、公司网 2021 年 12 月 11 日 站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起对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欲知详情 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法律文件。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中国证监会准予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文件; 3、《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6、《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7、《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8、《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9、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0、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1、关于申请募集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12、关于申请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法律意见书 13、报告期内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13.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或者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001.com)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电子邮件:services@jysl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