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公告
2022-01-04
交银国证新能源指数(LOF)C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 (财会〔2017〕7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 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 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 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资 产管理产品需要按照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执行。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于 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 021-61055000)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