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
2022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7 月 21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4 月 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34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4 月 2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9,594,040.75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中短债主题债券,在追求本金安全和保
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宏观研究、行业研究、公司研究三个维度为决
策出发点,结合估值研究、投资者行为研究,自上而下
确定组合整体杠杆率以及货币类、利率类、信用类的债
券配置比例。同时,本基金注重微观层面的投资研究及
策略,尤其是在信用债券领域,具体投资标的选取和估
值评估侧重深入的自下而上研究。
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资产配置策略、行
业配置策略、公司配置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外部信用评级和内部信用评级相结合的
信用研究体系,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
定债券的实际信用状况。基金管理人内部信用评级体系
主要分为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是根据行业公
司财务特征设定阈值,进行财务打分。定性分析包括主
体股权结构分析、公司历史分析、行业分析、公司经营
分析、公司管理层分析、公司融资及外部支持分析、公
司偿债分析等几个部分。其中,经营分析注重公司的获
现能力、经营稳定性等,财务分析关注公司的资产质量、
隐性债务、财务真实性等方面。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
曲线变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公司基本面分析、把
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
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
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
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 A 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423 01342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99,541,955.41 份 52,085.34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 年 4 月 25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 A 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27,237.41 83.57
2.本期利润 614,602.84 94.0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30 0.002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00,655,396.15 52,202.4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28 1.002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 A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自基金合同
0.28% 0.01% 0.47% 0.02% -0.19% -0.01%
生效起至今
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 C
业绩比较基准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收益率③
④
自基金合同
0.22% 0.01% 0.47% 0.02% -0.25% -0.01%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披露时点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
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将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本基金、宝盈货币市场 杨献忠先生,中国人民大学
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聚 金融学硕士。2013 年 8 月
享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至2016年11月在中国工商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担任
金、宝盈盈润纯债债券 交易员;2016 年 11 月加入
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
杨献忠 聚福 39 个月定期开放 2022 年 4 月 25 日 - 8 年 定收益部,先后担任研究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员、宝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宝盈聚丰两年定期开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宝盈盈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宝盈盈沛纯债债券 金基金经理。中国国籍,证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经理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海外疫情影响淡化、地缘冲突延续,通胀维持高位,海外央行进一步收紧货币政策。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总体改善,经济短期受到冲击后出现反弹。通胀方面,主要工业品价格高位震荡后迅速下行、农产品价格先上后下,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有所上行但市场价格仍基本稳
定。债券市场方面,短期品种 1 年期国开债震荡下行,2 季度末收到 2.02%左右、较 1 季度末低
26bp;长期品种 10 年期国开债区间震荡,2 季度末收至 3.05%附近、与 1 季度末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组合成立后以 1-3 年利率债和中高等级商业银行金融债配置为主。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 A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28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为 0.28%;截至本报告期末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 C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22 元,本报告期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2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4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97,021,741.90 74.11
其中:债券 297,021,741.90 74.1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10,195.89 24.9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742,083.69 0.93
8 其他资产 20,665.22 0.01
9 合计 400,794,686.70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2,022,446.58 0.5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94,999,295.32 73.6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164,331.50 5.03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97,021,741.90 74.12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2028029 20 交通银行 01 200,000 20,747,223.01 5.18
2 2120010 21 厦门国际银行小微债 01 200,000 20,499,916.71 5.12
3 2120029 21 长沙银行 01 200,000 20,438,739.73 5.10
4 2028019 20 平安银行小微债 01 200,000 20,036,295.89 5.00
5 2028030 20 兴业银行小微债 05 100,000 10,421,484.93 2.60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除 20 平安银行小微债 01、20 兴业银行小微债 05、20 华夏银行、20 华夏银行小微债
01、20 交通银行 01 的发行主体外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022 年 3 月 25 日,据(银保监罚决字〔2022〕24 号)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
法违规行为如下:不良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 数据存在偏差;
漏报贸易融资业务 EAST 数据;漏报抵押物价值 EAST 数据;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 数据;漏
报投资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EAST 数据;漏报委托贷款业务 EAST 数据;EAST 系统理财产品销售端与
产品端数据核对不一致;EAST 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EAST 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漏报分户账 EAST 数据;EAST 系统《表外授信业务》表错报;EAST系统《个人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EAST 系统《关联关系》表漏报;EAST 系统《对公信贷分户账》表漏报。中国银保监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罚款人民币 400 万元。
2021 年 8 月 20 日,银保监罚决字〔2021〕26 号显示,兴业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
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 5 万元。
2022 年 3 月 25 日,根据银保监罚决字〔2022〕22 号,兴业银行存在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
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违法违规行为,漏报贸易融资业务 EAST 数据;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数据;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EAST 数据;漏报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 数据;漏报投资资产管理产
品业务 EAST 数据;未报送跟单信用证业务 EAST 数据;漏报贷款承诺业务 EAST 数据;未报送委托
贷款业务 EAST 数据;EAST 系统理财产品销售端与产品端数据核对不一致;EAST 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EAST 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漏报分户账 EAST数据;EAST 系统《个人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EAST 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等问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处以 350 万元罚款。
2021 年 8 月 22 日,银罚字【2021】25 号的罚单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类
型为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对华夏银行予以罚款 486 万元。
2021 年 7 月 16 日,根据银保监罚决字〔2021〕28 号,交通银行创业板指理财业务和同业业
务制度不健全;理财业务数据与事实不符;部分理财业务发展与监管导向不符;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到位,利用本行表内自有资金为本行表外理财产品提供融资;理财资金违规投向土地储备项目;理财产品相互交易调节收益;面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公募理财产品投资单只证券超限额;理财资金违规投向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理财资金投资非标资产比照贷款管理不到位;私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未约定冷静期;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资产配置未达到流动性管理监管比例要求;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调整不及时;将同业存款纳入一般性存款核算;同业账户管理不规范;违规增加政府性债务,且同业投资抵质押物风险管理有效性不足;结构性存款产品衍生品交易无真实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未严格审查委托贷款资金来源;违规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利用理财资金与他行互投不良资产收益权,实现不良资产虚假出表;监管检查发现问题屡查屡犯等问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交通银行处以 4100 万元罚款。
我们认为相关处罚措施对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的正常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可控;对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的债券偿还影响很小。本基金
投资 20 平安银行小微债 01、20 兴业银行小微债 05、20 华夏银行、20 华夏银行小微债 01、20 交
通银行 01 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8,665.2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2,00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20,665.22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 A 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4月25日)基金 200,007,193.03 41,108.40
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 199,534,762.38 10,976.94
申购份额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 - -
金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 - -
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99,541,955.41 52,085.3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者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期初 申购 赎回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类 的时间区间 份额 份额 份额 (%)
别
机 1 20220425-20220630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25.03
构 2 20220425-20220630 99,999,000.0099,749,625.94 -199,748,625.94 49.99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存在流动性等风险,敬请投资人留意。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生效,期初份额为基金募集期内认购份额。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准予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法律意见书。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0 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 518 号 310 室
9.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分别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
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