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1
2021-12-28
华夏新能源车龙头混合发起式C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自2021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各基金业务开放情况及业务办理状态遵循其各自具体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上线代销机构及对应基金明细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销售机构 013125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ETF发起式联接A 中信银行 013126 华夏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ETF发起式联接C 009837 华夏磐锐一年定开混合A 国联证券 009838 华夏磐锐一年定开混合C 013395 华夏新能源车龙头混合发起式A 013396 华夏新能源车龙头混合发起式C 013467 华夏安盈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FOF) 基煜基金 013566 华夏军工安全混合C 160324 华夏磐晟混合(LOF) 如上述基金处于封闭运作期、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iticbank.com 95558 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lsc.com.cn 95570 3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jiyufund.com.cn 400-820-5369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