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ETF发起式联接: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08-30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ETF发起式联接C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 2022 年中期报告 2022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7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8 4 管理人报告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3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4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4 5 托管人报告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4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5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5 6.1 资产负债表 ......15 6.2 利润表 ......16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18 6.4 报表附注 ......19 7 投资组合报告 ......41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1 7.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41 7.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2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2 7.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2 7.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2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42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42 7.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42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42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42 7.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43 7.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43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44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4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44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44 8.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5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45 10 重大事件揭示 ......45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45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45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46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46 10.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46 10.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6 10.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46 10.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46 10.9 其他重大事件 ......48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49 12 备查文件目录 ......49 12.1 备查文件目录 ......49 12.2 存放地点 ......49 12.3 查阅方式 ......4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3319 交易代码 0133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0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7,928,517.6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A 发起式联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319 01332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85,113,815.03 份 132,814,702.57 份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666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2 月 3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 年 2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最小化。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标 投资策略 的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 本基金通过把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 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正 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 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 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5% 本基金属于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 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 的 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当指数编制方法变更、 成 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调整而发生变 化、 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配股及增发、股票长期停牌、市 场流动 性不足等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 优化,尽 量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 即按照标的 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并根据标的指 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 行相应地调整。 投资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 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 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 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 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 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 替代。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 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 跟踪误差不超过 2%。如因标 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 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 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 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 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 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 数成 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 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牧云 秦一楠 信 息 披 露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6606006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huaan.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99 传真 021-68863414 010-68121816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号 -32层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32层 邮政编码 200120 100031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uaan.com.cn 基金中期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32 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 32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ETF 发起式联接 A 发起式联接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574,489.35 -4,524,529.32 本期利润 1,259,645.96 -344,207.6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59 -0.002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02% -0.3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3% 0.94% 报告期末(2022 年 6 月 30 日)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ETF发 发起式联接 A 起式联接 C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6,986,962.47 -11,072,740.3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821 -0.083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8,126,852.56 121,741,962.2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179 0.9166 报告期末(2022 年 6 月 30 日) 3.1.3 累计期末指标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ETF 发起式联接 A 发起式联接 C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8.21% -8.3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成立。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A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② 准差④ 过去一个月 22.42% 2.24% 23.07% 2.28% -0.65% -0.04% 过去三个月 20.02% 2.58% 20.13% 2.65% -0.11% -0.07% 过去六个月 1.03% 2.44% 0.01% 2.51% 1.02% -0.07%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8.21% 2.21% -6.01% 2.32% -2.20% -0.11% 效起至今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C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② 准差④ 过去一个月 22.39% 2.24% 23.07% 2.28% -0.68% -0.04% 过去三个月 19.96% 2.58% 20.13% 2.65% -0.17% -0.07% 过去六个月 0.94% 2.44% 0.01% 2.51% 0.93% -0.07%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8.34% 2.21% -6.01% 2.32% -2.33% -0.11% 效起至今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A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C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 号文批准于 1998 年 6 月设立,是国内 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 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 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 MSCI 中国 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 华安黄金易 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 206 只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资产规模达到 5,985.16 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理)期限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硕士研究生,11 年基金行业从业 经历。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2010 年 7 月加入华安 基金,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 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分析师、基金经 理助理。2018 年 9 月起,同时担 任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国际龙头 本基金的基金 (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倪斌 经理、指数与 2021-10-1 - 11 年 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华安CES 量化投资部助 9 港股通精选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理总监 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9 年 6 月起,同时 担任华安三菱日联日经 225 交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QDII)的基金经理。2020 年 5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法国 CAC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证券 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1 年 2 月起,同时担任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 年 3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 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4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申万 食品饮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5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恒生科技交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QDII)的基金经理。2021 年 6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沪港深科 技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0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 年 4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恒生科技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的基金 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 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 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 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 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 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 iwind 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数为 12 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前两个月经济数据向好,但 3 月以来国内部分地区疫情散发,物流体系及供应链安全一度受到冲击。5 月中下旬开始,随着疫情逐步好转,稳增长政策超前发力,物流体系快速恢复,消费、投资、出口三驾马车均有显著回暖。海外方面,受通胀持续高企影响,欧美经济数据走弱,海外需求减弱可能对国内净出口形成压制。行业上,疫情对 4-5 月电动车产销带来较大冲击,悲观预期推动行业显著走弱,但 5 月中旬以来排产数据以及终端销量均有较大幅度的回升,推动电动车板块较强的修复行情。电动化、智能化成为汽车产业发展趋势,新车周期已取代补贴成为推动电动车渗透率快速提升的核心因素。总体而言,报告期内上游资源涨价、疫情影响等悲观因素发酵,但在产销大幅回暖与新车型强势表现的带动下,板块呈现先跌后涨总体收平的状态。 投资管理上,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的管理方法跟踪指数,并利用量化工具进行精细化管理,从而控制每日跟踪误差、以及净值表现与业绩基准的偏差幅度。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2年6月30日,华安新能源汽车ETF联接A份额净值为0.9179元,C份额净值为0.9166 元;华安新能源汽车 ETF 联接 A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03%, C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94%,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0.0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稳增长政策推动下,货币、财政同时发力,三季度经济增速或有较大环比提升。但疫情反复扰动下,消费、交通运输等领域可能还将有较大压力。海外通胀压力短期依旧较大,欧美央行加息意愿较高,会对全球流动性形成冲击。中美政策周期错位背景下,A 股资产具备较好的投资价值,或将得到更多海外投资者关注,行业上,下半年新车周期叠加补贴退坡抢装需求,新能源车有望迎来渗透率的进一步提速,行业景气度有望持续处于较高水平。长期来看,电动化、智能化已成为汽车产业长期趋势,国内优质企业在这一赛道的全球竞争中具有极强产业链优势,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具备长期投资价值。 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报告期间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 银行存款 6.4.7.1 12,609,933.88 10,536,982.37 结算备付金 3,520.58 350,540.12 存出保证金 15,220.95 26,752.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87,695,839.79 179,989,679.52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187,695,839.79 179,989,679.52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7,163,017.32 793,538.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5 - 2,537.38 资产总计 207,487,532.52 191,700,030.20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3,529,200.09 - 应付赎回款 3,955,478.82 1,710,561.23 应付管理人报酬 3,914.98 4,796.52 应付托管费 783.00 5,495.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201.48 19,025.06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6 111,139.36 95,203.88 负债合计 7,618,717.73 1,835,081.92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4.7.7 217,928,517.60 209,040,983.12 其他综合收益 - - 未分配利润 6.4.7.8 -18,059,702.81 -19,176,034.84 净资产合计 199,868,814.79 189,864,948.2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07,487,532.52 191,700,030.20 注:(1)报告截至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基金份额总额 217,928,517.60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 净值 0.9179 元,基金份额总额 85,113,815.03 份;C 类基金份额净值 0.9166 元,基金份额总额 132,814,702.57 份。 (2)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上年度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一、营业总收入 1,139,432.70 1.利息收入 38,763.2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9 38,763.24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6,969,885.8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0 - 基金投资收益 6.4.7.11 -6,969,885.82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6.4.7.12 8,014,457.01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3 56,098.27 减:二、营业总支出 223,994.36 1.管理人报酬 6.4.10.2 23,031.64 2.托管费 6.4.10.2 4,606.33 3.销售服务费 105,923.34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信用减值损失 -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 6.4.7.14 90,433.0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915,438.34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15,438.3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915,438.34 注: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可比期间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本期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6.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其他综合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收益(若有) 一、上期期末净资 209,040,983.12 - -19,176,034.84 189,864,948.2 产(基金净值) 8 二、本期期初净资 209,040,983.12 - -19,176,034.84 189,864,948.2 产(基金净值) 8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 8,887,534.48 - 1,116,332.03 10,003,866.51 填列) (一)、综合收益 - - 915,438.34 915,438.34 总额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8,887,534.48 - 200,893.69 9,088,428.17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 188,181,561.23 - -37,666,766.08 150,514,795.1 款 5 2.基金赎回款 -179,294,026.75 - 37,867,659.77 -141,426,366. 98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217,928,517.60 - -18,059,702.81 199,868,814.7 产(基金净值) 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学华,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第 2235 号《关于准予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51,311,822.54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97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安中证新能 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51,365,632.84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3,810.3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 10,000,000.00 基金份额,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根据《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与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为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使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把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用于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除下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外,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4.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6.4.4.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 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6.4.4.3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4) 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 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 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 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的变更对于本基金的影响不重大。本基金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相关“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项目中,不单独列示“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本基金计提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本基金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反映在“利息收入”项目中,其他项目的 利息收入从“利息收入”项目调整至“投资收益”项目列示。于首次执行日(2022 年 1 月 1 日),原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所述: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本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如下: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和应收申购款,金额 分别为 10,536,982.37 元、350,540.12 元、26,752.69 元、2,537.38 元和 793,538.12 元。新金融工具准 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其他资产-应收利息和应收 申购款,金额分别为 10,539,350.05 元、350,697.82 元、26,764.69 元、0.00 元和 793,538.12 元。原金 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179,989,679.52 元。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179,989,679.52 元。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 分别为 1,710,561.23 元、4,796.52 元、5,495.23 元、19,025.06 元、28,042.41 元和 161.47 元。新金融 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为应付赎回款、应付管理人报酬、应付托管费、应付销售服务费、其他负债-应付交易费用和其他负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1,710,561.23 元、4,796.52 元、 5,495.23 元、19,025.06 元、28,042.41 元和 161.47 元。除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外,于首次执行日,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财务报表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项目无影响。于首次执行日,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本基金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无重大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未导致本基金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变化。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 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2 年 6 月 30 日 活期存款 12,609,933.88 等于:本金 12,607,795.22 加:应计利息 2,138.66 定期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其他存款 - 等于:本金 - 加:应计利息 - 合计 12,609,933.88 6.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 - 场 - - - 债券 银行间市 - 场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196,810,708.85 - 187,695,839.79 -9,114,869.06 其他 - - - - 合计 196,810,708.85 - 187,695,839.79 -9,114,869.06 6.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3.1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6.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5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 6.4.7.6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22 年 6 月 30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1,879.21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应付交易费用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银行间市场 - 应付利息 - 预提信息披露费 79,507.37 预提审计费 29,752.78 合计 111,139.36 6.4.7.7 实收基金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76,525,460.00 76,525,460.00 本期申购 28,750,255.95 28,750,255.9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0,161,900.92 -20,161,900.92 本期末 85,113,815.03 85,113,815.03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32,515,523.12 132,515,523.12 本期申购 159,431,305.28 159,431,305.28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59,132,125.83 -159,132,125.83 本期末 132,814,702.57 132,814,702.57 注: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6.4.7.8 未分配利润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745.79 -7,007,006.34 -7,002,260.55 本期利润 -2,574,489.35 3,834,135.31 1,259,645.96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变动数 -195,266.79 -1,049,081.09 -1,244,347.88 其中:基金申购款 -516,801.01 -4,813,270.27 -5,330,071.28 基金赎回款 321,534.22 3,764,189.18 4,085,723.40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765,010.35 -4,221,952.12 -6,986,962.47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3,804.37 -12,129,969.92 -12,173,774.29 本期利润 -4,524,529.32 4,180,321.70 -344,207.6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变动数 102,132.75 1,343,108.82 1,445,241.57 其中:基金申购款 -2,215,399.81 -30,121,294.99 -32,336,694.80 基金赎回款 2,317,532.56 31,464,403.81 33,781,936.3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466,200.94 -6,606,539.40 -11,072,740.34 6.4.7.9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7,751.23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752.32 其他 259.69 合计 38,763.24 6.4.7.10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投资收益。 6.4.7.11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25,535,178.80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32,502,755.54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纳增值税额 - 减:交易费用 2,309.08 基金投资收益 -6,969,885.82 6.4.7.1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8,014,457.01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8,014,457.01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预估增值税 - 合计 8,014,457.01 6.4.7.13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52,015.37 转换费收入 4,082.90 合计 56,098.27 注:1.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资产。 2. 本基金的转换费由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不低于赎回费部分的 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6.4.7.14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审计费用 29,752.78 信息披露费 59,507.37 证券出借违约金 - 银行汇划费 1,156.90 其他费用 16.00 合计 90,433.05 6.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6.4.8.1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6.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6.4.9 关联方关系 6.4.9.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发布的公告,经基金管理人股东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69 号文核准,基金管理人股东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5%的股权转让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4.9.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 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是该基金的联接基金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10.1.1 股票交易 无。 6.4.10.1.2 权证交易 无。 6.4.10.1.3 债券交易 无。 6.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无。 6.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6.4.10.2 关联方报酬 6.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3,031.6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81,830.55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零)的 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 × 0.50% / 当年天数。 6.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606.33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零)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 × 0.10% / 当年天数。 6.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合计 车 ETF 发起式联接 ETF 发起式联接 C A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 1,263.01 1,263.01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 9,833.40 9,833.40 限公司 合计 - 11,096.41 11,096.41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计 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华安基金公司,再由华安基金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 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当年天数。 6.4.10.3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3.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项目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ETF发起式联接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ETF发起式联接 A C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0,00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4.59% - 注: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公司在本年度申购本基金的交易委托直销柜台办理,适用费率按本基 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执行。 6.4.10.3.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式联接 A 无。 6.4.10.4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12,609,933.88 37,751.2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10.5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10.6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10.6.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 128,023,900.00 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 36.72%。 6.4.11 利润分配情况 无。 6.4.12 期末(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 0,无抵押债券。 6.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基金属于 ETF 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 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 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6.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合规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与部门风险合规员各负其责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颁布统一的风险定义和风险评估标准;在管理层层面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合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风险管理各项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形成常规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6.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6.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2 年 06 月 30 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 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6.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6.4.13.4.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6.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 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于 2022 年 06 月 30 日,本基金未持有流 动性受限资产。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 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于 2022 年 06 月 30 日,本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203,939,590.90 元,超过经确认的 当日净赎回金额。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 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 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 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 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 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6.4.13.4.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 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 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 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 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清算备付 金和存出保证金等。 6.4.13.4.2.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2年 6月 30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2,609,933.88 - - - 12,609,933.88 结算备付金 3,520.58 - - - 3,520.58 存出保证金 15,220.95 - - - 15,220.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87,695,839.79 187,695,839.7 9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7,163,017.32 7,163,017.32 12,628,675.41 - - 194,858,857.11 207,487,532.5 资产总计 2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 - - - - - 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3,529,200.09 3,529,200.09 应付赎回款 - - - 3,955,478.82 3,955,478.82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914.98 3,914.98 应付托管费 - - - 783.00 783.0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8,201.48 18,201.48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111,139.36 111,139.36 - - - 7,618,717.73 7,618,717.7 负债总计 3 利率敏感度缺口 12,628,675.41 - - 187,240,139.38 199,868,814.7 9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0,536,982.37 - - - 10,536,982.37 结算备付金 350,540.12 - - - 350,540.12 存出保证金 26,752.69 - - - 26,752.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79,989,679.52 179,989,679.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其他资产 - - - 2,537.38 2,537.38 应收申购款 - - - 793,538.12 793,538.12 10,914,275.18 - 180,785,755.02 191,700,030.2 资产总计 - 0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 - - - - - 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1,710,561.23 1,710,561.23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796.52 4,796.52 应付托管费 - - - 5,495.23 5,495.2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9,025.06 19,025.06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95,203.88 95,203.88 负债总计 - - - 1,835,081.92 1,835,081.92 10,914,275.18 189,864,948.2 利率敏感度缺口 - - 178,950,673.10 8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 早者予以分类。 6.4.13.4.2.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因此市场利率 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 6.4.13.4.3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 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6.4.13.4.4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 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 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标的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 指数基金。本基金通过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 股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 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 at 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6.4.13.4.4.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基金资产 占基金资产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187,695,839. 93.91 179,989,679.5 94.80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79 2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187,695,839. 93.91 179,989,679.5 94.80 合计 79 2 6.4.13.4.4.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基金的市场价格风险决定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 除上述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5% 9,700,000.00 8,080,000.00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5% -9,700,000.00 -8,080,000.00 6.4.14 公允价值 6.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6.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 本期末 上期末 量结果所属 的层次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187,695,839.79 179,989,679.52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187,695,839.79 179,989,679.52 6.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股票、债券等投资,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6.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187,695,839.79 90.46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12,613,454.46 6.08 8 其他各项资产 7,178,238.27 3.46 9 合计 207,487,532.52 100.00 7.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华安中证新 交易型开 华安基金管理有 1 能源汽车 股票型 放式 限公司 187,695,839.79 93.91 ETF (ETF) 7.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7.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7.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 保值为目的,将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对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跟踪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和优化,并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等 7.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2.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7.12.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7.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3.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3.2 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220.95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7,163,017.3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178,238.27 7.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投资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华安中证新能源 汽车 ETF 发起式 3,810 22,339.58 10,000,000.00 11.75% 75,113,815.03 88.25% 联接 A 华安中证新能源 100.00 汽车 ETF 发起式 13,156 10,095.37 0.00 0.00% 132,814,702.57 % 联接 C 合计 16,966 12,845.01 10,000,000.00 4.59% 207,928,517.60 95.41%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0.00 0.00%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ETF 发起式联接 A 员持有本基金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6,134.22 0.00% ETF 发起式联接 C 合计 6,134.22 0.0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8.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占 发起份额占 项目 持有份额总 发起份额总 发起份额承 基金总份额 基金总份额 诺持有期限 数 数 比例 比例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 4.59% 10,000,000.0 4.59% 三年 0 0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 4.59% 10,000,000.0 4.59% - 0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 ETF 发起 式联接 A 式联接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10 月 19 63,110,742.14 88,254,890.70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6,525,460.00 132,515,523.1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8,750,255.95 159,431,305.2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0,161,900.92 159,132,125.8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5,113,815.03 132,814,702.57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22 年 4 月 30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首席信息官离任的公告》, 范伟隽先生离任本基金管理人的首席信息官。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22 年 3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王霄勇任托管业务部总裁。 2022 年 3 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王洪滨任托管业务部高级专家。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无。 10.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单元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中信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4 - - - - - 中信建投 3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太平洋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可靠、诚信,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无。 10.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券商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名称 成交金额 债券成 成交金额 回购成 成交金额 权证成 成交金额 基金成 交总额 交总额 交总额 交总额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中信 - - - - - - 57,729,63 100.00 证券 7.60 % 招商 - - - - - - - - 证券 中信 - - - - - - - - 建投 安信 - - - - - - - - 证券 太平 洋证 - - - - - - - - 券 东方 - - - - - - - - 证券 上海 - - - - - - - - 证券 长江 - - - - - - - - 证券 10.9 其他重大事件 法定披露日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期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 券投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1-06 公告 定媒介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1 年第 4 季度报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1-21 告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固有资金投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3 资旗下偏股型公募基金相关事宜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1-26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变更的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4 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3-15 定媒介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5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3-30 定媒介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6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2 年第 1 季度报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4-21 告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首席信息官离任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7 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4-30 定媒介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8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5-30 (2022 年第 1 号) 定媒介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9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华安中证新能源汽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5-30 车 ETF 发起式联接 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定媒介 新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0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华安中证新能源汽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2-05-30 车 ETF 发起式联接 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定媒介 新 注:注:前款所涉重大事件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媒介上披露。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12 备查文件目录 12.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2、《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3、《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设立的文件 5、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原件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2.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12.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