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21-10-27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ETF发起式联接C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ETF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33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0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及《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公告依据 接基金基金合同》《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10月29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10月29日 转换起始日 2021年10月2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年10月29日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ETF发起式联接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ETF发起式联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A 接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319 01332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 是 是 定额投资业务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申 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下同)。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 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电子交易平台除外) 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 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 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 差别化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 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 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 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每笔500元。其他投 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 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单笔申购金额(M,元) 申购费率 M〈100万 0.5% A类基金份额 100万≤M〈500万 0.2% M≥500万 每笔1000元 C类基金份额 0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公告。 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 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 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申购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份基金份额。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及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 下表所示: 份额类别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 7天≤Y<30天 0.5% A类基金份额 30天≤Y<180天 0.1% 180天≤Y 0 Y<7天 1.5% C类基金份额 Y≥7天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期不少于7 日的投资者,本基金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 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 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公告。 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质性不利影响的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 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 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赎回费率。 5. 基金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 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基金转换费用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转换的目标基金所适用的申购与赎回费率详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 书。 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0 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或,转入 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或,转出 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例1:投资者在T日转出2,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额,A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A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元。A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为1.50%,赎回费率为0.50%。转入B基金, 且B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20%,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元,则转出基金赎 回费、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及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2,000×1.500×0.50%=15.00元 转出金额=2,000×1.500-15.00=2985.00元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2,985.00-2,985.00÷(1+1.20%)=35.40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2,985.00-2,985.00÷(1+1.50%)=44.11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0 转入金额=2,985.00-0.00=2,985.00元 转入份额=2,985.00÷1.350=2,211.11份 例2:投资者在T日转出2,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额,A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日A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元。A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为1.20%,赎回费率为0.50%。转入B基金, 且B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50%,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元,则转出基金赎 回费、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及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2,000×1.500×0.50%=15.00元 转出金额=2,000×1.500-15.00=2,985.00元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2,985.00-2,985.00÷(1+1.50%)=44.11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2,985.00-2,985.00÷(1+1.20%)=35.40元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44.11-35.40=8.71元 转入金额=2,985.00-8.71=2,976.29元 转入份额=2,976.29÷1.350=2,204.66份 例3:投资者在T日转出5,000,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额,A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该 日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A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为0.60%,赎回费率为0.50%。转入B基 金,且B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申购费,固定申购费金额为1,000元,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1.350元,则转出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及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5,000,000×1.200×0.50%=30,000.00元 转出金额=5,000,000×1.200-30,000.00=5,970,000.00元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1,000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5,970,000.00-5,970,000.00÷(1+0.60%)=35,606.36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0元 转入金额=5,970,000.00-0=5,970,000.00元 转入份额=5,970,000.00÷1.350=4,422,222.22份 例4:投资者在T日转出6,000,000份A基金的基金份额,A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申购费, 该日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A适用的固定申购费金额为1,000元,赎回费率为0.50%。 转入B基金,且B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申购费,固定申购费金额为1,000元,该日B基金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1.350元,则转出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及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基金赎回费=6,000,000×1.200×0.50%=36,000.00元 转出金额=6,000,000×1.200-36,000.00=7,164,000.00元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1,000元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1,000元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1,000-1,000=0元 转入金额=7,164,000.00-0=7,164,000.00元 转入份额=7,164,000.00÷1.350=5,306,666.67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 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 基金份额的行为。 (2)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 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3)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 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4)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 (5)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 不得撤销。 (6)其他未尽规则详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 2、适用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以 及其他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 时在官网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3、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 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 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成立日期:1998年6月4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50099 传真:021-58406138 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传真电话:(021)33626962 联系人:谢伯恩 7.2 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网址:www.cmbchina.com (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6-731-89934772,86-4006796511,86-731-96511 网址:www.bankofchangsha.com (6)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网址 tenganxinxi.com 客服电话0755-86013388转65864 (7)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010-61952703 传真:010-61951007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com.cn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 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1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6266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13)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yixinfund.com/ 客服电话:400-6099-200 (1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15)上海通华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56 网址: www.tonghuafund.cn (1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1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18)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公司 联系电话:021-50778395 传真号码:021-68367031 (19)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2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86-400-8866338 网址:www.lufunds.com (2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站:www.hgccpb.com (2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网址:fund.jd.com (23)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2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站:https://danjuanapp.com/ (2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网站:www.cmschina.com (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23835888 网址:www.citics.com (2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4008888788 网站:www.ebscn.com (2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cjsc.com.cn (3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sd.citics.com (3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www.ewww.com.cn (3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http://www.gzs.com.cn/ (3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3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zts.com.cn/ (37)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38)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电话:86-592-5163588,86-592-2079676,86-10-68082125 公司网址:https://www.gwgsc.com (39)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86-29-88365830 公司网址:http://www.kysec.cn (4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 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自2021年10月2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 在2021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华安中证新 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了解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和 定期定额投资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 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或其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