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华夏中证500指数智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2021-08-05
关于调整华夏中证500指数智选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华夏中证500指数智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500指数智选增强,A类基金份额代码:013233、C类基金份额代码:013234,以下简称“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决定调整本基金募集期相关安排如下:
一、调整本基金募集期为2021年8月9日,自2021年8月10日起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请参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各销售机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其各自规定为准。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调整本基金募集规模控制方案如下:
“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 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若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 亿元,则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若募集期内任一基金份额发售日(含募集首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超过人民币80 亿元,则该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即募集期末日),本基金自募集期末日的次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末日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募集期末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不含募集期间利息)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3、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公式中金额均不含募集期间利息):
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 亿元-募集期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末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募集期内需交纳的认购费按照单笔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投资者在募集期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申请资金在募集期内所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所得份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
本次调整仅限于募集期及募集规模方案调整,敬请投资者留意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他相关公告。如有疑问,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具体风险揭示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