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ETF发起联接: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9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ETF发起联接C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6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7 2.4 信息披露方式......7 2.5 其他相关资料......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8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 3.2 基金净值表现......9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2 §4 管理人报告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4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6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6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7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7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8 §5 托管人报告 ......18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8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8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8 §6 审计报告 ......18 6.1 审计意见......18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19 6.3 其他信息......19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19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19 §7 年度财务报表 ......20 7.1 资产负债表......20 7.2 利润表......22 7.3 净资产变动表......24 7.4 报表附注......25 §8 投资组合报告 ......5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5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55 8.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5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6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7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9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9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9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9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59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9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6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6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6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61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6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62 §11 重大事件揭示......6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6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6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6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62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63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63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63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63 11.9 其他重大事件......6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69 §13 备查文件目录 ......70 13.1 备查文件目录......70 13.2 存放地点......70 13.3 查阅方式......70 §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基金名称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31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69,016,553.9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ETF 发起联接 A ETF 发起联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179 01318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512,636,995.46 份 756,379,558.44 份 额 2.1.1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主代码 159755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6 月 15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1 年 6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 投资目标 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标的指数(国 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的紧密跟踪。本基金力争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 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35%以内,年化 投资策略 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具体投资策略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 目标 ETF 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5、债 券投资策略;6、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8、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风险收益特征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 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2.1 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在正常情况下, 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 偏离度的绝对值小于 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 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 投资策略 的调整。具体包括:1、股票投资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股指期货 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5、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 略。 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 风险收益特征 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 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程才良 郭明 信 息 披 露 联系电话 020-83936666 010-6610579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ccl@gffunds.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 95588 传真 020-34281105 010-66105798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注册地址 路3018号2608室 号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 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办公地址 33楼;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号 环岛东路3018号2603-2622室 邮政编码 510308 100140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www.gffunds.com.cn 网网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楼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 北京 通合伙) 注册登记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 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广东省珠海市横琴 新区环岛东路 3018 号 2603-2622 室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8 月 16 日(基金合同 2023 年 2022 年 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3.1.1 期间 日 数据和指 广发国证新 广发国证新 广发国证新 广发国证新 广发国证新 广发国证新能 标 能源车电池 能源车电池 能源车电池 能源车电池 能源车电池 源车电池 ETF ETF 发起联 ETF 发起联 ETF 发起联 ETF 发起联 ETF 发起联 发起联接 C 接 A 接 C 接 A 接 C 接 A 本 期 已 -30,677,372 -49,612,282 -28,252,360.0 实 现 收 .07 .60 -9,604,705.00 2 1,961,502.80 3,765,109.73 益 本 期 利 -119,301,51 -177,038,52 -40,419,802.3 -104,420,160. -2,812,457.11 -6,656,236.39 润 0.18 8.07 9 76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0.2456 -0.2363 -0.2694 -0.2651 -0.0307 -0.0355 份 额 本 期利润 本 期 加 权 平 均 -38.56% -37.29% -31.50% -31.25% -2.91% -3.38% 净 值 利 润率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30.29% -30.41% -27.24% -27.38% -0.40% -0.48% 净 值 增 长率 3.1.2 期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数据和指广发国证新能广发国证新能 广发国证新能 广发国证新能 广发国证新能 广发国证新能源 标 源车电池 ETF源车电池 ETF 源车电池 ETF 源车电池 ETF 源车电池 ETF 车电池 ETF 发起 发起联接 A 发起联接 C 发起联接 A 发起联接 C 发起联接 A 联接 C 期 末 可 -253,630,30 -376,021,72 -48,419,036.4 -125,218,385. 供 分 配 1.12 5.93 7 93 -464,930.84 -1,321,071.20 利润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0.4948 -0.4971 -0.2753 -0.2773 -0.0040 -0.0048 基 金 份 额利润 期 末 基 259,006,694 380,357,832 127,457,533. 326,382,339. 114,491,063.6 274,826,872.5 金 资 产 .34 .51 69 17 5 3 净值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0.5052 0.5029 0.7247 0.7227 0.9960 0.9952 净值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3.1.3 累计 广发国证新 广发国证新 广发国证新 广发国证新 广发国证新 广发国证新能 期末指标 能源车电池 能源车电池 能源车电池 能源车电池 能源车电池 源车电池 ETF ETF 发起联 ETF 发起联 ETF 发起联 ETF 发起联 ETF 发起联 发起联接 C 接 A 接 C 接 A 接 C 接 A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49.48% -49.71% -27.53% -27.73% -0.40% -0.48% 净 值 增 长率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9.93% 1.54% -10.02% 1.55% 0.09% -0.01% 过去六个月 -24.64% 1.34% -24.88% 1.36% 0.24% -0.02% 过去一年 -30.29% 1.40% -30.67% 1.42% 0.38% -0.02% 自基金合同生 -49.48% 1.91% -52.32% 1.96% 2.84% -0.05% 效起至今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9.97% 1.54% -10.02% 1.55% 0.05% -0.01% 过去六个月 -24.70% 1.34% -24.88% 1.36% 0.18% -0.02% 过去一年 -30.41% 1.40% -30.67% 1.42% 0.26% -0.02% 自基金合同生 -49.71% 1.91% -52.32% 1.96% 2.61% -0.05% 效起至今 注:业绩比较基准是根据基金合同关于资产配置比例的规定构建的,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合同规定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每日连乘的计算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1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A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C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A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C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 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21 年 8 月 16 日)至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 号文批准,本基金管理人于 2003 年 8 月 5 日成立。本基金管 理人拥有公募基金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投资顾问、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基本养老 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保险保障基金委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人、QDII、 QDLP 等业务资格,旗下产品覆盖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海外投资、被动投资、量化投资、FOF 投 资、另类投资等类别,为境内外客户提供标准化和定制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理)期限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罗国庆 本基金的基金 2021-08-1 - 14 年 罗国庆先生,经济学硕士,持有 经理;广发中 6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 证传媒交易型 曾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研究 开放式指数证 员,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 券投资基金的 设计研究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经理;广 公司产品经理及量化研究员、广 发中证传媒交 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易型开放式指 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10 月 13 数证券投资基 日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广发中 金发起式联接 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基金的基金经 金经理(自 2015 年 10 月 13 日至 理;广发中证 2020 年 8 月 25 日)、广发中证 800 100 交易型开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放式指数证券 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4 月 13 日至 投资基金的基 2020 年 11 月 30 日)、广发中证全 金经理;广发 指汽车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中证 100 交易 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 型开放式指数 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广发中证 证券投资基金 全指建筑材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发起式联接基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8 金的基金经 月 2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广 理;广发中证 发中证全指家用电器指数型发起 创新药产业交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易型开放式指 2017 年 9 月 13 日至 2021 年 6 月 数证券投资基 17 日)、广发中证 1000 指数型发 金的基金经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理;广发国证 2018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6 月 新能源车电池 17 日)、广发深证 100 指数证券投 交易型开放式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指数证券投资 5 月 26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 基金的基金经 广发中证医疗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理;广发中证 (LOF)基金经理(自 2020 年 8 月 创新药产业交 26 日至 2023 年 2 月 22 日)、广发 易型开放式指 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 数证券投资基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金发起式联接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 2023 年 7 月 基金的基金经 25 日)、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 理;广发国证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半导体芯片交 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自 易型开放式指 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3 年 7 月 数证券投资基 25 日)、广发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 金联接基金的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基金经理;广 经理(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2023 发中证 1000 年 12 月 13 日)。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 理;广发中证 国新央企股东 回报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广发 上证科创板成 长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广发中 证港股通非银 行金融主题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 理;广发上证 科创板成长交 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的基金经 理;广发中证 国新央企股东 回报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指 数投资部副总 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备选库制度及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的投资标的必须来源于公司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过程中,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投资指令。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岗通过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交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及预警,实现投资风险的事中风险控制;稽核岗通过对投资、研究及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监察稽核,实现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复制指数组合及量化组合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对于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同时同向交易,公司可以启用公平交易模块,确保交易的公平。 公司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和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对银行间债券交易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和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并由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公司开发了专门的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3 日内和 5日内的股票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再做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在本年度本基金与公司其余各组合的同日、3 日内和 5 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中,未发现存在足够的样本量且差价率均值显著不趋于 0的情况,表明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76 次,其中 72 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 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其余 4 次为不同投资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投资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是国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该指数是为了反映 A 股市场中新能源车电池产业上市公司表现而编制的,成份股的业务领域主要涉及新能源车电池、电池管理及充电桩业务等。作为 ETF 联接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同时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在国内资产负债表修复承压以及海外美债利率超预期上行的压力下,2023 年市场整体行情表现 偏弱,主要宽基指数大部分为负收益。其中,沪深 300 指数下跌 11.38%,中证 500 指数下跌 7.42%, 创业板指数下跌 19.41%,国证新能源车电池指数下跌 32.10%。回顾 2023 年,在经历产能大幅扩张后,新能源电池行业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业绩短期承压。产能过剩压力迫使部分企业产能扩张放缓,新能源电池企业在 2023 年经历新一轮洗牌。 基金投资运作方面,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遵守合同要求,认真对待投资者日常申购、赎回及成份股调整等工作,运作过程中未发生任何风险事件。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29%,C 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0.41%,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0.6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4 年,从海外情况来看,随着美联储 11 月议息会议显著转鸽,12 月美债利率自高位连 续下行,进一步确立“海外政策底”,2024 年美联储将开启降息周期,海外流动性预计转向宽松,中美利差有望自高位收敛,叠加海外降息及美债利率下行驱动,A 股资产或将迎来估值修复。从国内情况来看,面对全球持续增长的电动车与动力电池需求,具备技术领先优势的中国电池企业出海将中国电动车产品推向全球,有望受益全球化发展机遇。当前,我国在电动车领域已经形成完善的产业链配套体系,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凭借规模和产业集群优势,在海外的认可度持续提升,成为全球电动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推动力。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严格遵循“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证券基金行业文化核心理念,稳步推进各项监察稽核工作。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扎实推进各项重要监管规定贯彻落实,建立并完善内部制度及监测报告等工作机制,并 按要求进行合规核查。 (二)强化内外部监督检查,针对重要工作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内部管理机制优化完善。 (三)聚焦员工行为管理,强化投研人员行为、销售宣传业务、投资申报行为的管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促进全员规范执业。 (四)强化投资组合日常风险监控,防范投资风险,并不断探索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对投资组合更精细化的风险管理。 (五)持续完善合规管理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新规内化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强化合规培训宣导和合规考核,优化管理方式方法。 (六)扎实开展反洗钱专项检查及相关系统排查等工作,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七)加强子公司合规管理,及时跟踪、督导工作,指导境内外子公司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积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切实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估值委员会配备投资、研究、会计和风控等岗位资深人员。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独立,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终决策。 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中“基金收益与分配”之“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 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合同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且截至本报告期末,合同生效不满三年,不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披露规定。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09676_G227 号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 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冯所腾 林亚小 中国 北京 2024 年 3 月 28 日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 附注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38,721,776.29 29,881,549.85 结算备付金 138,533.75 299,598.21 存出保证金 55,808.40 98,410.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604,715,639.29 424,823,748.22 其中:股票投资 2,676,524.64 885,598.97 基金投资 602,039,114.65 423,938,149.25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应收清算款 2,979,213.15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310,926.96 2,692,614.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75,670.75 - 资产总计 649,997,568.59 457,795,920.62 本期末 上年度末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0,479,619.42 3,721,038.79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266.30 14,330.74 应付托管费 3,853.26 2,866.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63,949.28 59,745.71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7 66,353.48 158,066.40 负债合计 10,633,041.74 3,956,047.76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8 1,269,016,553.90 627,477,295.26 未分配利润 7.4.7.9 -629,652,027.05 -173,637,422.40 净资产合计 639,364,526.85 453,839,872.8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49,997,568.59 457,795,920.62 注: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A 基金份额净值人 民币 0.5052 元,基金份额总额 512,636,995.46 份;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C 基金份额 净值人民币 0.5029 元,基金份额总额 756,379,558.44 份;总份额总额 1,269,016,553.9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94,925,038.02 -143,831,532.78 1.利息收入 187,988.36 123,273.8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0 187,988.36 123,273.83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9,379,047.72 -37,724,846.8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1 -2,260,089.48 -1,730,469.28 基金投资收益 7.4.7.12 -77,131,167.50 -35,998,163.07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93.41 150.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 - 股利收益 7.4.7.17 12,115.85 3,635.0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8 -216,050,383.58 -106,982,898.13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9 316,404.92 752,938.39 减:二、营业总支出 1,415,000.23 1,008,430.37 1.管理人报酬 241,941.70 151,597.40 2.托管费 48,388.22 30,319.35 3.销售服务费 947,428.17 662,704.59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信用减值损失 7.4.7.20 - - 7.税金及附加 - - 8.其他费用 7.4.7.21 177,242.14 163,809.0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96,340,038.25 -144,839,963.1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6,340,038.25 -144,839,963.1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96,340,038.25 -144,839,963.15 注:比较数据已根据更新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 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重新列示:即将上年度利润表中的“证券出借利息收入”合并于“其他利息收入”中列示。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627,477,295.26 -173,637,422.40 453,839,872.8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627,477,295.26 -173,637,422.40 453,839,872.86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641,539,258.64 -456,014,604.65 185,524,653.99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296,340,038.25 -296,340,038.25 额 (二)、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净资产变动 641,539,258.64 -159,674,566.40 481,864,692.24 数(净资产减少以“-”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741,589,310.04 -892,552,649.97 1,849,036,660.07 2.基金赎回款 -2,100,050,051.40 732,878,083.57 -1,367,171,967.83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 - - 净资产变动(净资产减 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1,269,016,553.90 -629,652,027.05 639,364,526.85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 391,103,938.22 -1,786,002.04 389,317,936.18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 391,103,938.22 -1,786,002.04 389,317,936.18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 (减少以“-”号填 236,373,357.04 -171,851,420.36 64,521,936.68 列) (一)、综合收益总 - -144,839,963.15 -144,839,963.15 额 (二)、本期基金份额 交易产生的净资产变动 236,373,357.04 -27,011,457.21 209,361,899.83 数(净资产减少以“-”号 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920,417,663.87 -249,062,741.71 1,671,354,922.16 2.基金赎回款 -1,684,044,306.83 222,051,284.50 -1,461,993,022.33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 - - 净资产变动(净资产减 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 627,477,295.26 -173,637,422.40 453,839,872.8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孙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窦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章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469 号《关于准予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公开募集, 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正式成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 2021 年 8 月 6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3,016,782.44 元,有效认购户数为 33,820 户。其中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A(“A 类基金”)扣除认购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037,324.94 元,认购资 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 4,170.89 元;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C(“C 类基金”) 扣除认购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133,970,802.98 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 4,483.63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本基金募集资金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 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 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基金份额拆分/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折算日根据拆分/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折算比例计算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动时,相关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值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按出借起始日证券账面价值及出借费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在转融通证券实际出借期间内逐日计提。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实际发生时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 (5)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发行人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8)黄金租借的租金收入,在租约持有期间按租借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9)黄金质押的利息收入,在质押期间按质押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10)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一致。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1)印花税 境内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 1‰,由出让方缴纳。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39 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的规定,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 施减半征收。 (2)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 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 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 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 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 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 7%、3%和 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3)企业所得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减按 50%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 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5)境外投资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境外投资的税项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4]81 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执行。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38,721,776.29 29,881,549.85 等于:本金 38,718,201.99 29,878,204.58 加:应计利息 3,574.30 3,345.27 定期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合计 38,721,776.29 29,881,549.85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668,364.47 - 2,676,524.64 8,160.17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338,236,747.9 基金 940,275,862.56 602,039,114.65 1 其他 - - - - - -338,228,587.7 合计 942,944,227.03 604,715,639.29 4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959,518.80 - 885,598.97 -73,919.83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122,104,284.3 基金 546,042,433.58 423,938,149.25 3 其他 - - - - - -122,178,204.1 合计 547,001,952.38 424,823,748.22 6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衍生金融工具。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债权投资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债权投资。 7.4.7.6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 - 可收退补款 75,670.75 - 合计 75,670.75 - 7.4.7.7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188.68 619.47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15,164.80 1,446.93 其中:交易所市场 15,164.80 1,446.93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51,000.00 156,000.00 合计 66,353.48 158,066.40 7.4.7.8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A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75,876,570.16 175,876,570.16 本期申购 475,648,311.09 475,648,311.09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38,887,885.79 -138,887,885.79 本期末 512,636,995.46 512,636,995.46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ETF发起联接C 本期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51,600,725.10 451,600,725.10 本期申购 2,265,940,998.95 2,265,940,998.9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961,162,165.61 -1,961,162,165.61 本期末 756,379,558.44 756,379,558.44 注:申购含转换转入、红利再投资份(金)额,赎回含转换转出份(金)额。 7.4.7.9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8,685,168.53 -39,733,867.94 -48,419,036.47 本期期初 -8,685,168.53 -39,733,867.94 -48,419,036.47 本期利润 -30,677,372.07 -88,624,138.11 -119,301,510.1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17,143,702.92 -68,766,051.55 -85,909,754.47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7,166,827.41 -106,593,796.98 -133,760,624.39 基金赎回款 10,023,124.49 37,827,745.43 47,850,869.92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56,506,243.52 -197,124,057.60 -253,630,301.12 单位:人民币元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3,363,858.21 -101,854,527.72 -125,218,385.93 本期期初 -23,363,858.21 -101,854,527.72 -125,218,385.93 本期利润 -49,612,282.60 -127,426,245.47 -177,038,528.0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12,960,739.93 -60,804,072.00 -73,764,811.93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158,004,665.52 -600,787,360.06 -758,792,025.58 基金赎回款 145,043,925.59 539,983,288.06 685,027,213.65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85,936,880.74 -290,084,845.19 -376,021,725.93 7.4.7.10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31 日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76,920.05 114,554.07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8,994.02 6,908.51 其他 2,074.29 1,811.25 合计 187,988.36 123,273.83 7.4.7.11 股票投资收益 7.4.7.11.1 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260,089.48 -1,730,469.28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股票投资收益——证券出借差价收入 - - 合计 -2,260,089.48 -1,730,469.28 7.4.7.11.2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1,159,793.62 15,678,743.00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3,394,490.20 17,376,284.67 减:交易费用 25,392.90 32,927.61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2,260,089.48 -1,730,469.28 7.4.7.12 基金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总额 290,965,047.05 338,160,163.81 减:卖出/赎回基金成本总额 368,054,186.94 374,122,976.54 减:买卖基金差价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 - 额 减:交易费用 42,027.61 35,350.34 基金投资收益 -77,131,167.50 -35,998,163.07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330.41 0.21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237.00 150.19 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93.41 150.40 7.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 31日 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 1,509,784.93 750.43 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 1,500,027.00 600.00 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9,994.93 0.21 减:交易费用 - 0.03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237.00 150.19 7.4.7.1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买卖资产支持证券差价收入。 7.4.7.15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6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7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12,115.85 3,635.08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12,115.85 3,635.08 7.4.7.1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16,050,383.58 -106,982,898.13 ——股票投资 82,080.00 252,480.05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216,132,463.58 -107,235,378.18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合计 -216,050,383.58 -106,982,898.13 7.4.7.19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287,493.47 607,545.95 基金转换费收入 28,911.45 145,392.44 合计 316,404.92 752,938.39 7.4.7.20 信用减值损失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信用减值损失。 7.4.7.21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1日 审计费用 51,000.00 36,000.00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120,000.00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银行汇划费 6,242.14 7,809.03 合计 177,242.14 163,809.03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 构、基金销售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嘉裕元(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嘉裕祥(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嘉裕禾(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嘉裕泓(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嘉裕富(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G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广发国 基金管理人全资子公司 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全资子公司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本基金是该基金的联接基金 金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基 金销售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股 占当期股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23,614,449.49 100.00% 20,493,550.54 100.00% 公司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10.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债 占当期债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3,019,476.45 100.00% 1,350.43 100.00% 司 7.4.10.1.4 基金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基 占当期基 成交金额 金成交总 成交金额 金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1,050,226,812.42 100.00% 883,686,152.75 100.00% 司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占当期佣金 占期末应付佣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佣金 总量的比例 金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18,239.73 100.00% 15,164.80 100.00% 司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关联方名称 当期 占当期佣金 占期末应付佣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佣金 总量的比例 金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15,520.33 100.00% 1,446.93 100.00% 司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2、本基金与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3、本基金对该类交易的佣金的计算方式是按合同约定的佣金率计算。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41,941.70 151,597.40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280,031.46 712,941.74 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净管理费 -1,038,089.76 -561,344.34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若为负数, 则 E 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对于基金中基金、ETF 联接基金等特殊类型的基金产品,由于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收取管理费,但客户维护费的收取标准并不调减,可能出现净管理费为负值的情况。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8,388.22 30,319.35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若为负数, 则 E 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关联方名称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A 发起联接 C 合计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 168,402.73 168,402.73 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 3,700.19 3,700.19 司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 0.17 0.17 合计 - 172,103.09 172,103.09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关联方名称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ETF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ETF发 发起联接A 起联接C 合计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 109,426.60 109,426.60 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 6,272.55 6,272.55 司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 0.44 0.44 合计 - 115,699.59 115,699.59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 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 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如涉及费率优惠,相关费率优惠安排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项目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 电池ETF发起联接A 池ETF发起联接C 电池ETF发起联接A 电池ETF发起联接C 报告期初持有的 10,000,800.08 - 10,000,800.08 - 基金份额 报告期间申购/买 - - - - 入总份额 报告期间因拆分 - - - - 变动份额 减:报告期间赎回 - - - - /卖出总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 10,000,800.08 - 10,000,800.08 - 基金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 基金份额占基金 1.95% - 5.69% - 总份额比例 注: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有关规定支付。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A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起联接 C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关联方名称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38,721,776.29 176,920.05 29,881,549.85 114,554.07 限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 991,827,207.00 份目标 ETF 基金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2022 年 12 月 31 日:478,539,507.00 份),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 17.15%(2022 年 12 月 31 日:19.04%)。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在董事会下设立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讨论和 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合规稽核部、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合规稽核部、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由总经理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合规稽核部、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由于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等级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下降,将对基金资产造成的损失。为了防范信用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内部信用评级制度与交易对手库,对证券发行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与控制,并分散化投资,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情况进行充分评估。 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交收和款项清算对手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违约风险较小;银行间同业市场主要通过对交易对手进行风险评估防范相应的信用风险。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与应收证券清算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因此无相关重大信用风险。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因市场交易不活跃,基金资产无法以适当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或基金无法应付基金赎回支付的要求所引起的风险。本基金坚持组合持有、分散投资的原则,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和基金运行情况制订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和方法,具体计算与分析各类风险控制指标,从而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监控和防范。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除在附注 7.4.12 中列示的流通暂时受限的证券外,本基金所持大部分投资品种均可在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资产变现能力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等期限短、流动性强的品种。本基金的负债水平也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因此无重大流动性风险。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投资标的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品种均可在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本身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在投资限制中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本基金分散投资;同时,本基金投资策略成熟,能够支持不同市场情形下的投资者赎回要求。实际投资中,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流动性能够与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安排相匹配。 综上所述,本基金的流动性良好,无重大流动性风险。 7.4.13.4 市场风险 基金的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的风险,反映了基金资产中金融工具或证券价值对市场参数变化的敏 感性。一般来讲,市场风险是开放式基金面临的最大风险,也往往是众多风险中最基本和最常见的, 也是最难防范的风险,其他如流动性风险最终是因为市场风险在起作用。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 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及将来现金流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久期、凸性等方法来评估投资组合中债券的利率风险。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38,721,776.29 - - - 38,721,776.29 结算备付金 138,533.75 - - - 138,533.75 存出保证金 55,808.40 - - - 55,808.4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604,715,639.29 604,715,639.2 9 应收清算款 - - - 2,979,213.15 2,979,213.15 应收申购款 - - - 3,310,926.96 3,310,926.96 其他资产 - - - 75,670.75 75,670.75 资产总计 38,916,118.44 - - 611,081,450.15 649,997,568.5 9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10,479,619.42 10,479,619.42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9,266.30 19,266.30 应付托管费 - - - 3,853.26 3,853.2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63,949.28 63,949.28 其他负债 - - - 66,353.48 66,353.48 负债总计 - - - 10,633,041.74 10,633,041.74 利率敏感度缺口 38,916,118.44 - - 600,448,408.41 639,364,526.8 5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29,881,549.85 - - - 29,881,549.85 结算备付金 299,598.21 - - - 299,598.21 存出保证金 98,410.19 - - - 98,410.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24,823,748.22 424,823,748.2 2 应收申购款 - - - 2,692,614.15 2,692,614.15 资产总计 30,279,558.25 - 427,516,362.37 457,795,920.6 - 2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 - 3,721,038.79 3,721,038.79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4,330.74 14,330.74 应付托管费 - - - 2,866.12 2,866.12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59,745.71 59,745.71 其他负债 - - - 158,066.40 158,066.40 负债总计 - - - 3,956,047.76 3,956,047.76 利率敏感度缺口 30,279,558.25 453,839,872.8 - - 423,560,314.61 6 注:上表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债券资产(不含可转债、可交换债),因此市场利率的变 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 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受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市场价格因素引起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均直接反映在当期损益中。本基金管理人通过采用 Barra 风险管理系统,以及标准差、跟踪误差、beta 值等指标监控投资组合面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占基金 占基金 项目 资产净 资产净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值比例 值比例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2,676,524.64 0.42 885,598.97 0.20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602,039,114.65 94.16 423,938,149.25 93.41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604,715,639.29 94.58 424,823,748.22 93.61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分析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上升 5% 31,654,525.97 22,417,311.60 下降 5% -31,654,525.97 -22,417,311.60 7.4.14 公允价值 7.4.14.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604,715,639.29 424,823,748.22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 合计 604,715,639.29 424,823,748.22 7.4.14.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1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需披露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及变动情况。 7.4.14.2.3.2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需披露的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7.4.14.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676,524.64 0.41 其中:普通股 2,676,524.64 0.41 存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602,039,114.65 92.62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计 38,860,310.04 5.98 8 其他各项资产 6,421,619.26 0.99 9 合计 649,997,568.59 100.00 8.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广发国证新 能源车电池 交易型开 广发基金管理有 1 交易型开放 股票型 放式 限公司 602,039,114.65 94.16 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8.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3.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占基金资产净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611,954.64 0.4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64,570.00 0.01 合计 2,676,524.64 0.42 8.3.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002594 比亚迪 2,500 495,000.00 0.08 2 300750 宁德时代 3,020 493,045.20 0.08 3 002050 三花智控 7,000 205,800.00 0.03 4 300014 亿纬锂能 4,500 189,900.00 0.03 5 002460 赣锋锂业 4,040 172,912.00 0.03 6 002812 恩捷股份 2,000 113,640.00 0.02 7 002709 天赐材料 4,000 100,320.00 0.02 8 002340 格林美 17,063 93,163.98 0.01 9 300450 先导智能 3,500 89,600.00 0.01 10 002074 国轩高科 3,500 75,250.00 0.01 11 300207 欣旺达 5,000 73,800.00 0.01 12 300037 新宙邦 1,520 71,896.00 0.01 13 000009 中国宝安 5,500 64,570.00 0.01 14 300568 星源材质 4,098 63,191.16 0.01 15 300073 当升科技 1,500 57,300.00 0.01 16 300390 天华新能 2,090 52,981.50 0.01 17 300919 中伟股份 1,000 49,130.00 0.01 18 002407 多氟多 3,000 45,660.00 0.01 19 002850 科达利 500 42,230.00 0.01 20 002080 中材科技 2,500 39,800.00 0.01 21 300769 德方纳米 560 34,176.80 0.01 22 002056 横店东磁 2,500 33,850.00 0.01 23 301358 湖南裕能 500 16,975.00 0.00 24 603659 璞泰来 80 1,674.40 0.00 25 603799 华友钴业 20 658.60 0.00 8.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002594 比亚迪 2,063,921.00 0.45 2 300750 宁德时代 2,039,714.00 0.45 3 300014 亿纬锂能 770,011.00 0.17 4 002050 三花智控 698,395.00 0.15 5 002460 赣锋锂业 671,074.00 0.15 6 603799 华友钴业 619,499.00 0.14 7 002812 恩捷股份 502,275.00 0.11 8 002709 天赐材料 414,087.00 0.09 9 002340 格林美 375,598.00 0.08 10 300450 先导智能 366,141.00 0.08 11 603659 璞泰来 297,572.00 0.07 12 002074 国轩高科 296,051.00 0.07 13 300207 欣旺达 282,334.00 0.06 14 300037 新宙邦 241,896.00 0.05 15 300073 当升科技 236,337.00 0.05 16 000009 中国宝安 230,791.00 0.05 17 300568 星源材质 219,664.00 0.05 18 002407 多氟多 210,847.00 0.05 19 300390 天华新能 202,281.00 0.04 20 600884 杉杉股份 201,872.00 0.04 注:本项及下项 8.5.2、8.5.3 的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此外, “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初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002594 比亚迪 1,813,079.00 0.40 2 300750 宁德时代 1,793,359.00 0.40 3 002050 三花智控 738,463.00 0.16 4 300014 亿纬锂能 678,727.00 0.15 5 002460 赣锋锂业 605,510.00 0.13 6 603799 华友钴业 527,022.00 0.12 7 002812 恩捷股份 400,550.00 0.09 8 002709 天赐材料 344,662.85 0.08 9 002340 格林美 339,504.00 0.07 10 300450 先导智能 320,663.00 0.07 11 300037 新宙邦 273,066.00 0.06 12 002074 国轩高科 271,328.00 0.06 13 300207 欣旺达 267,828.00 0.06 14 000009 中国宝安 241,524.00 0.05 15 603659 璞泰来 227,776.10 0.05 16 300568 星源材质 214,921.00 0.05 17 300073 当升科技 210,454.00 0.05 18 600884 杉杉股份 206,926.00 0.05 19 600549 厦门钨业 189,275.00 0.04 20 002407 多氟多 188,636.00 0.04 8.5.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2,454,655.8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1,159,793.62 8.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2.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2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3.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3.2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出现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8.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5,808.40 2 应收清算款 2,979,213.1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3,310,926.9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75,670.75 9 合计 6,421,619.26 8.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广发国证新能源 9,345 54,856.82 311,408,411.43 60.75% 201,228,584.03 39.25% 车电池 ETF 发起 联接 A 广发国证新能源 车电池 ETF 发起 35,038 21,587.41 21,939,141.27 2.90% 734,440,417.17 97.10% 联接 C 合计 44,383 28,592.40 333,347,552.70 26.27% 935,669,001.20 73.7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500,287.70 0.0976% ETF 发起联接 A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有本基金 699,081.82 0.0924% ETF 发起联接 C 合计 1,199,369.52 0.094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10~50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ETF 发起联接 A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50~100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ETF 发起联接 C 合计 50~100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0 ETF 发起联接 A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50~100 放式基金 ETF 发起联接 C 合计 50~10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总 持有份额占 发起份额总 发起份额占 发起份额承 项目 数 基金总份额 数 基金总份额 诺持有期限 比例 比例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800.0 0.79% 10,000,800.0 0.79% 三年 8 8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149,346.12 0.01%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559,239.01 0.04%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709,385.2 0.84% 10,000,800.0 0.79% 三年 1 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 ETF 发 起联接 A 起联接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8 月 16 69,041,495.83 133,975,286.61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75,876,570.16 451,600,725.1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75,648,311.09 2,265,940,998.9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38,887,885.79 1,961,162,165.6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12,636,995.46 756,379,558.44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发布公告,王海涛先生自 2023 年 10 月 31 日起任公司副总 经理,窦刚先生自 2023 年 10 月 31 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并继续兼任首席信息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本基金为联接基金,目标基金为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内,目标基金未发生包括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终止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大会表决意见等重大影响事件。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截至本报告期末,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3 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51,000 元。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单元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额的比例 比例 广发证券 8 23,614,449.49 100.00% 18,239.73 100.00% - 德邦证券 1 - - - - - 东吴证券 3 - - - - - 光大证券 3 - - - - - 华福证券 2 - - - - - 华鑫证券 2 - - - - - 天风证券 3 - - - - - 中金公司 4 - - - - - 中山证券 1 - - - - - 中天证券 1 - - - - - 北京高华 1 - - - - - 诚通证券 3 - - - - - 方正证券 5 - - - - - 国盛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华宝证券 1 - - - - - 华兴证券 2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 西部证券 1 - - - - - 英大证券 2 - - - - - 中泰证券 5 - - - - - 财信证券 2 - - - - - 东海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1 - - - - - 国投证券 5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国都证券 1 - - - - - 民生证券 3 - - - - - 世纪证券 1 - - - - - 信达证券 3 - - - - - 兴业证券 4 - - - - - 中信建投 4 - - - - - 中原证券 2 - - - - - 川财证券 2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华安证券 1 - - - - - 首创证券 1 - - - - - 万联证券 4 - - - - - 西南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4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第一创业证券 1 - - - - - 东方财富证券 2 - - - - - 渤海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 2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长城证券 2 - - - - - 长江证券 3 - - - - - 东北证券 4 - - - - - 东兴证券 3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国新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2 - - - - - 华林证券 1 - - - - - 南京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2 - - - - - 太平洋证券 2 - - - - - 东莞证券 1 - - - - - 华创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5 - - - - - 开源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4 - - - - - 申万宏源 4 - - - - - 粤开证券 2 - - - - - 浙商证券 1 - - - - - 东亚前海证券 1 - - - - - 中金财富证券 3 - - - - - 注:1、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3)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合规的席位资源,满足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4)具有较强的研究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公司提供关于宏观、行业、市场及个股的高质量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信息交流和客户服务; (6)能提供其他基金运作和管理所需的服务。 2、交易单元选择流程: (1)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2)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11.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 券商 债券成 债券回 权证成 基金成 名称 成交金额 交总额 成交金额 购成交 成交金额 交总额 成交金额 交总额 的比例 总额的 的比例 的比例 比例 广发 3,019,476. 100.00 - - - - 1,050,226 100.00 证券 45 % ,812.42 % 德邦 - - - - - - - - 证券 东吴 - - - - - - - - 证券 光大 - - - - - - - - 证券 华福 - - - - - - - - 证券 华鑫 - - - - - - - - 证券 天风 - - - - - - - - 证券 中金 - - - - - - - - 公司 中山 - - - - - - - - 证券 中天 - - - - - - - - 证券 北京 - - - - - - - - 高华 诚通 - - - - - - - - 证券 方正 - - - - - - - - 证券 国盛 - - - - - - - - 证券 国泰 - - - - - - - - 君安 华宝 - - - - - - - - 证券 华兴 - - - - - - - - 证券 瑞银 - - - - - - - - 证券 上海 - - - - - - - - 证券 西部 - - - - - - - - 证券 英大 - - - - - - - - 证券 中泰 - - - - - - - - 证券 财信 - - - - - - - - 证券 东海 - - - - - - - - 证券 国海 - - - - - - - - 证券 国投 - - - - - - - - 证券 海通 - - - - - - - - 证券 银河 - - - - - - - - 证券 东方 - - - - - - - - 证券 国都 - - - - - - - - 证券 民生 - - - - - - - - 证券 世纪 - - - - - - - - 证券 信达 - - - - - - - - 证券 兴业 - - - - - - - - 证券 中信 - - - - - - - - 建投 中原 - - - - - - - - 证券 川财 - - - - - - - - 证券 国联 - - - - - - - - 证券 华安 - - - - - - - - 证券 首创 - - - - - - - - 证券 万联 - - - - - - - - 证券 西南 - - - - - - - - 证券 招商 - - - - - - - - 证券 中信 - - - - - - - - 证券 第一 创业 - - - - - - - - 证券 东方 - - - - - - - - 财富 证券 渤海 - - - - - - - - 证券 国元 - - - - - - - - 证券 湘财 - - - - - - - - 证券 长城 - - - - - - - - 证券 长江 - - - - - - - - 证券 东北 - - - - - - - - 证券 东兴 - - - - - - - - 证券 国金 - - - - - - - - 证券 国新 - - - - - - - - 证券 国信 - - - - - - - - 证券 华林 - - - - - - - - 证券 南京 - - - - - - - - 证券 中银 - - - - - - - - 国际 太平 洋证 - - - - - - - - 券 东莞 - - - - - - - - 证券 华创 - - - - - - - - 证券 华泰 - - - - - - - - 证券 开源 - - - - - - - - 证券 平安 - - - - - - - - 证券 申万 - - - - - - - - 宏源 粤开 - - - - - - - - 证券 浙商 - - - - - - - - 证券 东亚 前海 - - - - - - - - 证券 中金 财富 - - - - - - - - 证券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22 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01-20 第 4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2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02-23 放式基金分红方式变更规则的公告 网站 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22 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03-30 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23 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04-21 第 1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23 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07-20 第 2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23 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08-30 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23 年 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刊及 2023-10-25 第 3 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网站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 金情况 投资者类别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 初 份 申 购 份 赎 回 份 持有份 份额占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20% 额 额 额 额 比 的时间区间 20230109-20230426 机构 1 ,20230713-2023071 - 265,250, - 265,250, 20.90 7,20230906-202312 663.13 663.13 % 31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当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较为集中时,个别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可能会对基金资产运作及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2、在极端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 3、当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赎回业务办理; 4、在特定情况下,当个别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导致本基金资产规模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未能满足合同约定,基金还可能面临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情形; 5、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的大额申赎进行审慎评估并合理应对,完善流动性风险管控机制,切实保护持有人利益。 §13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募集的文件 (二)《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三)《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四)《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3.2 存放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13.3 查阅方式 1.书面查阅: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阅:基金管理人网址 www.gffunds.com.cn。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