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2021-09-17
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ETF发起式联接(QDII)C
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ETF发起式联接(QDII) 基金主代码 0131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9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恒生互联网 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 基金合同》《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9月23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9月2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年9月2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年9月23日 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21年9月23日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ETF发 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ETF发 起式联接(QDII)A 起式联接(QDII)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3171 013172 该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 是 是 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申购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均为1.00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 100 万元 1.20%100 万元 ≤ 申购金额 < 200 万元 0.90%200 万元 ≤ 申购金额 < 500 万元 0.60% 申购金额 ≥ 500 万元 每笔1000元 (2)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每次赎回申请均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每次最低赎回份额、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C 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 7天 1.50% 7天≤持有期限 < 30天 0.50% 持有期限 ≥ 30天 0.00% 对持续持有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长于7天(含)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基金转换费用 5.1.1基金转换费:无。 5.1.2 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 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除收取赎回费外,还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转换 金额指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 5.1.3转入基金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形收取,详细如下: (1)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2)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3)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5)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6)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最低为0。 (7)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8)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9)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10)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11)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2)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13)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14)从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15)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16)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17)对于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对于货币型基金,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5.1.4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业务规则。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目前投资者只可在同时销售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单笔转出申请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6.1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6.2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3扣款日期 投资者与销售机构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6.4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以电子交易平台指定的、与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作为扣款银行卡,目前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储蓄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华夏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等。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如投资者指定扣款银行卡或扣款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6.5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应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相关规定执行,如有费率优惠活动,请按照相关公告或通知执行。 6.6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6.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可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 传真:010-88066028 (2)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3 传真:010-64185180 (3)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 9 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82523198 传真:010-82523196 (4)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1 号楼一层(100025) 电话:010-85869755 传真:010-85869575 (5)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103(100102) 电话:010- 64709882 传真:010- 64702330 (6)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902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7)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福田区福中三路与鹏程一路交汇处西南广电金融中心40A(518000)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8)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B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 传真:025-84733928 (9)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B区4层G05、G06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 传真:0571-89716611 (10)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 5305 房(510623) 电话:020-38461058 传真:020-38067182 (11)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306房(510623)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12)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栋1单元14层1406-1407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 传真:028-86725411 (13)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7.2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cb.com 95533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bankcomm.com 95559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iticbank.com 95558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pingan.com 95511-3 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drcbank.com 0769-961122 6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szrcb.com 956111 7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suzhoubank.com 96067 8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ynhtbank.com 0877-96522 9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www.9ifund.com 400-158-5050 10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http://8.jrj.com.cn/ 400-166-1188 11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licaike.hexun.com 400-920-0022、 021-20835588 12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huilinbd.com 025-66046166 13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wacaijijin.com 021-50810673 14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xiquefund.com 400-699-7719 15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baiyingfund.com 95055-4 16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noah-fund.com 400-821-5399 1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www.zlfund.cn 4006-788-887 1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1234567.com.cn 400-181-8188 19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ehowbuy.com 400-700-9665 20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fund123.cn 4000-766-123 2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erichfund.com 400-820-2899 22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5ifund.com 400-877-3772 23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myfund.com 400-818-8000 24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leadfund.com.cn/ 95733 25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www.harvestwm.cn 400-021-8850 26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www.qiandaojr.com 4000888080 27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5irich.com 010-66154828 28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puyifund.com/ 400-080-3388 29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yixinfund.com 400-609-9200 30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snjijin.com 95177 31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zscffund.com 400-012-5899 32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tonghuafund.com 400-101-9301 33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chtwm.com 400-898-0618 3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hcfunds.com/ 400-619-9059 35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niuji.net 400-893-6885 36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tdyhfund.com/ 400-819-9868 37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zhixin-inv.com 400-680-2123 38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fundhaiyin.com 400-808-1016 39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www.wg.com.cn/ 021-20292031 40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xincai.com 010-62675369 41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jianfortune.com 400-673-7010 42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520fund.com.cn 400-799-1888 43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66liantai.com 400-118-1188 44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hotjijin.com 021-34013999 45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jiyufund.com.cn 400-820-5369 46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zhongzhengfund.com 400-6767-523 47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hongdianfund.com 400-618-0707 48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lufunds.com 400-821-9031 49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yingmi.cn 020-89629066 50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hgccpb.com 4000-555-671 51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ifastps.com.cn 400-684-0500 52 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jnlc.com 4008-909-998 53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fund.jd.com/ 95118 、 400-098-8511 54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www.yibaijin.com/ 4000-899-100 55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jfzinv.com 400-9302-888 56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https://danjuanapp.com 400-159-9288 57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www.qiangungun.com 400-700-9700 58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www.wanjiawealth.com 010-59013842 59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www.amcfortune.com 400-817-5666 60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www.citicsf.com 400-990-8826 6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sc108.com 95587 、 4008-888-108 6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s.ecitic.com 95548 6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ec.com 95553 、 400-888-8001 6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www.swhysc.com 95523 、 400-889-5523 6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95579.com 95579 、 400-888-8999 6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ssence.com.cn 95517 6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swsc.com.cn 95355 68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xcsc.com 95351 69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wlzq.cn 95322 7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www.com.cn 400-651-5988 7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tsc.com.cn 95597 7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http://sd.citics.com 95548 7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dwzq.com.cn 95330 7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indasc.com 95321 7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ebscn.com 95525 、 400-888-8788 76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www.gzs.com.cn 95548 7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nesc.cn 95360 78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xsdzq.cn 95399 79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dtsbc.com.cn 400-712-1212 8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lsc.com.cn 95570 8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azq.com 95318 8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uodu.com 400-818-8118 8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longone.com.cn 95531 、 400-888-8588 84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nht.com.cn 956088 85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gszq.com 956080 8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x168.com.cn 95584 8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www.swhysc.com 400-800-0562 8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zts.com.cn 95538 8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firstcapital.com.cn 95358 9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lzqgs.com 95368 、 400-468-8888 (全国) 9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cfsc.com.cn 95323 、 400-109-9918 92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www.china-invs.cn 400-600-8008、 95532 9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zszq.com 95329 9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18.cn 95357 95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grzq.com 95385 96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ykzq.com 95564 9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jzq.com.cn 95310 98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nhbstock.com 400-820-9898 99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www.gwgsc.com 400-0099-886 100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www.ajzq.com 400-196-2502 101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hrsec.com.cn 95390 10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tfzq.com 400-800-5000 10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kysec.cn 95325 、 400-860-8866 104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huajinsc.cn/ 956011 105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http://fund.sinosig.com/ 95510 各代销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7.3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