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2023-11-03
招商创业板指数增强C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招商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于2023年11月2日启动了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上述转换 工作已于2023年11月2日完成,修订后的《招商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自2023年11月2日起生效。 关于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的有关事项,详见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模 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招商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招商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 的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 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 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