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3-05-1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5月12日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程序遵循基金的法律文件和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具体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大成安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09396/009397
        2                     大成安汇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C/E                   091023/090023/001516
        3                 大成安享得利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10940/010941
        4                 大成成长回报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12473/012474
        5                       大成成长进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10371/010372
        6                       大成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12184/012185
        7                   大成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9798
        8                   大成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                       016062
        9                       大成丰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09653/009654
        10                    大成港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A/C                     011583/011584
        11                    大成核心价值甄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10929/010930
        12                      大成核心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12519/012520
        13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E                                 001699
        14          大成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C            012979/012980
        15                        大成恒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08869/008870
        16              大成红利优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C                013914/013915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