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估值变更的公告[一]
2022-04-20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估值变更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旗下基金持有下列股票:新五丰
(60097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第[2017]13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
定自2022年4月19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除ETF外)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
法”进行估值;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持有的标的ETF,在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
票的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
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
特此公告并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