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聚弘精选混合:2021年年度报告
2022-03-30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A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1 §4 管理人报告 ...... 11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6 §5 托管人报告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6 §6 审计报告 ......16 6.1 审计意见......16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17 6.3 其他信息......17 6.4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17 6.5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17 §7 年度财务报表 ......18 7.1 资产负债表......18 7.2 利润表......2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21 7.4 报表附注......22 §8 投资组合报告 ......5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3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4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5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9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9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9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6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61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6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6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62 §11 重大事件揭示......6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6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6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62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62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62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63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63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63 11.9 其他重大事件......6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67 §13 备查文件目录 ......67 13.1 备查文件目录......67 13.2 存放地点......68 13.3 查阅方式......6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2234 交易代码 01223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89,350,133.1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A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234 01223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2,766,598,037.20 份 322,752,095.92 份 额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采取相对稳定的资产配置策略,一般情况下将保持股票配置比例 的相对稳定,避免因过于主动的仓位调整带来额外的风险。在具体大类 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使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宏观经 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 投资策略 研究和预测,结合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多因子动态资产配置模型、基于 投资时钟理论的资产配置模型等经济模型,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等市 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动态优 化投资组合。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债 业绩比较基准 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杨牧云 陆志俊 信 息 披 露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95559 负责人 电子邮箱 service@huaan.com.cn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59 传真 021-68863414 021-62701216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注册地址 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银城中路188号 -32层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18 办公地址 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号 -32层 邮政编码 200120 200336 法定代表人 朱学华 任德奇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www.huaan.com.cn 网网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 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通合伙)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 注册登记机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 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8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A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46,441,974.72 -6,939,869.95 本期利润 -50,116,430.87 -7,303,134.6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 -0.0175 -0.0185 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 -1.76% -1.87% 率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1.73% -1.93% 率 2021 年末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A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C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7,874,968.10 -6,244,052.4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 -0.0173 -0.0193 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718,723,069.10 316,508,043.4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827 0.9807 2021 年末 3.1.3 累计期末指标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A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C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 -1.73% -1.93% 率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 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成立,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A: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2.30% 0.56% 0.43% 0.57% -2.73% -0.01%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1.73% 0.48% 0.70% 0.59% -2.43% -0.11% 效起至今 2.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C: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②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2.44% 0.56% 0.43% 0.57% -2.87% -0.01% 过去六个月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 -1.93% 0.49% 0.70% 0.59% -2.63% -0.10% 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A 2、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C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A 2、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C 注:1、本基金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成立,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8 月 27 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 号文批准于 1998 年 6 月设立,是国内 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 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 MSCI 中国 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 华安黄金易 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 188 只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资产规模达到 5,968.62 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业 姓名 职务 (助理)期限 说明 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硕士,14 年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曾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员、国联安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5 月,同时 担任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 饶晓鹏 本基金的基金 2021-08- - 14 年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经理 27 9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升级主题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8 年 11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行 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 年 12 月起,同时担 任华安汇智精选两年持有期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 年 4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现 代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0 年 7 月起,同时担 任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8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 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 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 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 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 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 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 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 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 (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 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 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 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 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 iwind 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 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 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数为4 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1 年上证指数上涨 4.8%,创业板指数上涨 12%。行业层面,电力设备、基础化学、有色、钢 铁、公用事业等涨幅靠前,消费者服务、非银金融、家电、地产、农业等相对落后。全年市场整体震荡。报告期内,聚弘表现一般。 作为基金经理,在 2021 年没能为投资者获取更好的收益我感到愧疚。对宏观、行业和一些公司理解不到位而投资失误,此外,没能把握一些符合选股逻辑的优质公司也非常遗憾。这些问题的存在促使我重新认识自己的投资框架,补足短板。希望过去吃过的亏、犯过的错能在未来成为有益的 经验。感谢持有人的信任、关心和批评。希望通过努力和方法的改进能为投资者争取长期的阿尔法。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0.982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3%;本基金 C 类份额净值为 0.9807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9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7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1 年下半年以来,疫情反复、部分行业出清、商品价格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下经济增长持续偏弱。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压力。 尽管短期不确定变量很多,长期仍能看到不少积极的、确定的因素。虽然疫情的影响仍可能持续一段时间,但长期看时间站在战胜疫情一边。虽然部分行业出清短期对经济有拖累,但也极大降低了该因素在长期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回顾过去几年的改革,很多行业在阶段性的阵痛后是长期的健康发展。2021 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对经济面临的问题有清晰的认识,更对问题的成因有深刻的剖析,提出了今年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市场短期是投票机,长期是称重器。一批具有显著竞争优势、较高经营效率的公司经历股价调整、通过业绩持续增长,估值压力相比去年这个时候有了极大释放,重新回到了有吸引力的区间。一些行业景气有波动但长期成长空间仍清晰,能力建设能给企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和成长空间,一些新机遇的空间可能数倍于过去。一些企业可能仍受困于疫情经营效率无法发挥出来,但时间站在战胜疫情一边。一些已经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企业,相比自身过去成长了不少,但相比国际同行可能仍有相当大的空间。 我们仍将客观评价各类投资机会,积极耐心寻找估值合理的优质公司、理解其成长逻辑、关注他们能力建设可能带来的成长,努力为持有人争取更好的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的合规运作出发,重点在法律事务、合规管理、内部稽核、信息披露、反洗钱、员工行为规范等方面开展工作,深化员工的合规意识,推动公司的合规文化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 合规和稽核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深化“主动合规”理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合规教育培训,强化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推动公司建立良好的内控环境和合规文化。 (2)积极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督促公司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3)强化内控建设,推动落实公司各项业务操作流程标准化,进一步细化各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及工作职责,降低操作风险。 (4)构建贯穿公司各业务和产品条线的合规咨询服务体系,积极参与新产品、新业务评估工作,提供合规意见和建议,保障新产品、新业务合规开展。 (5)对公司内部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决策、产品和业务方案、重要法律文本、对外披露材料、宣传推介材料等进行合规性审查,严把合规质量关。 (6)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专项稽核、合规有效性评估,对公司前中后各业务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和漏洞,促进合规和内控管理水平的提升,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合规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在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基金收益分配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 60971571_B71 号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 表,2021 年 8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 8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 胜 张旭颖 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2022 年 3 月 25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资产 附注号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7.4.7.1 551,441,872.51 结算备付金 16,789,399.72 存出保证金 443,920.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170,312,115.27 其中:股票投资 2,170,312,115.2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07,867,822.95 应收利息 7.4.7.5 84,110.1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82,514.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3,047,321,755.56 本期末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55.28 应付赎回款 3,225,025.21 应付管理人报酬 3,942,709.84 应付托管费 657,118.29 应付销售服务费 172,898.57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974,940.99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17,894.84 负债合计 12,090,643.02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7.4.7.9 3,089,350,133.12 未分配利润 7.4.7.10 -54,119,020.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35,231,112.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47,321,755.56 注:(1)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0.9825 元,基金份额总额 3,089,350,133.12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0.9827 元,份额总额 2,766,598,037.20 份;C 类基金份 额净值 0.9807 元,份额总额 322,752,095.92 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生效。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 年 8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附注号 2021 年 8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30,941,487.97 1.利息收入 10,309,806.6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5,316,212.13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993,594.47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7,556,540.3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38,433,857.8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2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877,317.5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7.4.7.17 -4,037,720.88 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342,966.62 减:二、费用 26,478,077.58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6,846,894.82 2.托管费 7.4.10.2.2 2,807,815.79 3.销售服务费 815,608.60 4.交易费用 7.4.7.19 5,893,371.41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7.4.7.20 114,386.9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57,419,565.5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7,419,565.5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1 年 8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8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3,312,090,163.59 - 3,312,090,163.59 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 -57,419,565.55 -57,419,565.55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222,740,030.47 3,300,544.97 -219,439,485.50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284,562.71 -165,567.78 9,118,994.93 2.基金赎回款 -232,024,593.18 3,466,112.75 -228,558,480.4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 - -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3,089,350,133.12 -54,119,020.58 3,035,231,112.54 金净值)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学华,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07 号《关于准予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 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止期间向 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 验字第 60971571_B13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3,311,388,479.41 元,募集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701,684.18 元,以上实 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3,312,090,163.59 元,折合 3,312,090,163.59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 金份额 2,899,288,807.99 份,C 类基金份额 412,801,355.60 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 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5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相应调整。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 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系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 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股指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期货投资。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按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股指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 国债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国债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国债期货投资。国债期货初始合约价值按成交金额确认; 国债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国债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6)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7)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 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 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8) 权证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9) 股指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价值的差额入账; (10) 国债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价值的差额入账; (11)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3) 其他收入在本基金履行了基金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 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2)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 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中国证监会允许的条件下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4.4.12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与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 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 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 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7.4.6.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 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 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7.4.6.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 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 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 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6.6 境外投资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境外投资的税项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4]81 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执行。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551,441,872.51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其他存款 - 合计 551,441,872.51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174,349,836.15 2,170,312,115.27 -4,037,720.88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黄 - - - 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 -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174,349,836.15 2,170,312,115.27 -4,037,720.88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206,873.48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1,131.45 应收债券利息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134,383.57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488.76 合计 84,110.12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余额。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3,974,940.99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合计 3,974,940.99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7,894.84 预提信息披露费 40,000.00 预提审计费 70,000.00 合计 117,894.84 7.4.7.9 实收基金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21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2,899,288,807.99 2,899,288,807.99 本期申购 6,032,246.00 6,032,246.00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38,723,016.79 -138,723,016.79 本期末 2,766,598,037.20 2,766,598,037.20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412,801,355.60 412,801,355.60 本期申购 3,252,316.71 3,252,316.7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93,301,576.39 -93,301,576.39 本期末 322,752,095.92 322,752,095.92 注:(1)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生效。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 金)为人民币 3,311,388,479.41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701,684.18 元,以上实收 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3,312,090,163.59 元,折合 3,312,090,163.59 份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 金份额 2,899,288,807.99 份,C 类基金份额 412,801,355.60 份。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利润 -46,441,974.72 -3,674,456.15 -50,116,430.87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1,288,810.79 952,651.98 2,241,462.77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64,392.87 -37,433.69 -101,826.56 基金赎回款 1,353,203.66 990,085.67 2,343,289.33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5,153,163.93 -2,721,804.17 -47,874,968.10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C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利润 -6,939,869.95 -363,264.73 -7,303,134.68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1,013,178.36 45,903.84 1,059,082.20 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9,796.93 -23,944.29 -63,741.22 基金赎回款 1,052,975.29 69,848.13 1,122,823.42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5,926,691.59 -317,360.89 -6,244,052.48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8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783,508.79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1,436,319.44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93,478.16 其他 2,905.74 合计 5,316,212.13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 年 8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078,330,329.65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116,764,187.54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38,433,857.89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7.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7.4.7.14.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7.4.7.16 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877,317.58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合计 877,317.58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名称 2021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4,037,720.88 ——股票投资 -4,037,720.88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基金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合计 -4,037,720.88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331,738.15 转换费收入 11,228.47 合计 342,966.62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5,893,371.41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交易基金产生的费用 - 其中:申购费 - 赎回费 - 合计 5,893,371.41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70,000.00 信息披露费 40,000.00 银行汇划费 3,986.96 其他费用 400.00 合计 114,386.96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发布的公告,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 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69 号文核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的股权转让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基金无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 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1)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发布的公告,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 东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69 号文核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的股权转让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6,846,894.8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7,698,908.50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管理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21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807,815.79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托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2021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关联方名称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A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C 合计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 513,359.08 513,359.08 限公司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 10,254.24 10,254.24 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 33,181.49 33,181.49 司 合计 - 556,794.81 556,794.81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C 类基金份额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C 类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关联方名称 2021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 551,441,872.51 3,783,508.79 注:本基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结算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余额 2021 年末为人民币 16,789,399.72 元。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1 年 8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数量(单 总金额 位:股/张)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688232 新点软件 网下申购 18,893.00 920,702.18 公司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688235 百济神州 网下申购 19,217.00 3,719,700.17 公司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流通 期末 期末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 受 认购 期末估 数量(单 成本 估值 备注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通日 限类 价格 值单价 位:股) 总额 总额 型 68810 诺唯 2021- 2022- 新股 55.00 93.29 6,180. 339,90 576,53 - 5 赞 11-05 05-16 限售 00 0.00 2.20 68816 巨一 2021- 2022- 新股 46.00 82.55 5,671. 260,86 468,14 - 2 科技 11-03 05-10 限售 00 6.00 1.05 68810 安路 2021- 2022- 新股 26.00 56.09 7,821. 203,34 438,67 - 7 科技 11-05 05-12 限售 00 6.00 9.89 68828 精进 2021- 2022- 新股 13.78 13.63 21,211 292,28 289,10 - 0 电动 10-19 04-27 限售 .00 7.58 5.93 30117 迪阿 2021- 2022- 新股 116.88 116.08 792.00 92,568 91,935 - 7 股份 12-08 06-15 限售 .96 .36 30118 奥尼 2021- 2022- 新股 66.18 56.62 435.00 28,788 24,629 - 9 电子 12-21 06-28 限售 .30 .70 30116 优宁 2021- 2022- 新股 86.06 94.50 253.00 21,773 23,908 - 6 维 12-21 06-28 限售 .18 .50 30109 百诚 2021- 2022- 新股 79.60 78.53 272.00 21,651 21,360 - 6 医药 12-13 06-20 限售 .20 .16 30114 隆华 2021- 2022- 新股 10.07 16.76 1,214. 12,224 20,346 - 9 新材 11-03 05-10 限售 00 .98 .64 30108 久盛 2021- 2022- 新股 15.48 21.53 915.00 14,164 19,699 - 2 电气 10-14 04-27 限售 .20 .95 30119 善水 2021- 2022- 新股 27.85 27.46 575.00 16,013 15,789 - 0 科技 12-17 06-24 限售 .75 .50 301118 恒光 2021- 2022- 新股 22.70 49.02 315.00 7,150. 15,441 - 股份 11-09 05-18 限售 50 .30 30110 洁雅 2021- 2022- 新股 57.27 53.71 280.00 16,035 15,038 - 8 股份 11-25 06-06 限售 .60 .80 30117 泽宇 2021- 2022- 新股 43.99 50.77 295.00 12,977 14,977 - 9 智能 12-01 06-08 限售 .05 .15 30119 迈赫 2021- 2022- 新股 29.28 32.00 402.00 11,770 12,864 - 9 股份 11-30 06-07 限售 .56 .00 30113 华研 2021- 2022- 新股 26.17 44.86 285.00 7,458. 12,785 - 8 精机 12-08 06-15 限售 45 .10 30109 争光 2021- 2022- 新股 36.31 35.52 323.00 11,728 11,472 - 2 股份 10-21 05-05 限售 .13 .96 30119 家联 2021- 2022- 新股 30.73 29.14 297.00 9,126. 8,654. - 3 科技 12-02 06-09 限售 81 58 30119 喜悦 2021- 2022- 新股 21.76 29.20 262.00 5,701. 7,650. - 8 智行 11-25 06-02 限售 12 40 30109 金埔 2021- 2022- 新股 12.36 22.17 307.00 3,794. 6,806. - 8 园林 11-04 05-12 限售 52 19 00123 泰慕 2021- 2022- 新股 5,504. 5,504. 4 士 12-31 01-11 未上 16.53 16.53 333.00 49 49 - 市 注:以上“可流通日”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估算的流通日期,最终日期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 0,无抵押债券。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融出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合规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与部门风险合规员各负其责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颁布统一的风险定义和风险评估标准;在管理层层面设立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合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风险管理各项工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形成常规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批准的具有基金托管资格和基金代销资格的银行,并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交易对手的经验进行筛选,因而与这些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等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共同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 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 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 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 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动 性情况良好。 7.4.13.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 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 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 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 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债券投资等。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1 年 12 月 31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551,441,872.51 - - - 551,441,872.5 1 结算备付金 16,789,399.72 - - - 16,789,399.72 存出保证金 443,920.94 - - - 443,920.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170,312,115.27 2,170,312,115. 27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07,867,822.95 307,867,822.9 5 应收利息 - - - 84,110.12 84,110.12 应收申购款 - - - 382,514.05 382,514.05 568,675,193.17 - - 2,478,646,562.393,047,321,755. 资产总计 56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 - - - - - 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55.28 55.28 应付赎回款 - - - 3,225,025.21 3,225,025.21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942,709.84 3,942,709.84 应付托管费 - - - 657,118.29 657,118.2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72,898.57 172,898.57 应付交易费用 - - - 3,974,940.99 3,974,940.99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117,894.84 117,894.84 - - - 12,090,643.02 12,090,643. 负债总计 02 利率敏感度缺口 568,675,193.17 - - 2,466,555,919.37 3,035,231,112. 54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 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持有债券资产,且持有的银行存款均为活期存款,因此市场利 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 持有以非记账本位币人民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因此存在相应的外汇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 日对本基金的外汇头寸进行监控。 7.4.13.4.2.1 外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 美元 港币 合计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以 外 币 计 价 的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 - 270,199,152.10 270,199,152.10 产 资产合计 - 270,199,152.10 270,199,152.10 以 外 币 计 价 的负债 负债合计 - - - 资 产 负 债 表 外 汇 风 险 敞 - 270,199,152.10 270,199,152.10 口净额 7.4.13.4.2.2 外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该单一汇率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分析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港币相对人民币升值 5% 13,509,957.61 港币相对人民币贬值 5% -13,509,957.61 7.4.13.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50%-95%;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ValueatRisk)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2,170,312,115.27 71.50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合计 2,170,312,115.27 71.50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基金市场价格风险决定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 除上述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分析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 5% 83,622,057.67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 5% -83,622,057.67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 公允价值 7.4.14.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 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168,210,791.42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5,504.49 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095,819.36 元。 7.4.14.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基金合同生效日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总额 706,492.47 购买 1,389,326.89 出售 - 本期末 2,095,819.36 本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706,492.47 7.4.14.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 其他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 号)的规定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本基金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2,170,312,115.27 71.22 其中:股票 2,170,312,115.27 71.22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7 计 568,231,272.23 18.65 8 其他各项资产 308,778,368.06 10.13 9 合计 3,047,321,755.56 100.00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270,199,152.10 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 8.9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272,497,036.76 41.9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11,519.99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4,205,095.70 0.1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8,039,722.00 0.92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0,864,842.79 2.33 J 金融业 144,479,438.40 4.76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0,026,683.50 5.2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5,322,222.36 4.79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74,636,884.00 2.46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9,517.67 0.00 S 综合 - - 合计 1,900,112,963.17 62.60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138,779,174.63 4.57 日常消费品 13,259,755.04 0.44 通信服务 49,784,841.34 1.64 房地产 68,375,381.09 2.25 合计 270,199,152.10 8.9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值比例(%) 1 601888 中国中免 729,350 160,026,683.50 5.27 2 000568 泸州老窖 578,000 146,736,860.00 4.83 3 002142 宁波银行 3,774,280 144,479,438.40 4.76 4 603259 药明康德 1,192,600 141,418,508.00 4.66 5 603986 兆易创新 790,975 139,092,953.75 4.58 6 600519 贵州茅台 60,100 123,205,000.00 4.06 7 300760 迈瑞医疗 322,600 122,846,080.00 4.05 8 002415 海康威视 1,953,977 102,232,076.64 3.37 9 603501 韦尔股份 309,200 96,090,084.00 3.17 10 03690 美团-W 517,200 95,313,257.09 3.14 11 688200 华峰测控 183,668 94,019,649.20 3.10 12 000333 美的集团 1,206,587 89,058,186.47 2.93 13 300015 爱尔眼科 1,765,300 74,636,884.00 2.46 14 000895 双汇发展 1,701,800 53,691,790.00 1.77 15 00700 腾讯控股 133,300 49,784,841.34 1.64 16 01209 华润万象生活 1,502,000 44,639,079.52 1.47 17 600872 中炬高新 1,155,700 43,881,929.00 1.45 18 688111 金山办公 158,500 42,002,500.00 1.38 19 02020 安踏体育 410,600 39,244,096.86 1.29 20 603338 浙江鼎力 486,100 39,014,386.00 1.29 21 600808 马钢股份 10,005,500 36,920,295.00 1.22 22 300408 三环集团 704,900 31,438,540.00 1.04 23 600009 上海机场 600,000 28,014,000.00 0.92 24 688188 柏楚电子 68,984 26,590,572.64 0.88 25 06049 保利物业 473,600 23,736,301.57 0.78 26 688036 传音控股 146,612 23,003,422.80 0.76 27 600809 山西汾酒 67,880 21,435,146.40 0.71 28 300782 卓胜微 59,000 19,281,200.00 0.64 29 600782 新钢股份 3,178,400 16,781,952.00 0.55 30 300327 中颖电子 201,400 13,675,060.00 0.45 31 00291 华润啤酒 254,000 13,259,755.04 0.44 32 688017 绿的谐波 65,070 11,358,619.20 0.37 33 002409 雅克科技 112,700 9,147,859.00 0.30 34 688059 华锐精密 49,906 7,920,082.20 0.26 35 300896 爱美客 14,100 7,559,151.00 0.25 36 000977 浪潮信息 138,500 4,962,455.00 0.16 37 02331 李宁 60,500 4,221,820.68 0.14 38 301177 迪阿股份 32,920 4,181,187.20 0.14 39 688105 诺唯赞 37,367 3,882,354.20 0.13 40 688519 南亚新材 68,219 3,438,919.79 0.11 41 688300 联瑞新材 30,245 3,353,263.15 0.11 42 002597 金禾实业 61,700 3,168,295.00 0.10 43 688107 安路科技 45,768 3,159,479.79 0.10 44 300841 康华生物 14,400 3,063,168.00 0.10 45 600845 宝信软件 37,100 2,256,793.00 0.07 46 688625 呈和科技 33,885 1,901,965.05 0.06 47 688162 巨一科技 5,671 468,141.05 0.02 48 688280 精进电动 21,211 289,105.93 0.01 49 688212 澳华内镜 3,496 132,043.92 0.00 50 603230 内蒙新华 1,141 29,517.67 0.00 51 001317 三羊马 300 25,722.00 0.00 52 301189 奥尼电子 435 24,629.70 0.00 53 301166 优宁维 253 23,908.50 0.00 54 301096 百诚医药 272 21,360.16 0.00 55 301149 隆华新材 1,214 20,346.64 0.00 56 301082 久盛电气 915 19,699.95 0.00 57 301190 善水科技 575 15,789.50 0.00 58 301118 恒光股份 315 15,441.30 0.00 59 301108 洁雅股份 280 15,038.80 0.00 60 301179 泽宇智能 295 14,977.15 0.00 61 301199 迈赫股份 402 12,864.00 0.00 62 301138 华研精机 285 12,785.10 0.00 63 301092 争光股份 323 11,472.96 0.00 64 301193 家联科技 297 8,654.58 0.00 65 301198 喜悦智行 262 7,650.40 0.00 66 301098 金埔园林 307 6,806.19 0.00 67 001234 泰慕士 333 5,504.49 0.00 68 603176 汇通集团 1,924 4,713.80 0.0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末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601888 中国中免 191,326,041.74 6.30 2 002415 海康威视 167,905,939.03 5.53 3 603259 药明康德 158,013,216.09 5.21 4 002304 洋河股份 150,586,558.03 4.96 5 603986 兆易创新 147,353,937.67 4.85 6 002142 宁波银行 145,128,511.69 4.78 7 000568 泸州老窖 144,001,857.67 4.74 8 600519 贵州茅台 131,256,087.00 4.32 9 300760 迈瑞医疗 121,571,610.96 4.01 10 600036 招商银行 110,435,366.00 3.64 11 03690 美团-W 106,633,243.49 3.51 12 688200 华峰测控 97,884,372.71 3.22 13 603501 韦尔股份 92,740,443.14 3.06 14 000333 美的集团 86,408,814.81 2.85 15 300015 爱尔眼科 78,997,371.11 2.60 16 601318 中国平安 67,282,302.25 2.22 17 601601 中国太保 65,284,688.77 2.15 18 600887 伊利股份 63,621,104.60 2.10 19 600779 水井坊 57,911,350.81 1.91 20 000895 双汇发展 52,914,401.25 1.74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期末基金资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产净值比例 (%) 1 002304 洋河股份 139,165,666.36 4.59 2 600036 招商银行 110,231,975.67 3.63 3 600887 伊利股份 63,098,626.33 2.08 4 601318 中国平安 62,235,702.56 2.05 5 601601 中国太保 61,362,389.99 2.02 6 002415 海康威视 56,569,389.28 1.86 7 600779 水井坊 53,042,418.00 1.75 8 000661 长春高新 48,475,699.93 1.60 9 002812 恩捷股份 31,374,709.85 1.03 10 600958 东方证券 29,479,869.00 0.97 11 600782 新钢股份 28,613,194.00 0.94 12 600519 贵州茅台 22,361,037.00 0.74 13 603986 兆易创新 21,951,220.08 0.72 14 600809 山西汾酒 20,442,439.65 0.67 15 600276 恒瑞医药 18,912,458.20 0.62 16 300613 富瀚微 18,875,585.92 0.62 17 300327 中颖电子 17,709,352.33 0.58 18 002311 海大集团 17,262,859.89 0.57 19 300724 捷佳伟创 16,673,453.00 0.55 20 000568 泸州老窖 15,480,411.94 0.51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3,291,114,023.69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1,078,330,329.65 注:本项“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和“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首先将基于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以及套期保值的类型(多头套期保值或空头套期保值),并根据权益类资产投资(或拟投资)的总体规模和风险系数决定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其次,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以及股指期货流动性、收益性、风险特征和估值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品种选择,以对冲权益类资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2021 年 6 月 10 日,宁波银行因代理销售保险不规范,被宁波银保监局(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 36 号)给予罚款人民币 25 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2021年 7 月 13 日,宁波银行因违反规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甬外管罚〔2021〕7 号)责令改正,给予罚款 10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48476.65 元的行政处罚。2021 年 7 月 13 日,宁波银行因违规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占压财政存款等违法违规事项,被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甬银处罚字〔2021〕2 号)给予警 告,并处罚款 286.2 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 年 7 月 30 日,宁波银行因贷款被挪用于缴纳土地款或土 地收储、开发贷款支用审核不严等违法违规事项,被宁波银保监局(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57 号) 给予罚款人民币 275 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2021 年 12 月 29 日,宁波银行因信用卡业务管理不到位,被宁波银保监局(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81 号)给予罚款人民币 30 万元,并责令该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43,920.9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07,867,822.9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4,110.12 5 应收申购款 382,514.0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8,778,368.06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户均持有 持有人户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的基金份 数(户) 占总份 占总份 额 持有份额 持有份额 额比例 额比例 华安聚弘精选混 2,762,494,486. 30,706 90,099.59 4,103,550.25 0.15% 99.85% 合 A 95 华安聚弘精选混 315,550,939.9 13,017 24,794.66 7,201,156.00 2.23% 97.77% 合 C 2 合计 3,078,045,426. 43,723 70,657.32 11,304,706.25 0.37% 99.63% 8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A 495,449.80 0.02%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C 100,073.00 0.03% 有本基金 合计 595,522.80 0.0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A -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C -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A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C - 放式基金 合计 10~50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A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8 月 27 2,899,288,807.99 412,801,355.60 日)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申购份额 6,032,246.00 3,252,316.71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38,723,016.79 93,301,576.3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66,598,037.20 322,752,095.92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21 年 2 月 6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督察长变更的公告》,杨牧 云先生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督察长。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本报告期内,交通银行托管部负责人由袁庆伟变更为徐铁。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无 11.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 70,000.00 元。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 占当期股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单元 备注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数量 额的比例 比例 国海证券 1 1,215,643,839.67 27.89% 1,090,604.50 27.44% - 华创证券 1 864,180,345.47 19.83% 801,842.42 20.17% - 国元证券 1 673,979,254.31 15.46% 625,473.90 15.74% - 广发证券 2 485,840,081.30 11.15% 439,106.98 11.05% - 东方证券 2 414,546,163.31 9.51% 382,096.81 9.61% - 海通证券 1 289,195,609.01 6.64% 261,942.94 6.59% - 西部证券 1 161,221,162.30 3.70% 147,933.23 3.72% - 中信建投 1 160,269,997.60 3.68% 141,709.29 3.57% - 中信证券 2 51,020,515.17 1.17% 44,518.28 1.12% - 光大证券 1 42,641,821.86 0.98% 39,712.64 1.00% - 中泰证券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 东海证券 1 - - - - - 浙商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1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爱建证券 1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江海证券 1 - - - - - 华宝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信达证券 1 - - - - - 平安证券 1 - - - - - 万联证券 1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 中原证券 1 - - - - -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可 靠、诚信,能够公平对待所有客户;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 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 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无。 11.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 占当期回 占当期权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券成交总 成交金额 购成交总 成交金额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国海证券 - - 300,000,0 3.57% - - 00.00 华创证券 - - - - - - 国元证券 - - 2,550,000, 30.32% - - 000.00 广发证券 - - 600,000,0 7.13% - - 00.00 东方证券 - - 1,300,000, 15.46% - - 000.00 海通证券 - - - - - - 西部证券 - - 2,340,000, 27.82% - - 000.00 中信建投 - - 1,320,000, 15.70% - - 000.00 中信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上海证券 - - - - - - 东海证券 - - - - - - 浙商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爱建证券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江海证券 - - - - - - 华宝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信达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万联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中原证券 - - - - - - 11.9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督察长变更的公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 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2-06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变更的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 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3-09 定媒介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3 发售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7-12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4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7-12 定媒介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5 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7-12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6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7-12 定媒介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7 书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7-12 定媒介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聚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8 弘精选混合 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7-12 定媒介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聚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9 弘精选混合 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7-12 定媒介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募集期内暂不参加华安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0 基金电子直销平台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7-29 定媒介 关于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1 销售机构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8-07 定媒介 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2 生效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8-28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可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3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8-31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基金直销申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4 购资金专户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09-11 定媒介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11-02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6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新点软件)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11-11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投资者开户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7 证件类型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11-20 定媒介 关于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8 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11-24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19 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百济神州)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12-07 定媒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0 与北交所上市股票投资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12-25 告 定媒介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延长工行直联结算方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1 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12-27 定媒介 关于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延长“微钱宝”账户交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22 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等指 2021-12-27 定媒介 注:前款所涉重大事件已作为临时报告在指定媒介上披露。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安聚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5、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原件;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http://www.huaan.com.cn。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