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聚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1-08-30
兴业聚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1年08月25日
送出日期:2021年08月3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兴业聚兴 基金代码 012025
基金简称A 兴业聚兴A 基金代码A 012025
基金简称C 兴业聚兴C 基金代码C 012026
基金管理人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暂未上市
市日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腊博 2003年07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该部分内容基金投资者可通过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国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证券公司短
期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国
债期货、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范围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
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把握宏观经济和投资市场的变化趋势,动态调整投资组合比例,自
主要投资策略 上而下配置资产,有效分散风险,力求获取超额收益。
主要投资策略为资产配置策略、债券类资产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股
指期货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风险管理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兴业聚兴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500万 0.80%
M≥500万 1000.00元/笔
申购费(前 M<500万 0.80%
收费) M≥500万 1000.00元/笔
N<7天 1.50%
赎回费 7天≤N<30天 0.75%
30天≤N<180天 0.50%
N≥180天 0.00%
兴业聚兴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7天 1.50%
赎回费 7天≤N<30天 0.50%
N≥30天 0.00%
认购费C: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C: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A 0.00%
销售服务费C 0.30%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承担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另外,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1)根据本基金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综合来看,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3)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
(4)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5)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仅为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热线4000095561咨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